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的手有没有知觉对于你来说也没有什么大碍。要不,你过阵子回京都去吧,京都那么多医院,那么多医生,总有能够看好你手的人,你也不必窝在我们这里遭罪。”
早走早离,她就可以过上快快乐乐的单身生活了。
顾北辰微皱着眉头低头看她,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敲着桌子,问道,“既然你这么嫌弃我,为什么又和我结婚呢?”他声音低沉了几分。
沈锦绣微挑了一下眉,唇角勾起抹无奈的笑来,“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你结婚呀。”她一双眼睛很清亮,温温的,很平和。
顾北辰依然保持着刚才那个姿势直直地看着她,他知道她是认真的。
顾北辰沉沉地“嗯”了一声,“我知道了。”他悠然清冷的声音,低低的,“是我没有抗住你家里人的压力,是我太想要把这手看好了,是我觉着这恩情可以用一辈子来还。”
他一双眸子微微敛着,那长睫掩盖而下,那眼睛狭长又幽深。
他缓缓地站了起来,朝着门外走去。
沈锦绣看着他的背影,怎么会有一种落寞的感觉呢?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顾北辰怎么可能会落寞呢?前世,他和她离婚的时候,那叫一个果断,那叫一个潇洒。
这几天,白安宁和安静。顾北辰和沈锦绣也很安静,两个人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沈锦绣也不知道这个狗男人闹什么脾气。反正她也不在意他理不理她,她忙着呢。
杜晓梅要去镇上相亲,日子定在了三天后。
她想要让沈锦绣陪着她一起去。沈锦绣已经结婚了,所以,她不用担心相亲对象会对沈锦绣有什么想法。她如果喊别人,谁知道相着相着会不会就看上陪她去的人了。
“锦绣,后天下午,你陪我一起去一趟镇上。丁婶子介绍的人,到时候她带着我去男方家里。”杜晓梅对男方家里的情况还是挺满意的,一家子都是镇上钢铁厂的工人。相亲对象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嫁出去了。xǐυmь.℃òm
沈锦绣盯着杜晓梅看着,问道,“你去相亲如果成了,那强子哥怎么办?他对你什么心思,你不知道?”
这几年,强子哥经常帮杜晓梅干活,养猪场里最脏的活,都是强子哥帮杜晓梅干掉的。如果不是想要娶杜晓梅当媳妇,他至于对她这么好。
杜晓梅拧了拧眉头,说道,“我就是把他当成哥哥而已。他家里太穷了,我嫁给他,我就要吃亏受罪。锦绣,我不想要过那种吃了上顿就没有下顿的日子。丁婶子说了,如果这次有成了,男方可以帮我弄进钢厂里上班,那我以后也是工人了。”
沈锦绣应了一声,没有说什么。有时候,都说莫欺少年穷,但是有几个女人能够陪着一个男人同甘共苦的。
她并不觉着杜晓梅的想法有错误,但是既然不愿意和强子哥在一起,就不应该接受他的好意。
你可以瞧不上他,你也可以追求你的幸福,但是你不能够一边接受着他对你的好,一边还嫌弃人家穷。
沈锦绣不想劝杜晓梅,她也不会告诉杜晓梅,强子哥以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她觉着杜晓梅根本就配不上强子哥。
骑驴找马,哪有那么好的事情。
“锦绣,你就陪我去吧。”杜晓梅扯着她的衣服说道。
沈锦绣微微点了点头,“行,陪你去。我还没有相过亲呢,正好去看看到底是怎么相的。”她顿了顿又问道,“如果你们两个没成呢?”
杜晓梅苦笑一声,“如果没成,肯定是人家没有看上我。人家这样的条件,我有什么可挑剔的,我肯定愿意的呀。如果没成,那就再等下一个呀。你都已经结婚了,我妈也恨不得赶紧把我给嫁出去,这样,我弟的彩礼钱,以后就不愁了。”
锦绣娘见杜晓梅回家了,她低声说道,“晓梅这丫头呢,小心思不少,也爱占便宜,但是人挺勤快也挺能干的,我也是看着她长大的,我也希望她能够找一个好人家。”
沈锦绣笑着问道,“妈,你既然知道她这么多的缺点,那你还让我成天和她玩在一起?”
“谁让我生了你这么一个傻闺女,我就想着你和晓梅天天在一起,能够学点她的成算。”锦绣娘叹气,“得,你所有的聪明才智都用在了北辰身上。”
沈锦绣瞬间无语。
相亲这一天,杜晓梅穿了一件蓝白格子的衬衫,她长得没有沈锦绣秀气,但也不丑。她觉着自己这长相,应该能够让别人相中。
丁婶子过来的时候,沈锦绣也刚好过来。
“走吧,我喊了李哥的牛车,我们坐牛车去。晓梅呀,人家喜欢大大方方的姑娘,你去了可不能够发憷呀。人家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丁婶子经常给人做媒,为了这门亲事能成,特意嘱咐道。
杜晓梅点了点头,又问道,“婶子,你还有没有什么要交代我的?我其实有些紧张。”
因为太重视这门亲事了,所以,她才会这样。
丁婶子笑着说道,“人家父母都是老实人,你们去了记得叫人就行。”她又说道,“锦绣呀,到时候你可要帮晓梅多说些好话。”
“婶子,你就放心吧,我到时候肯定把晓梅夸成一朵花。”沈锦绣前世没有陪杜晓梅去相亲,也不知道她后来嫁的人是不是就是这个相亲对象。她只知道杜晓梅嫁到了镇上。
杜晓梅凑到沈锦绣的耳边低声说道,“锦绣,本来我对你男人是有点想法的,如果这一次我相亲成了,我就不惦记你男人了,所以,你好好帮我。”
沈锦绣愣了愣,杜晓梅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坦白了呢?
如果这一次她相亲没有成功的话,那她的意思就是回去继续勾搭顾北辰?是这个意思吧?
杜晓梅,真有你的。你可真能耐呀。这么光明正大地想要抢她男人,也只有杜晓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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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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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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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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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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