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有座小镇,人口约几千人,他们世代住在这里,靠打猎为生,靠捕鱼为活,过着简单而质朴的生活。
入秋后有一对爷孙驾着马车,搬进了这座小镇,安家在偏僻且人烟稀少的山脚下。
爷孙俩姓吴,爷爷叫什么不清楚,不过经常听他喊孙子吴忧。
吴老头年纪很大,身材矮小消瘦,整日穿着破旧的道服,躺在孙子给打造的躺椅上,悠闲晒着太阳,一副安享晚年的架势。
吴忧是个很好的青年,每天起床劈柴喂马,做早饭给爷爷,然后提着锋利的菜刀上山砍柴打猎,他运气不错,每次上山都会打到野味。
午饭后,他会跑到海边,看着由两种不同颜色映出的海面,缓缓走入,开始练习刀法。他的刀法并不花哨,就是简单的抽刀劈砍,一直重复这个动作,直到手臂酸痛无法抬起,才换另外一只手。
日子是平淡些,这对爷孙倒也乐在其中,日复一日,重复着相同的生活。
随着入冬,年轻力壮的吴忧除了砍出当日木柴外,还会帮邻居负担起木柴的供应。不仅如此,谁家要是有个大事小情,只要求他帮忙,他都会义不容辞。
小镇人淳朴,你对我好,我自然对你好,礼尚往来下,邻居们渐渐适应了这对爷孙的存在,并且会在吴忧山上时,帮忙照顾老吴头。
王阿婆的家离吴家最近,她的男人几年前去世,家中就少了男人操持,吴家人的出现令她看到了曙光。
她寻常会挨家挨户转悠,与邻里打成一片,今日看吴忧上山了,她迈着小碎步走入吴家小院。
刚进入小院,迎面从院内走出一个和尚来,小镇偶有和尚化缘,遇到并不稀奇,不过这和尚穿了一身大红僧衣,僧衣居然跟血一样红。
和尚并未理会王阿婆,出了小院,径直朝西走去,不曾回头。
“老吴头啊,那和尚干什么的?”王阿婆笑呵呵走进院落,看着半死不活的老吴头晒着冬日暖阳。
“秃驴啊?要饭的,我哪有饭给他吃。”老吴头眯缝着眼睛,似乎懒得动弹,就连客人上门都未主动起身。
“你瞧你头上这几根杂毛,还管人家叫秃驴。”王阿婆习惯以前和自家男人吵闹,与老吴头闲聊时不免口无遮拦。
“老王太太,有事啊?”被叫杂毛,这令老吴头很不开心。
“没事不能来看看你?我有点事想问问你。”王阿婆找了一圈,看到墙角有个马扎,取过来坐下道。
“有事说”。
“你们是从哪过来的?吴忧的爹娘呢?你们会在这住多久”?
老吴头睁开眼,有些不解看着她,想不明白她想问啥。
“问你话呢?哑巴了还是老糊涂了?”王阿婆见老吴头一脸奇怪,上前拧了他一把。
“哎呦,疼,你这小老太太下手够狠的啊。”老吴头揉着被拧疼的胳膊道:“他爹娘都死了,现在就我一个亲人,等我死了他爱去哪去哪,你想干啥”?
王阿婆一听笑了起来,拍着巴掌道:“嘿,那吴忧今年多大了?成过亲没有”?
“二十了吧!我老糊涂,他的年龄早忘了,你瞧那傻小子,哪有姑娘能看上他啊”。
“什么叫傻,他那是憨厚,憨厚的男人懂得疼人,你个老瘪犊子懂啥。”王阿婆一瞪眼睛,开口骂道。
“老王太太,你是想给我家傻小子介绍媳妇吗?你看我家,穷的叮当乱响,啥也没有,哪家姑娘肯嫁过来啊”。
“别糊弄我,如果就指着吴忧天天上山打猎,你们早就饿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家经常有人过来送东西,我都看到了”。
老吴头砸吧砸吧嘴,没言语。
“老东西,问你话呢,想不想给吴忧找个媳妇啊,你看他整日不是砍柴就是挥舞菜刀,连个朋友都没有,介绍个姑娘给他认识一下,至少多个朋友你说呢”。
老吴头想了想,觉得这老太太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行,晚上回来我问问他,有没有这个心思,这傻小子榆木脑袋,笨的很”。
“得,有你这句话就行,你个老不正经,自己单着就算了,还连累小辈跟你受苦。”王阿婆起身准备走。
“等下,你还没说谁家的姑娘,条件怎么样啊,我孙子愚笨,不懂这些,我还是要把把关的”。
“这个啊,西街口有一对姐妹,年纪和吴忧这孩子差不多大,姐姐早几年结婚,后来丈夫跑了”。
“等下。”老吴头气愤打断王阿婆的话:“怎么?你让我孙子娶一个有夫之妇吗?怎么说我孙子也是黄花大小伙子”。
“呵呸,你个不正经的东西,我话还没说完,我说的是妹妹,当然要把她姐姐情况说一下,她们家就她俩,靠给人补渔网为生”。
老吴头倒是听过这对姐妹,都说妹妹为人正直,善良勤劳,是个持家过日子的好手。姐姐因男人跑了,惹得一些口舌,名声不是很好。
既然在此处安家,不说让吴忧成婚吧,多交些同龄的朋友对他来说确实不错。两个老人当即一拍即合,各自心里有了打算。
吴忧天黑后会准时回家,不过冬天天短,练刀的时间就少了许多。
“爷爷,昨日宰杀的野兔还没吃完,今日又逮了一只更肥的,千银山真是好地方。”吴忧趁着天黑前走进院落,把一只肥硕的兔子扔进院中。
夜晚天凉,老吴头正在厨房内烤火,听闻孙子回来,笑呵呵走出门道:“快洗把手,咱们吃饭先,饿坏了吧”。
“不饿,年轻人永远不饿,永远精气蓬勃。”吴忧嘿嘿傻笑着,踹了一脚还在愣神的兔子。
吃过晚饭,爷孙俩躺在热乎乎的土炕上,借着烛火老吴头拿出一本佛家经书,让吴忧好好看。
“爷啊,方才回来,王阿婆看我的时候,笑的很奇怪,为什么呢”?
“孙啊,想不想多认识几个朋友”?
“您说我被马车撞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我都没有朋友,您要是想帮我找朋友,当然愿意啊”。
“那你想不想成婚”?
吴忧脸一红,在烛火的映照下更红,有些羞涩的扭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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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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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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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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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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