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你在学堂门口等我,你却跑了这么远,难道我的话不好使了”?
“哎呀,疼,不是到午时吗?现在时辰尚早啊”。
“错了还敢狡辩?就你这样的,想服侍人都没耐心,根本就不行”。
吴忧还想辩解,可天性善良的他,觉得自己错了,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为了爷爷,为了美花,我忍了。
“哼,一介武夫,打打杀杀,有什么前途,还不如多读书,书中才有黄金屋”。
“对,书中还有颜如玉”。
“呸,跟那老东西,你学不到好。”冉行揪着吴忧耳朵来到马车前,郑重其事道:“你们现在所有的家当,只剩下这辆马车,如果你不安好它,把它丢了,你和老东西以后怎么办”?
“是,我没想到这么多,我错了。”吴忧承认错误很快,很坚决,绝不拖泥带水。
“载我回家,第一天先熟悉一下,接下来几日才是重点课程”。
吴忧乖乖架起马车,目光撇了一眼远处的擂台,内心向往,不过他也知道,每个人要走的路不同,不能强行改变自己。
就拿冉行来说,他是个师者,一生的使命就是育才,桃李天下。文西俊注定要在定山郡乃至北州扬名,他就是天生的主角,被一切光芒围绕。
那么我呢?我应该干什么?目前来说,伺候好冉行,别被他赶地出门,以后谋个好差事,挣钱养家,平凡过一生。如果幸运,和美花生几个孩子。
吴忧越想越远,仿佛连孩子的名字已经起好,二人坐在夕阳下,看小院中的顽童互相打闹,这才是完美的人生啊。
吴忧依旧幻想着未来的生活,每日照旧打杂干活,生活没有丝毫起色。不过文西俊的名头渐渐打响,甚至打破桃园城的记录,以最快速度离开这里,前往下一座城池。
所有人都在等在看,等哪个城主会先忍不住出手,看他这个外来者,何时会有一败。
不得不说,冉行是个很有责任心的师者,不仅免费给学堂讲课,还出资修设学堂,换掉老坏破旧的桌椅,给学生们带来崭新的学习环境。
这一晃又三天过去,他要完全走遍十城,耽搁的时间和浪费的精力耗费很大,就靠吴忧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饮食来弥补。
得知要去往下一座城:安和。
吴忧显得有些难以接受,在桃园照顾你可以,可是离开这里,那爷爷怎么办?他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你到处跑吗?
“他自己呆在这里,生活不是问题,你就听我的。”冉行很满意吴忧的照顾,主要是他的厨艺令自己欲罢不能。
“不行,我若走了,爷爷的吃喝怎么办?谁帮他洗衣服,谁给他做饭,不行,我不走。”吴忧执拗的反驳,甚至把碗筷放下,投入美滋滋的老吴头怀里。
“你居然担心他的吃喝?谁死了他都死不了,没听过祸害活千年吗”?
“我警告你,你骂我可以,但你要骂我爷爷,小心我揍你。”吴忧顿时怒了,平时你欺负我,我忍了,但对爷爷,不容得你放肆。
冉行看着老吴头得意的死脸,怒道:“他把我藏起来的银子都给偷了,那可是我珍藏几十年的银子啊,那可是要给孙女买礼物的银钱啊,你说说他,就他这样的人,能饿死吗”?
“不问而拿是为偷,我可是告诉你了,这就是借。吴忧啊,你就陪他转转,爷爷啊也想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老吴头摸着俯身跪地的孙子,笑眯眯道。
“狡辩,分明是我发现了,你才说的,要不然你的性格一定不会告诉我。还有,你是不想和我走吗?明明最近几日回家时都看不到你,我打听了,你分明又去逛花楼了,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冉行越骂越凶,吹胡子瞪眼,老学究的形象荡然无存。
“我憋了这么久容易吗?要不是因为他,我会窝在小山沟几个月。别说了,反正把他交给你,你帮我看着就行,我打算自由自在几个月。”老吴头不耐烦,摆摆手。
“爷爷,您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懂?”吴忧迷惑的抬头看向爷爷。
人一旦缺失记忆,就跟傻子没啥两样,吴忧被爷爷卖给了冉行,一天十二个时辰全天候服务,将奴才的责任负责到底。
老吴头没跟马车离开,他自己呆在桃园,开始了放荡不羁的生活。
吴忧载着冉行先到安和,后去河口,转至汤河,最后到达朝阳,已经不知不觉度过了一个多月。
这段时间在耳濡目染下,他的心逐渐平和,寻常冉行讲课时,他也会蹲在门口倾听,听他讲人性本善,听他讲要做一个对天下有用的人,不要庸碌过一生。
而吴忧每到一个城市,都会写信请差人送至千银城灵兽宗,不确定美花能不能收到,只想表达那天未说出口的爱恋。
到了朝阳城,没想到亲自出城迎接的居然是战狂风。
对于战狂风,吴忧曾经不喜,他的不喜源自美花,是吃醋在作祟,是嫉妒他和美花谈笑风生。
“呦,你居然是冉先生的随从,说好的不服侍人呢?哈哈哈哈。”战狂风开着玩笑,与吴忧同牵马车,缓缓入城,朝一座颇为奢华的府邸走去。
“战大哥,你的身份是什么?看来往的百姓都对你点头哈腰,莫非你在那个什么刀门,很有势力”?
“势力谈不上,我也就是一个高级打杂的,喏,你瞧,到地方了,城主府。”战狂风拉停马车,一指府邸的大门。
大门前有左右两座石狮子镇守,门口两侧写着十分霸气的对联。
上联:横行霸道吞四海。下联:扶摇直上镇五州。横批:观山无敌。
吴忧看着倒吸一口凉气,这好大的口气,什么人敢口出狂言,居然说自己观山无敌。
他曾在那座小镇的茶馆中听书,听说书先生说起过凤凰城前任城主的故事,说那人一身修为直达观山巅峰,有观山不败的美誉。
没想到在定山郡,居然还有人有这个口气,真令人叹为观止。
“怎么样?豪气不豪气,气派不气派?”战狂风站在门下,颇为自豪道。
吴忧不确定问道:“你是观山无敌”?
战狂风一摆手,昂起脖子,轻咳一声:“朝阳城城主就是观山无敌,他所创的霸刀门,就是定山郡最强的门派。而我,是他的大管家,更是霸刀门名誉门主,门中大小事务,都由我来管理”。
战狂风以为吴忧会震惊无比,不过吴忧只是钦佩的点点头,拉着马车朝后院马厩走去,他还要安排冉行好好休息,等着明日的课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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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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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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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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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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