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国家号召知青下乡,小儿子年龄太小,二儿子在部队当兵,只有大儿子年龄符合又没有正式的工作,下乡这个事儿只能他去。
为这,大儿子嘴上不说,心里对他们是有意见的。
下乡的那几年,他们夫妻往大儿子所在的生产大队寄了不少东西,可他一封信都没往家里寄过。
后来小儿子高中毕业,就主动提出下乡,把哥哥换回来,她一晚上没睡,最终还是同意了。
没想到,大儿子回城的时候不是自己一个人,还带了个比他大六岁的女人,也就是郭鲜花。
大儿子说两人已经领证结婚了,别的什么都没再多说。
她后来帮牛鲜花调档案关系的时候才知道她居然是个寡妇!
她不是对寡妇有意见,而是想不明白一向恃才傲物的大儿子怎么会娶一个比他大六岁的寡妇!
更何况这个牛鲜花长相普通,小学都没读完,说的普通话夹杂着口音就算了,关键时不时还冒出几句脏话。
相处几天,殷晓玲发现这个大儿媳妇的问题远不止于此。
城里有些东西她用不习惯,自己一件一件教她,别的差点儿事不要紧,关键是她每次上完厕所都不冲,说是觉得浪费水!
殷晓玲几次走进厕所,看到便池里的屎都被恶心得不行。
更糟糕的是,这个郭鲜花还有小偷小摸的毛病。
她住家里的那几天家里总是莫名其妙地丢东西,小到橱柜里的糖果点心,大到她房间的雪花膏、金项链。
家属院里不可能进外贼,也没有贼会傻到进家属院里偷东西。
虽然心里怀疑郭鲜花,但殷晓玲一直劝自己不要带有色眼镜看她。
直到她有次上班路上想起东西忘带了,回家去取的时候,正巧撞见在她房间里翻抽屉的郭鲜花。
郭鲜花还想辩解,但殷晓玲打眼一瞧就看出自己抽屉里少了个金戒指。
抽屉里还有好几个比那个金戒指更贵重的戒指,不过那个金戒指是当年结婚的时候买的,意义格外不同,所以殷晓玲才能立马发现不见了。
殷晓玲不想把事情闹大,主动说只要郭鲜花把东西交出来,她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
结果郭鲜花抵死不认。
最后殷晓玲从郭鲜花口袋里掏出了金戒指,不过场面闹得很难看,也是自那以后,大儿子和大儿媳搬了出去。
殷晓玲不歧视农村人,当初知道小儿子下乡找了个农村对象的时候她没有第一时间反对,光这一点就能看出来。
只能说城里人觉得农村人素质差的这种刻板印象都是郭鲜花这种老鼠屎造成的。
今天不年不节的,也不知道他俩回来干什么。
真是坏菜,早不来晚不来,非得挑小儿子对象上门的这天来,而且还是午饭时间,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
郭鲜花一见殷晓玲,就亲亲热热地走过去挽住了她的胳膊,“妈~”
这动作,再加上这矫揉造作的一声“妈”,成功让殷晓玲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殷晓玲僵着身子问道:“你俩今天怎么回来了?”
郭鲜花扭扭身子,用撒娇的口吻说道:“妈,我们想你和爸了,特意回来看你们!”wWW.ΧìǔΜЬ.CǒΜ
殷晓玲面皮抽了抽,这话说得她根本接不下去,只好问:“你们吃过饭了吗?”
“还没呢!”郭鲜花眼睛一亮,“妈,今天家里是来客人了吗?我看门口停了两辆车呢!做什么好吃的了呀?”
边说,郭鲜花边往吃饭的地方走。
殷晓玲被牛鲜花带的差点摔一跤,看牛鲜花继续不管不顾地往前走,也是无奈了。
牛鲜花看到饭桌上丰盛的饭菜,连长辈都没叫一声,撒开挽着殷晓玲的手,直接一屁股坐到了殷晓玲的位置上,拿起殷晓玲用过的筷子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往嘴里塞。
连着塞了好几块,郭鲜花见其他人不吃,挥动着筷子,嘴里红烧肉还没咽下去,就含混说道:“吃啊,大家都吃啊!”
同时,她也没忘了自己丈夫,“睿识你也快坐下来吃啊!”
江睿识不但没有阻止妻子的无礼行径,在跟长辈打过招呼后,还真就自己搬了张凳子,再从厨房拿了碗筷,坐下吃了起来。
苏文芝全程一脸懵逼。
不是,这谁啊?怎么这么没礼貌?
孔奶奶的脸色已经沉下去了。
她不在意小规矩,不代表在她面前一点规矩都不用讲,这个长孙媳妇的行为已经触及到了她的底线。
她没有指责郭鲜花,而是问纵容郭鲜花的江睿识,“睿识,你从小的规矩就是这么学的?”
江睿识夹菜的动作一顿,随即继续把菜夹到自己碗里,“奶奶,我这是在乡下待习惯了。您不知道,我在乡下的时候,每顿饭都是抢着吃,要是动作慢一点儿,就得饿到下一顿。要是顿顿都那么慢,就得天天饿肚子。这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不过您放心,我慢慢改,一定改好!”
这还是在怪当时让他下乡的事儿呢。
众人沉默不语。
要是江睿识是殷晓玲的亲儿子,那他们该教训的就教训,不用顾忌什么,可他偏偏不是。
都说后妈难当,其实不止后妈,谁都不容易。
江奶奶不说话,江睿识将碗里的菜送进口中,垂头时,眼里闪过一丝快意。
“爸,你吃啊!”郭鲜花打破了凝滞的氛围,边说边将一筷子鱼夹进江子平碗里。
江子平脸都绿了。
郭鲜花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夹菜前喜欢嗦一下筷子。
一家人吃饭虽然不讲究用公筷,但吃被嗦过的筷子夹的菜,江子平做不到,并且觉得非常恶心。
而且显然郭鲜花想恶心的不只江子平一个人,她十分热情地给坐在她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夹了菜。
当然,每夹一次,她都会嗦一下筷子,生怕夹的菜上面没有自己的口水。
很不幸的是,苏文芝的位置就在郭鲜花旁边,她是第二个被郭鲜花“照顾”到的人。
郭鲜花见苏文芝只盯着碗里的菜不吃,还催促道:“你怎么不吃啊,这菜我尝过,可好吃了!”
什么时候尝过?嗦的那一下吗?
苏文芝看向江翰学,眼神投射出求救的信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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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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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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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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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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