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书七零:我被糙汉宠上天>第1章穿书伊始
  “大娘,宁宁咋样了?我能去看看宁宁吗?”

  “大娘,对不起,是我不好,是我没保护好宁宁,让她被二流子脏……”

  “……啊……好痛……呜呜呜……大娘,你咋能打我!”

  紧接着,刚睁眼的丁思宁就听见院子里传来咣咣哐哐碗盆被砸的声音。

  丁思宁皱眉,脑海里马上出现一个名字——丁月香。

  这时,院里响起一声惨叫,以及丁母扯着嗓子的骂声:

  “小贱皮子,这是在发啥疯呢,一大早地跑到我家院里砸东西,我要是不教训孝训你,就对不起你叫我一声大娘!”

  骂完,院里又传来几声巴掌声。

  女孩哭得更大声了,“大娘,我没有,我,我就是知道宁宁出院了,才想来看看她!啊——别打了,大娘,别打了——疼,疼……”

  但是丁母连骂都懒得骂着,熟练地薅住丁月香的头发,一顿劈头盖脸的修理。

  起先丁月香还是挣扎几下,可是丁母常年下地劳作,一只手就把丁月香死死地控制住,丁月香只有挨揍的份。

  屋里的丁思宁缓缓撑起自己,靠坐在炕上,脸上一片冷漠。

  自从三天前在简陋的医院醒来,她就发觉自己穿书了,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小配角。

  以前看这个文的时候,丁思宁就被这个女配气得肝疼,甚至阴谋论地想,这个文的作者是不是跟自己有仇,怎么就刚好用自己的名字给这个下场凄惨的女配取名。

  因为原主若不是那么作天作地,她本该有个不错的人生。

  虽然她出生在缺吃少穿的七十年代,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可她家却没有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一家人都把她这个最小的女孩子当宝贝一样宠。

  可也因为如此,书中的丁思宁变得纵娇纵无脑。

  高中毕业后的她一时没找到工作,就回到东沂村当了个记分员。

  但,此时的丁思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向来羡慕文人的风花雪月,又自诩是个有知识的人,哪里能看上乡下的泥腿子。

  恰好村里有几个知青。

  其中一个叫常洪民的男知青更是长得斯文白净,符合丁思宁所有的期待,于是就疯狂地迷恋上对方。

  她请求身为大队长的亲爹给常洪民安排最轻省的活计,甚至还把家里好不容易给她找到的小学老师的工作也让给了他。

  不但如此,她还常常偷拿家里的粮食接济常洪民。

  常洪民却压根儿看不上丁思宁,但对她的物质上的帮助却拿得十分心安理得。

  书中的丁思宁却还十分高兴,以为常洪民心里也是有她的。

  可是,作为读者,丁思宁一眼就看出那常洪民只是原主当成得到利益的肥羊而已。

  但书中的丁思宁却似乎看不明白,她一心痴迷常洪民,只要对方能对她露出一个笑,就可以开心半天。

  随着时间的增长,书中的丁思宁羞涩地向父母表达了她对常洪民的感情,希望他们能成全。

  起先丁家是反对的,可架不住丁思宁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还是主动跟常洪民提了两人的婚事。

  常洪民大概也觉得回城无望,才勉强同意与丁思宁先处对象,婚事什么的先不谈。

  虽然事情不尽如人意,但也够丁思宁高兴疯了。

  只是丁思宁不知道常洪民不但一边吊着她,另一边还跟她的堂姐暧昧不清。

  因为丁家的步步相逼,常洪民心里十分地不痛快,便找丁月香抱怨了一通。

  丁月香为了讨好常洪民,将丁思宁骗到河边,趁她不注意,将她推下了河。

  之前她已经跟村里的一个二流子说好了时间,让他去将掉到河里的丁思宁救起来,然后大张旗鼓地送她回家。

  这样一来,常洪民就可以甩掉这个讨人厌的贱人,而丁思宁也被二流子坏了名声,就算她不嫁给二流子,以后也难找到好人家。

  但人算不如天算,或者说作者对丁思宁这个炮灰起了丁点怜悯,让二流子肚子疼,救人的换成了村里人避之不极的许彦舟。

  只是这许彦舟深知村里人不待见他,把丁思宁救上来后放在岸边就走躲了起来。

  可恶的是,丁思宁明明认出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把这救命之恩扣在常洪民身上。

  并求着家里给了他一个工农民大学生的名额。

  丁父丁母觉得常洪民走了女儿说不定能恢复正常,便同意了。

  谁知前脚常洪民一走,后脚丁思宁就跟着他跑了,但最后却落得个客死他乡的凄惨下场。

  书里,这时候丁月香在得知丁思宁被救回来后,就到处散播流言,说她被村里的二流子看光了、摸光了云云。

  可当这些流言愈演愈烈的时候,常洪民站出来说救丁思宁的是自己。

  之所以没把她直接送回家是因为他也没力气了,打算去丁家人,没想到是被丁家人先一步找到了,他也就不出面了。

  常洪民出来承认这事时,可把丁月香气得差点儿吐血,后面在常洪民的花言巧语下,丁月香才转怒为喜,甚至帮着他一起从丁思宁手里哄骗好处。

  这些都是原文中的丁思宁不知道的,她更不知道丁月香本来是打了毁了她一生的计划。

  在原文里,丁思宁并没有对家里人说是怎么落水的,因为那时的丁月香先一步对原主进行了威胁。

  要说原主的性格也很奇怪,有时嚣张到极致,有时又懦弱得让人觉得不欺负她一下都对不起自己。

  所以丁月香只是对她说:“如果你敢跟你家里人说是我推你的,我就到常大哥面前说你坏话,看他还会不会跟你处对象!”

  就因为这句话,书中的丁思宁就被吓住了,宁愿自己额头留个疤,也没有说自己落水跟丁月香有关。

  但现在既然她穿进来了,作者的设定就全要改一下了,她的脑子可没有进水。

  于是,当丁思宁在医院醒来,一理清思路,就抹着眼泪跟丁母告状了。

  所以才有丁月香一出现在丁家大房,就被丁母暴打的一幕。

  正想着呢,院子里有人大声叫丁母的名字,“周春梅,你给我住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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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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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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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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