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呀,以后可要常来家里。”岳老夫人笑着说道,“我可是一个闺女和孙子都没有,我一看见你就觉着特别贴心。”
岳老夫人也觉着沈锦绣这年纪给她当孙女刚刚好。但是,她家老头子要收她当徒弟,这辈分就摆在那了。她觉着有这么一个徒弟也挺好的,她以后就把沈锦绣当成自己闺女一样。
岳教授抬眸看了一样他孙子,挑了挑眉,笑道,“时遇,你是不是应该过来敬一下你小姑姑?”
岳教授最喜欢自己孙子,他就喜欢看他孙子明明对他很有意见,但是却拿他没有办法的事情。
岳时遇瞪了自己家老爷子一眼,缓缓地站了起来,他勾唇一笑,开口,“小姑姑,恭喜你成为我爷爷的徒弟。老头,脾气不好,你多担待。”
岳教授轻哼一声,“你就混小子,你故意的是吧。我看见你就来气。你说你一把岁数了,连个对象都没有。我们系里不少女老师不少女学生,你回头,一个一个给我去相亲,早点把婚给结了。”
“爷爷,今天是你收徒的大喜日子,你说你当成大家的面,说这些私事干什么。来,我也敬你一杯。”岳时遇的脸上波澜不惊,他好像已经听习惯了老爷子的这些话。
顾北辰盯着岳时遇看了一会,他收回了视线。他可是听他外公说,岳老想要让这小子撬她的墙角。现在他媳妇成了他姑姑,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沈锦绣也没有想到自己从一个小镇上走出来,既然有一天能够成为国药大师的徒弟。她内心除了喜悦之外还有感慨。
她走到现在,走到这里,真的挺难的。
下午一点,宴席散了之后,顾北辰就送沈锦绣和强子回了四合院。他匆匆忙忙地赶回去了。
沈锦绣把身上的衣服换了下来,她眯着眼睛睡床上。她的酒量不是很好,所以,中午的时候,哪怕只是喝了几口酒,她这会头有点晕。
叶知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她躺着,脸上带着一抹酒晕。
“这是强子哥给你煮的醒酒汤。这可是你们家顾同志离开的时候特意交代的,让你喝完了再睡觉。否则一会醒过来,会头疼的。”叶知青把醒酒端给了沈锦绣。
沈锦绣坐了起来,她接过醒酒汤,一口气喝下去了。她轻笑,“放了蜂蜜,很甜呀。”她又说道,“我以后不喝酒了,太难受了。”
叶知青接过她手里的碗,放在了一旁,然后把她安置在床上,说道,“闭上眼睛,好好睡觉,等你睡醒了就不难受了。”
沈锦绣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梦里,顾北辰和她离婚了,然后村里全都是关于她的风言风语。她在家里都不敢出门。她爹娘想要再给她找个男人,看来看去,不是鳏夫就是老光棍。她瞧不上,她父母也舍不得。
这久而久之,村里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就越来越多了。
沈锦绣想了几天之后,她便决定去京都,她要去找顾北辰。一来,她始终都没有放下他。二来,她想要把他留在家里的这些东西都还给她。她自己也知道,她这一趟去就是去看看他,就是去看他一眼。
沈锦绣的父母没有阻止她,还给她了很多钱,让她早去早回。
沈锦绣第一次出门,不知道火车上是有扒手的。她带着的钱全部都被偷了。她下来火车才知道她没有钱了。
顾北辰,她没有找到,而她却快要活不下去了。她没有办法,只能够在车站坐着,就这样熬了两天,她身上的干粮也没有了,她若是再不想办法,她就要饿肚子了。琇書網
如果让家里给她寄钱,她也没有钱给家里打电报。她能够挣到钱的办法就是找一份零工。沈锦绣问了很多人,问了很多地方,但是根本就没有人用她。
晚上,她没有办法,就在一家人家的屋檐下坐着。她瑟瑟发抖,却有无处可去。
最后,她是被这家的婆婆给喊了进去。余婆婆孤身一人,她就是一个给人偷偷打胎的产婆。
沈锦绣就在这里安顿下来,她每天就是余婆婆打扫卫生,给余婆婆做饭,还要给余婆婆帮忙递东西。
余婆婆这人的话不是很多,但是她是一个心善的人。否则也不会收留一个素不相识的沈锦绣。
余婆婆总是说,她这辈子给人打胎其实是一件造孽的事情。可是,只要那些姑娘打胎之后能够过好,她一个人背负那些罪孽吧。
沈锦绣也是在那个时候跟着余婆婆学了很多很多。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姑娘,学会了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
沈锦绣遇到顾北辰那天,是余婆婆给她发了工钱,她拿着工钱想要给余婆婆去买一副手套。
余婆婆的那一副手套太久了,她要给她去买一副。
沈锦绣远远就看见了顾北辰熟悉的身影,她刚想喊他,想要喊住他,然后再跑过去。她刚想这么做的时候,她身后一个穿着大红色衣服的姑娘就这么做了。
她笑着朝着顾北辰跑过去,随后挽住了他的手臂,亲亲密密的样子。
沈锦绣看着他们两个走进了百货商店。而她站在原地。愣了很久很久。最后,她苦笑一声。他离开了,他很快就找了一个对象。而她呢,她还没有放下他,甚至不远万里也要来看看他。
沈锦绣一直都在哭,一直都在哭。哭着哭着她就醒来了。梦里的痛彻心扉,让她觉着很难受。
这样的梦,她已经很久没有梦到了。
沈锦绣皱眉,那个女的,到底是谁呢?一个能够让顾北辰这么纵容的女人,到底会是谁呢?
沈锦绣是知道的,白安宁再缠着顾北辰,再喜欢顾北辰,她都没有让顾北辰这样对她。顾北辰的眼里满是温柔。
现在,她和顾北辰没有离婚,而她和顾北辰也好好的在一起。所以,那个女的,还会不会再出现呢?如果再出现,顾北辰会不会就要和那个女的在一起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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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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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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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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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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