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哥,你冷静点儿听我说。”苏文芝上前拉了拉苏叶民的衣摆。
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顿时让苏文民软了心肠。
叹了口气,苏文民妥协道:“好,三哥听你说。”
苏文芝把王婶跟她说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一些看法跟苏文民说了,然后道:“三哥,我一个人受点委屈不碍事,可我不能连累家里人。”xǐυmь.℃òm
听完妹妹的一番话,苏文民垂头盯着脚下的泥土,沉默地站着。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感到无能为力。
身为哥哥,连保护妹妹都做不到,还算什么男人!
可妹妹说得对,太对了,他早在许多年前就清楚大队长是怎样一个道貌岸然的小人。
他们要么就老老实实地吃下这个亏,要么就等着被大队长针对为难。
这种委屈他曾经受过,知道有多难受。他能忍,不代表他能舍得让全家最疼爱的妹妹也忍。
可现实就是他再怎么不舍得也没办法,谁叫他只是个没钱没势的小混混呢?
也正是此时,一颗名为野心的种子种在了苏文民的心里,只等待着有朝一日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苏文芝和苏文民没有告诉家里人上午发生的事。
而钱国胜被路过的村民送去了卫生所,闭口不提被苏文民打了的事,只说是自己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跤。
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
之后重生回来的任叶芬成功跟钱国胜解除了婚约,但同时也被调去干养猪的活儿了。
这活儿倒是个好活儿,村里人人都抢。毕竟只要早起割猪草,煮猪食,清理清理猪圈就能拿满工分,可比干别的活儿轻省多了。
可对城里来的知青来说,那是宁愿下地多干点活,也不愿意进那臭烘烘的猪圈。
知青点这条件不可能让任叶芬天天洗澡,她只能接点水简单擦洗一下。晚上躺床上的时候,任叶芬总觉得鼻尖萦绕着若有若无的猪屎味。
严小芬一早就看任叶芬不顺眼。
之前任叶芬仗着自己跟钱国胜的关系整天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做事情也经常明目张胆地偷懒耍滑。
要是有人指出来,任叶芬虽然面上不说,私底下却会去跟钱国胜告小状。第二天那个得罪任叶芬的知青就会被安排去干些打扫猪圈、捡牛粪之类的活儿。
如今任叶芬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疯,跟钱国胜掰了,天天带着一身臭味回来。
严小芬抓着这个机会,要么一见到任叶芬就捂着鼻子绕道走,要么就是在宿舍里问其他知青有没有闻到一股臭味儿。
这个年代的人脸皮薄,被同龄的姑娘这样对待,不说蒙着被子偷偷哭,脸总是要红一红的。
可任叶芬毕竟是重生回来的人,早已不是十几岁小姑娘的心智,这些事比起她上辈子的经历,根本不痛不痒。
况且任叶芬也知道自己之前干的事的确不地道,所以也不能怪人家这个态度。
面对严小芬的刁难,任叶芬始终默不作声。
想要扭转别人对自己的坏印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任叶芬相信,只要自己坚持下去,迟早能跟其他知青成为好朋友。
想起自己从卫生所的病床上醒来,惊讶地发现自己回到十八岁,她人生拐点的这一天,任叶芬就一阵恍惚。
前世正是这一天,她冲动之下扇了苏文芝一巴掌,结果苏文芝就这么死了。
后来要不是钱国胜买通了王医生,说苏文芝早就没气了,她肯定难逃过一劫。
这也是她前世最后悔的一件事。
要是知道钱国胜是那样一个人,她宁愿坐牢也不会答应嫁给他。
可终归一失足成千古恨。
后来钱国胜考上大学,隐瞒自己已婚的身份勾搭上了女大学生,却又始终不肯跟她离婚,还拿苏文芝的事威胁她留在下里村伺候他爸妈。
现在回忆起那段黑暗的时光,任叶芬仍然浑身发冷。
那时她不仅要遭受婆婆的磋磨和村里的闲言碎语,还要忍受公爹时不时的骚扰。
后来钱国胜把那个女大学生带回了家,说自己是他离婚回娘家的姐姐。
那个女大学生很漂亮,性格也很不错,从谈吐不难看出家境也不一般。
而她呢?穿着灰扑扑的衣服,满脸疲惫,曾经的灵动与美丽消失得一干二净,像是提前枯萎的花。
要不是因为孩子,她怕是早就活不下去了。
可就在那个冬天,儿子偷偷拿着那个女大学生送的玩具枪出去玩儿,最后淹死在了湖里。
他小小的身体被冻得僵硬青紫,脚上还穿着她新纳的棉鞋。
她心口椎心泣血般地疼,钱国胜那个混蛋看到尸体却只是叹了口气,仿佛淹死的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是陌生人。
那边晚上,婆婆把她关进厨房,用绳子捆住她的四肢,用布塞住她的嘴巴,边用细树枝狠狠抽打她,边咒骂她没有看好孩子。
她被打得奄奄一息,躺在冰冷的地上。
半夜,公爹摸进了厨房……
第二天早上,婆婆跟没事人一样让她给全家人做饭。
她就像一条被驯服的狗一样,听话地拖着摇摇欲坠的身体做好了早饭。
早饭后,四人先后晕倒,她趁着这个机会杀了钱国胜和他的爸妈。
然后她躺在儿子身边,抱着他没有一点儿热气的身体,闭上了眼睛。
这一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苏文芝还活着,但总归钱国胜手里没了她的把柄。
于是任叶芬不管不顾地跟钱国胜退了亲。
她对钱国胜唯一的留恋就是两个人的儿子,可这个孩子生下来注定不会幸福。
儿子,妈妈对不起你。
任叶芬还没有从丧子之痛中缓过来,对钱国胜禽兽一家的仇恨也没有因为上辈子的报复而释然。
她早就想好了,这一世她也不会放过钱国胜和他的爸妈。
她要让他们失去最重要的东西后痛苦而悲惨地活着,长长久久地活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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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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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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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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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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