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京市人的生活好了起来,不少人会出来下馆子,到处都飘散着美食的味道。
荀菀找了个包间要刘春芳坐下来,但刘春芳的眼睛却一直看着外面,喝了一口水,刘春芳谄媚地笑着,“我的好姑娘,我今天在冷风里等了你一下午,你看……”
为了一口吃的,作出这个丑样子,荀菀厌恶地看了刘春凡一眼,叫来服务员,点了几个小菜,还点了个汤。
刘春芳却看着菜单上的梅菜扣肉垂涎三尺,“姑娘,我……我想吃扣肉……”
荀菀更加厌恶她了,但还是强忍着恶心又点了一份梅菜扣肉,一边等吃的她还一边在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有人这么馋。
梅菜扣肉那么腻,亏刘春芳吃得下,难怪那么胖。
对比起永远优雅高贵的江颐,刘春芳简直拿不出台面,她都不想承认有这么一个妈。
主食荀菀点的是大馒头,最先上来的是馒头,然后就是荀菀点的几个小菜。
荀菀没什么胃口,刘春芳却看着吞口水,但她没吃,最后等着梅菜扣肉上来了,才开始狼吞虎咽,吃了一个大馒头,好几块梅菜扣肉,刘春芳吃的满嘴都是油。
抬起头一看,荀菀筷子都没动一下,刘春芳一脸疑惑,“姑娘,你咋不吃啊,这么好吃的菜。”
“我不饿,你吃吧。”荀菀一脸嫌恶。
“姑娘,不愧是我生的,还是你心疼我,我在你/妹妹那儿住了有一阵了,这死丫头就知道要我倒贴,别提肉了,鸡蛋都没给我吃过一个……”刘春芳眉开眼笑,拍马屁的话说了一箩筐。
这要是顾珠在这儿,恨不得拿刀子砍刘春芳,肉和鸡蛋都被刘春芳一个人吃了,连正是需要营养的秦丽都轮不上,还好意思说。
“行了,有些话说两次就够了。”荀菀强忍着不耐烦,“说说吧,当年是怎么一回事?你说你才是我亲妈,除了顾瑾长得像我……我妈,你还有什么证据?”
“这里这里。”刘春芳一边嗦进去一条扣肉,一边用刚拿了馒头的手扒开衣服,从里面掏出一张照片来,“你看看,这里是我跟你爸刚结婚的照片,那时候我可年轻了,你就是我和你爸的结合版,你瞅瞅像不像……”
荀菀皱着眉头看了一眼照片,瞬间血气翻涌,脑子轰的一下晕的不行。
手里那张照片,荀菀死死地捏着,恨不得立刻毁尸灭迹。
照片年代久远,都是黑白的,第一张是张结婚照,男的穿着土气的大棉袄子,老实巴交的样子,眼睛鼻子和荀菀差不多,女人则穿着土气的颜色浅一点的袄子,应该是红色的,脸型嘴唇什么的,简直和荀菀一刻模子里刻出来的。
荀菀基本已经明白了,这就是年轻时候的刘春芳。
现在的刘春芳又黑又胖,脸上全都是风霜,但还是能够依稀看出来年轻时候的影子,特别是憋嘴唇。
没有比这更好的证明了,就算是她不想相信也必须得相信了。
难怪为什么顾瑾会那么像江颐,而她一点儿也不像。
也难怪为什么荀家的人会那么喜欢顾瑾,荀柏为什么会那么粘着顾瑾,原来她和荀家的人根本就没有血缘关系。
“瞅瞅,你是不是和我还有你爸长得很像,因为你就是我们的亲闺女啊,姑娘啊,虽然荀家有钱,但我还是觉得我生的姑娘最好看,你可比顾瑾那个农村丫头强多了,不愧是从小在城里长大的。”
刘春芳好像没看到荀菀的失神,脸上表情异常骄傲。
荀菀在这一瞬间,真不知道是该怨恨命运的不公平,还是感谢刘春芳给她换了一个有钱人家,怨恨是因为顾瑾是荀家的女儿,即使在农村她也那么优秀,血缘关系是斩不断的。
“姑娘啊,我这次来找你,不是为了逼你认我的,你回去之后自己缓一缓,千万不要想不开离开荀家啊,荀家的人对你还不错,你过得这是神仙日子啊,但我呢,却没本事让你过上这样的日子,
你跟着我只会受苦,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找你的,顾瑾那个小贱/人自己发达了就不管我,还几次三番要把我送进监狱,
你/妹顾珠又被男人抛弃,带这个孩子也没得一分钱,眼看着我们日子过得太难,就要饿死了,我只好来找你了……”
刘春芳吃饱喝足,见荀菀不吃连忙吃剩的都打包了,回去热一热,明天还能再吃。
回过头一看荀菀的样子不太对劲,知道她是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边抹着泪,一边体贴的说着。
荀菀还能不明白刘春芳是个什么意思吗,看了她一眼,从身上掏了八百块钱出来。
“这是八百块钱,足够你在京市舒舒服服地过几个月了,你去租一个好点儿的房子,不够了还可以找我要。
但是这钱给你之前,你得先答应我的条件,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再来骚扰我,更加不许去找我爸妈,甚至以后看见顾瑾都要躲得远远地。
如果这件事情让我爸妈知道了,我们只能鱼死网破,我当不成荀家的女儿,也再也不会有钱给你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对于这个缺席二十年的亲生母亲,荀菀没有一丁点的母女之情,反而充满了厌恶。
她也非常明白刘春芳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刘春芳只是当初贪慕虚荣,想要把她送到荀家过好日子,然后也跟着享受荣华富贵而已。
既然这样,那用钱来威胁刘春芳就是最好的。
“放心吧!我的好姑娘,你说的这些我肯定办到,其实我也不是想要威胁你做什么,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没其他法子啊!
只要我能继续呆在京市,饿不死,我肯定不来你跟前惹你烦……”
刘春芳可不想没了这金疙瘩,立马就拍着胸/脯保证。
荀菀皱着眉头把八百块钱递给了刘春芳,刘春芳立马接了过去,把脚翘起来,沾着唾沫数了一遍又一遍,美滋滋地揣在兜里说,“那行!姑娘,你回家去吧,我先回去了,有啥事我打电话给你。”
拿到钱,刘春芳比兔子溜得还要快,横着腰往外走。
外面冷风嗖嗖,本来刘春芳还觉得有些冷,这会儿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
这从亲闺女手里要钱就是比顾瑾那个白眼狼那儿的容易的多,荀菀出手还真是大方,想想荀家那可真是个金窝窝,她亲手把闺女送进去,两个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愁了。
以后,她就靠着荀菀,说不定还能在京市买房子,在这城里成了名正言顺的京市人。
这一出手就是八百,下次说不定就是一千二了,买房子指日可待。
其实刘春芳并不知道,八百是荀菀现在身上所有的钱,荀菀被这件事情搅得心慌意乱了,这半年的零花钱都用光了,就是为了让刘春芳少来找她。
却没想到,刘春芳的贪欲哪里是这么容易填平的,当初刘春芳把荀菀送到荀家,就是为了更好的吸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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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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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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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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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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