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在一米前的柜子上,阿行见到,哼哼两声后,欢欢喜喜的应下,“好噢哥哥~”
奶声奶气的,听得小野非常的喜欢。
与此同时,沈书梨就躺在周婺的腿上睡觉,看到眼前这一幕,他心中不自觉的泛起一阵阵甜蜜,他们这个家可真温馨。
他家公主,有三个骑士守护着。
生了阿行后,他们就回了南城生活。
沈书梨的情绪逐渐稳定,当年发生的事情,无人再提,大家都坚定的向前走。
至于小衍,沈书梨也悄悄的同叶小曼去看过一回,他很乖巧,只是不爱说话。
得知沈书梨的身份后,他照旧没喊婶婶,而是轻声喊了一声姨。
沈书梨对他的感情很复杂,觉得他很可怜很无辜,可每当想起周沥那些年的难熬,她就会把这层情绪压下去。
最终,她决定以后少来看他,以免让周婺知晓会难受。
倒是叶小曼,从不吝啬来看他。
这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她见证了很多他的第一次,她心中知道周沥可怜,但她更多的是站在小衍的角度来看问题。
后面她生个女儿,也时常跟在他身后喊哥哥,这是叶小曼在搬家前,小衍感受到为数不多的亲情关心。
也是在这趟回去之后,沈书梨格外想要个女儿,叶小曼的女儿蔷蔷长得太好看了。
从小就和叶小曼一样,身上有一股清冷劲,那张小脸简直帅到不行。
等她长大了,肯定是那种清冷系女神,说不定还是那种从小跳舞的,酷飒酷飒的。
于是这天回家,她再次动了歪心思。
晚上看着俩儿子睡着后,她直接去家里的酒窖里拿了一瓶有些年份的红酒。
等到周婺下班回家,她再次穿起战袍,实行自己的狐狸诱惑书生的行动。
周婺从进房那瞬起,就觉得不对劲了。
香,实在是太香了,房间里的这种香味简直快要把他的四肢百骸给香软酥了。
他喉结轻滚了两下,“梨梨。”
听到他的呼喊,沈书梨直接掀被起来,她眼神看他时,就跟在拉丝似的,格外的蛊人,“老公,你回来了,快点去洗澡噢。”
周婺:“……”
待到他洗完澡出来,沈书梨变得非常的勇猛,纤细白皙的脚掌直接踩在他鞋上,肌肤胜雪,唇红齿白,呵气如兰。
“老公,痒痒,要做。”
周婺:“……”
最终,他直接抱阿行的姿势把她抱到身上,男人黑眸沉如墨,“你怎么了?”
沈书梨小脸红彤彤的,“人家喝酒了。”
闻言,周婺轻轻的嗅了嗅。
的确,空中弥漫着一股甜腻的酒味。
“醉了?”
沈书梨咯咯咯的笑,“还没。”
她说还没时,人已经被他丢到床上了。
床垫很软,她被丢到床上还弹了两弹。
这么一弹,让她整个人更加的晕乎了。
在周婺开始低头啃咬她的脖颈时,她突然出声,“老公,我今天看到蔷蔷了。”
“什么蔷蔷?”
“就是小曼和蒋东的女儿。”
听到这话,周婺稍微有那么点印象。
他问:“怎么了?”
沈书梨小脸酡红,笑得很开心,“她和她妈长得很像,瘦瘦高高的,清冷漂亮!”
她说到这里时,他冷不丁的问:“哦,所以你这是准备给咱们儿子提前预定老婆?”
闻言,沈书梨直接敲了他胳膊一下,气笑了,“哪有,你别胡说八道,我可支持他们俩自由恋爱,家长哪能定娃娃亲啊!”
既然不是娃娃亲的话,那是什么?
周婺不懂,也懒得懂,这会儿她投怀送抱,他只管好好享受就好。
很快,就开始要进入正题。
然后,在他抬手要去拉抽屉时,沈书梨冷不丁的出声,“周婺,我想要个小公主。”
周婺手一顿,不慌不忙说,“我们家有你这个公主就好了,不需要再添。”
他这话说的她心里美滋滋的,但她还是不依不饶,她也想要小棉袄。
想要生个像自己这样的女儿啊呜呜呜。
借着酒劲,她开始哭闹。
“我就是想要个女儿嘛,周婺,你最好了嘛,求求你啦。”
一个小时后,沈书梨趴在他腿上鞭打着,眼神迷蒙一片。
“我和你说,这次必须得是女儿,如果要是再来一个儿子,我就不让你碰了,你就别想要幸福了,你知道没?”
周婺躺在床上,心如死灰,她对着他的“腿”说,这确定是认真的吗?
不过也可能是她的威胁,以至于到了最后,两人真生了个公主。
周婺给公主取名叫周薏弥,因为爱笑,笑起来眼睛会弯,小名叫芽芽。
公主从小就闹腾,不要爸爸,不要妈妈,只要哥哥,只要小野和阿行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就会手舞足蹈。
后来,沈书梨研究了一阵子。
发现芽芽就爱帅哥,而且周婺这种老的她不要,她就爱嫩的,像小野和阿行这种,她的最爱。
自此,沈书梨开始热衷于带孩子。
慢慢的,他们长大,沈书梨能看得出来,三个孩子的性格很不一样。
小野是那种清冷禁欲的帅哥,非常的自律,身上总是会带着一种莫名的疏离感。
阿行淘气些,心眼实在,外表羁骜不驯,内心却是很柔软,永远把家人放在第一位。
芽芽自小就被宠着,有点傲娇,有点小作,明艳动人的大小姐。
等到沈书梨人到中年,三孩子陪着她出去逛街时,时不时就会有星探出现,求着他们仨进娱乐圈发光发热,不需要沈书梨张口,三孩子自是会冲到一线去拒绝。
等到芽芽上高中后,周婺和沈书梨就不再继续待在南城了。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旅游。
世界各个地方,他们都去过。两人在一起许多年,吵过架,拌过嘴,但在茫茫人海中,彼此唯独没有牵错对方的手。
他们也吵过最严重的一架,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
沈书梨需要周婺当自己的舞伴,去跳广场里跳广场舞,周婺觉得太丢面了,他可是要做最潮的大老爷,死活不愿。
他不愿意,于是沈书梨就找了一个比他还要潮的老头子跳。
被周婺发现后,气得快吐血了,于是,两人吵了一架。
国内的三孩子知道这事后,连夜飞到西班牙。
三兄妹急急忙忙的来,结果刚进庄园,到要去敲门时,就在门口就听到他们家爹在低头认错。
“老婆,我错了,我以后陪你去跳广场舞,求你别再去找其他人了。”
闻言,沈书梨冷哼,“你有什么错,你不是还和其他老太太一起去买菜吗?”
周婺:“我那是找人打听哪里有卖中国菜的地方,我想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你确定?”
“当然确定。”
看着跪在地上的周婺,沈书梨扬了扬眉:“行吧,我就勉为其难的原谅你。”
“老婆,你真好。”
屋外的三兄妹,对视一眼后,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m.χIùmЬ.CǒM
他们最不用担心的,大概就是爹妈感情吧,几十年如一日的好。
<正文完>
写于2023年4月29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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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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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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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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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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