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正是吃晚饭的时间。
别墅里每天都有人来送新鲜蔬菜和肉食,早晚各一趟,故迟盯上了送菜的吉普车。
留守的马仔都在餐厅吃饭,楼下大门敞着,客厅里一个人也没有,故迟在楼梯拐角探头看了一圈,往下拉了拉帽子,遮住大半张脸,然后迅速下楼,无声无息闪出门外。
送菜的吉普就停在院子里,里面空无一人。
故迟正要抬脚下台阶,左侧走廊忽响起一道“嘿”声,故迟身体一僵,顿在原地。wWW.ΧìǔΜЬ.CǒΜ
来人是个外国的雇佣兵,英语夹杂着本土话,一边朝着故迟打量一边问他,“兄弟你干什么去?”
故迟听个大概意思,急中生智,转身朝他点头哈腰,手指着院子里的车,一边比划,一边学着本地话的口音说蹩脚的英语,“我,啊……送菜的,一起来送菜的……”
院子里没有灯,光线很暗,故迟戴着帽子又背对着门,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
那雇佣兵没看清人的样子,自然也不起疑,冲故迟“哦”一声,摆手让他走。
故迟垂在身侧的拳头微颂,转身,结果刚动脚想要上车,忽听到身后的那个雇佣兵又道:“等等!”
故迟停住,慢慢转回身,手悄无声息抓住大腿上的匕首。
那人走近到他跟前,饶有兴味地打量了他两眼,忽伸手捏住他的下巴,用力想要抬起故迟的头来,“抬头给我……”
结果,他“看看”两个字没来得及说出口,忽觉心口一凉。
故迟动作极快,一把抬手捂住他的嘴,推着他退到走廊黑暗里,一把摁在墙上,手抓着匕首柄搅动两下,而后拔出来,横着划过他的脖子。
整套动作不超过五秒的时间,干净利落。
血从那人的大动脉里迸出来,溅了故迟一脸,他始终面无表情,只眼睫毛轻轻颤了颤。
直到这时,那人才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惊恐地瞪大眼睛,手下意识去摸枪,却是痛的浑身剧颤,手脚痉挛,什么也挽回不了。
故迟死死捂住他的口鼻,不让他漏出一丝声音,直到他彻底没了气息。
屋里吃饭的人还在说笑,厨房里佣人的身影不停转来转去忙碌着,没人注意到方才这场猎杀,一切被掩藏在昏暗的夜色之下。
故迟将尸体拖到远处的灌木丛里藏起来,然后匆匆摸上了送菜的车,趴伏在后座上,等送的小伙子回来。
来送菜的年轻小伙子是厨房其中一个佣人阿姨的儿子,才十六七岁,每次傍晚来送菜,都会就在这里吃过晚饭才走。
故迟没有等很久,大概七八分钟的功夫,前车门被打开,小伙子哼着小曲坐进了驾驶座。
车子每天拉菜拉肉,气味混杂,故迟身上的血腥味被掩盖住,小伙子一点儿没察觉异样。
直到车子开出了大门,后脑勺上抵来一只冰冷坚硬的枪管,小伙子吓得身体一抖,打歪方向盘,差点儿撞到路旁的树上。
“你是谁?”小伙子目光扫向后视镜,却没看见人,只看见一只沾满了血的大手。
“你要做什么?别杀我,我就是个送菜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小伙子吓得不行,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闭嘴!送我出去,不杀你。”
故迟嗓音生硬道,他先前跟宋晨学过几句简单的本土话。
小伙子吓得恍恍惚惚,忙不迭点头,“我送我送,你要去哪里?”
“市区。”
故迟一边说一边警惕地看着外头的路,跟脑子里的路线图做对比。
宋晨先前给他的那张线路图,他基本已经记住。
小伙子听说市区,顿时苦了脸,结结巴巴说:“这……这几天戒严,都不……不让出去。”
故迟连蒙带猜听懂他的意思,抿了抿嘴角,说:“你先往前开。”
出了村镇,到了无人的郊野,故迟就让小伙子停车,打晕了他,绑起来扔到林子里,自己开着车一路飚向市区的方向。
夜路上行了一个多小时,前面突然出现拦路的关卡,有两个人背着枪站在两侧守着,旁边野地里还有个帐篷,里面也有人声,不知道还有几个。
故迟握了握方向盘,慢慢将车子停下来。
其中一个站岗的跑过来询问情况,故迟开门下车,顺手摸了副驾上的一盒烟,点头哈腰递过去。
那人顿时放松警惕,放下手里的枪,去接烟,嘴里问道:“你要干什么去?这几天戒严,不进不出,你……”回去吧。
后面几个字没说出口,就觉脖子一凉,锋利的匕首已经划开了他的脖子。
故迟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捂住他的口鼻将他死死摁在车门上,角度所限,另一个站岗的只能看见故迟的半个肩膀。
故迟脸上挂笑,嘴里叽叽咕咕自言自语。
另一个站岗的下意识就以为是两个人在聊天,等了十几秒,见俩人没完没了,开口喊了一声。
故迟往外仰头回了一声,松开手下已经气息微弱的人,笑着小跑过去。
那人嘟囔了一句什么,迎着往前走,就在俩人距离还剩四五步远的时候,一股血腥气飘到鼻端,他一下神经紧绷起来,举起手里的枪,“站住!”
可是已经晚了。
故迟脸上的谄笑倏地消失,一个箭步冲上前,借力跳到半空,一个飞腿踢到他的手腕,枪脱手的同时,他也扣动了扳机。
“嘭!”
一声枪响,瞬间打破了夜的宁静。
故迟神色一厉,紧追着摔倒在地上的人,屈膝压住那人,手起刀落,直接将匕首送进乱他的心口。
帐篷里的人听见外面的动静,立马喧嚷起来,拔腿要往外冲。
故迟反应迅速,拉起地上的人挡在自己身前,拔出腰间的枪对准帐篷口。
“嘭!”
当头往外冲的人刚露出半个脑袋,就被故迟一枪爆了头。
后面第二个人估计想缩回去却没收住势,又是“嘭”一声枪响,也成了枪下亡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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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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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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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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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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