于是开口郑重道:“爹,娘,哥哥们,这次我之所以遭这样的大罪,说到底还是因为常洪民。”
说着她又扬手把从丁月香那里抢回来的挂件亮出来,
“何况,这是我给常洪民的订情信物,他居然转头就给了别的女人,我要是还看不出这男人对我一点心思也没有,我岂不成了傻子!”
见女儿这样说,丁母立即上前扶着她,转头对家里的几个男人道:
“好了,宁宁还病着呢,问那么多干什么?何况,宁宁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过。”
丁父和丁家几个哥哥一想也是,他们女儿(小妹)虽然以前识人不清,可是从没说过谎。
哪怕是为了给常洪民那小子送细粮,偷了自己家的粮食,却是宁可自己挨骂,也没说过一句谎。
见他们这样,丁母扶起丁思宁就走,“走,宁宁,咱们不理他们,娘扶你回屋躺着去。”
“老大,你去厨房催催你媳妇,晚饭咋还没做好,大家可都饿了。”
“我这就去。”丁大哥被点名,站起来就往外走。
丁母也给了自家老头一个眼神,就扶着丁思宁回她的屋了。
丁母把丁思宁扶到炕上刚坐好,丁父也跟了进来。
丁母这才小心翼翼地问:“宁宁,那天你知道是谁把你救上岸的吗?”
现在村子里到处在传是二流子将宁宁救上来的,可是她怎么就那么不信呢。
那二流子什么脾性村里人都清楚,咋可能把宁宁放在岸边!丁母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而宁思宁的脑海里则因为丁母的一句话,闪过一个高大健硕的身影。
那冷硬的眉宁间藏着一抹狠厉,那双锋锐的黑眸迸射出的眼神能将人直接慑在原地。
那就是书中最可怜,最没存在感的男配——许彦舟。
还没来得及扒一扒书中对许彦舟的描述,胳膊上传来的轻拍就打断了她的思绪。
丁思宁一脸茫然地看着眼前的爹娘。
丁父叹了口气道:“算了,你就别再问了,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让宁宁嫁给那李二狗,一会儿我们多准备点粮食和钱票去谢谢人家就是了。”
丁思宁不解地问:“为啥要去谢他啊?”
“不管李二狗为人怎么样,他总是你的救命恩人,咱们虽不至于让你以身相许,可也不能啥表示也没有,不然咱家成啥人了!”
丁父这话一出,丁思宁就知老两口误会了,感情他们把自己刚才的走神当成了默认,开口解释道:“爹,娘,你们误会了,救我的人不是李二狗。”
“啥?那刚才我问你,你咋不说话?”丁母的声音里既有责怪,又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我刚才走神了。”
丁思宁突然想起书中提到李二狗最后的死因,眼睛一亮地道:“娘,李二狗他不是不会水吗?”
丁母听了这话也是眼睛一亮,对啊,她咋就把那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乡下的男娃子本基本上都会水,可就那李二狗例外,他小时候被他后奶扔到水里差点儿就溺死,自那后他就没再下过水。
这事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可小辈人里知道的也没几个,自己女儿咋会知道这事的?
不过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既然不是李二狗救的自家闺女,又是谁救了自家闺女?
夫妻两把眼神都放在丁思宁脸上,丁思宁感觉有些压力,但还是实话实说道:“是许彦舟!”
“许结巴!”丁家老两口都是一惊。
丁母更是激动地问道:“宁宁,你不会看错吧,你又没怎么见过许结巴。”
丁思宁眨动着水润的大眼睛道:“你们不是说许彦舟眉尾有黑痣的吗?那是咱们村里独一份。”
“当时我迷迷糊糊地,看不清楚那人的脸,可那人的眉眼却看得很清楚,眉尾的那颗黑痣也记得十分清楚。”
见女儿说得那么信誓旦旦,丁父丁母也再没了怀疑。
这时,门被敲响了,随即响起大嫂罗彩云的声音:“爹娘,饭做好了,小妹的饭要不要我给端进屋子来?”
“端进来吧。”丁母想也不想地说。
丁父去开了门,让罗彩云进来,自己先出去了等吃饭了。
丁思宁看着又香又软的大米粥,和边上几张金灿灿的鸡蛋饼,肚子不争气地叫了几声。
丁母和罗彩云不由得都笑了。
罗彩云把放着饭的小桌子往丁思宁方向挪了挪,“宁宁,快点吃饭吧。”
丁母也道:“快点吃,不够还有!”
但丁思宁也不过听听,现在是七三年,虽说最困难的那几年已经过去,可家家户户的粮食也不能敞开了吃。
丁家算是村里比较富裕的了,可也不能天天吃白米白面和鸡蛋这种金贵吃食,平常家里最常吃的是粗粮就咸菜,好东西基本上都进了丁思宁的肚子。
看着丁思宁吃完饭,确定她吃饱了,丁母才拿着碗叫上罗彩云一起离开屋子。
丁思宁这两天睡得有点多,一时半会儿也不困,就把她从丁月香那里抢回来的,她给常洪民的订情信物给拿出来了。
书里曾提过一笔,这枚平安扣是个很值钱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书里没有提到,因此这会儿丁思宁翻来覆去也看不出这枚毛线编成的平安扣有什么不同。
难得是因为被毛线遮盖了本来面目?
想到有这个可能,丁思宁找出一把小剪刀,小心地挑开毛线。
随着毛线的脱落,一枚玉质光滑,通体碧绿的平字扣出现在丁思宁的手中。
丁思宁一愣,剪刀头划到手指上,一滴血珠在她还没有感觉到疼痛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在手指上。
然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那滴血珠就在她的瞪视下,消!失!了!
是的!就这么消失了!
甚至连手指头上的伤口都不见了。
丁思宁整个人都呆住了,一时间连自己已经到了陌生的地方都不知道。
等她听到流水的声音,猛地抬头,才发现自己已不在自己的房间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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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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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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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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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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