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草原以北的一大片草原,就是胡人大王子燃都的封地。
和二王子的领地相比,由于大王子的领地更加的靠北,所以冬天将会更加的寒冷。
这也就意味着,在冬天的时候,需要吃更多的食物,抵御即将到来的严寒。
肉食依旧是胡人最主要的热量来源,但是肉食毕竟有限,还需要粮食,来提供一部分热量。
每年,大王子领地的主要粮食来源,也都是靠打草谷。
对于大王子来说,南国靠近他领地的那些城镇,都是他免费的粮仓。
也确实,这些年,大王子的粮食,都是靠那些城镇养活的自己领地的子民。
今年,大王子已经抢劫了五座城池,但是抢劫的城池,一座比一座穷。
往年抢劫五座城池,搜刮到的粮食,早已足够完成自己的任务。
但是今年,抢了五座城池,得到的粮食,还没有去年的一半多。
这让大王子百思不得其解,南国人,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穷了呢?
大王子不明白,这一切,他才是罪魁祸首。
每年,大王子都会攻打几座边境城镇。
攻打的多了,边境城镇的百姓,也总结出了大王子侵略的规律。
那就是往年他抢劫过的城镇,他再也不会抢劫第二次。
把大王子抢劫过的这些年抢劫过的城镇一排除,那么剩下的城镇,也就剩下不多了。
这些城镇的百姓,预感到大王子今年可能要攻打自己的城镇,于是早早的避难去了。
那些商人,也都在秋天粮食收获之前,把自己的财物转移走了。
这其实和浑河县,那些村民,提前收割粮食的道理,是一样的。
预判到你会来,所以我早早的就带着粮食撤走了。
但是就是这么浅显的道理,普通的百姓和商人都看明白了,为什么林家军就没有看明白。
每次都能让胡人一次次的得手,这实在是一个让人很值得思索的问题。
也难怪,西北很多百姓,特别是林家军保卫的城镇,大家都在骂他们酒囊饭袋,只顾自己捞银子!
好在,现在林家军走了,终于把楚家军盼来了,这些百姓,突然觉得,自己的日子又有了盼头。
毕竟,楚家军的名头,可是比林家军,要响亮得多!
“老二居然提前完成了,他是怎么做到的?”
听到二王子居然提前弄到了粮食,大王子表示很是诧异。
前段时间,他不是刚刚在浑河县,经历了一场大败嘛,自己的王帐,差点都被人家抄了。
为此,大王子还暗中嘲笑了他好久,觉得二王子是草原的耻辱。
但是怎么突然之间,他就弄到了足够的粮食,直觉告诉大王子,这很不合理。
大王子的副将道:“根据我们安插在二王子身边的探子来报,二王子是用牛羊马匹,和南国人换的!”
“混蛋!”
听到二王子,居然用牛羊马匹,和南国人换了粮食,大王子立马怒不可遏。
大骂道:“拉瓦也太怂了,咱们草原需要粮食,直接抢就是了,居然用草原人的牛羊马匹,去和南国人交换,这不是把咱们草原的财物,送给那群南国人嘛,特别还有马匹,他这是资助自己的敌人啊,这个混蛋!”
胡人大王子和二王子,两人的理念截然不同。
大王子一贯奉行的策略就是强者为王,看上就抢!所以他从来不和南国,甚至是北国人搞什么交易。
而二王子就不同,他觉得战争只会削弱自己的实力,在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苟且繁衍生息,是最好的选择。
这也是二王子听到南国开关,十分高兴的原因,因为他可以和南国交换需要的物资。
一部分可以用来自己用,另一部分,可以弄到草原更深的腹地,换取更多的牛羊马匹,从而壮大自己。琇書網
“大殿下,二王子弄到了足够多的粮食,到时候肯定会博得天可汗的赞赏,毕竟天可汗只看最后的结果,现在咱们还差一半的粮食,没有凑齐,咱们现在怎么办?”
大王子了解自己父王,他不会管你的粮食是怎么得到的,他只看最后的结果,谁给他带回粮食,他就更加青睐谁,谁的赏赐就会更多,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会更高。
现在二王子把粮食凑齐了,这让大王子很是着急,不能眼睁睁看着,二王子就这么超过自己啊。
“传令下去,这几天,我们再攻打几个南国城镇,我就不信,多攻打几个城镇,我还凑不齐五十石粮食!”
粮食不够,那就继续抢,这是大王子一贯的行事作风。
“不行啊大殿下,咱们边关,林家军北上,换成了楚家军!楚家军可不是林家军可以比拟的,如果我们还是攻打城镇的话,我怕咱们会损失惨重啊!”
以往林家军驻守防线的时候,大王子和他的部下,根本就没把林家军放在眼里,就算和林家军正面遭遇,大王子也能带着自己的人,从容离去。
林家军城镇的防守,对于大王子来说,根本就是个渣渣,稍微一攻就破。
但是现在,林家军走了,换成了楚家军,楚家军的威名,大王子和他的部下,也都或多或少的听过。
他们当初还在庆幸,自己没有和楚家军的方向接壤。
但现在,西北所有防线,都换成楚家军了,这让大王子的属下,一个个的心里,都有些畏惧。
“怕个毛线啊,他楚家军还不是一个个活人,就算他们再厉害,能有我草原勇士力气大,能有我草原的骏马跑的快?再说,咱们防线的楚家军,刚刚从北方南下,长途跋涉,现在正是他们劳累的时候,这个时候,恰恰是咱们的机会!”
对于楚家军的威名,大王子也只是听说,他并没有真正和楚胜男的人交过手,所以对于楚胜男一介女将,还真没怎么放在眼里。
见大王子固执如此,那副将也只好遵命。
但那副将心里,总有不好的感觉,毕竟楚家军的威名太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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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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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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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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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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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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