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三个小的来到了原主的爸妈家。
按着原主的处事风格打了个招呼。
林娇娇直接厚脸皮的坐到了饭桌前等着开饭。
本来就是个重男轻女的,要不是这个小闺女要招婿,长的好看嘴巴还甜,她根本就不会高看一眼,有了孙子之后,这个闺女在她心里的地位更是大大下降。
看着林娇娇这的等吃等喝的架势,王二红直接一巴掌拍到林娇娇后背,“还不赶紧去端饭,等着你爹娘喂到你嘴里?”
小闺女一点眼色也没有,要不是看在她生了三个孙子的份上,她才不管她的死活。
林娇娇被王二红的这一巴掌拍的差一点没吐血,“妈,你轻点,我可是你亲闺女。”
以怪异的姿势摸了摸自己被打的后背,林娇娇疼的呲牙咧嘴的。
王二红对着她动手,那她就使唤她的心肝宝贝。
“大金,二金,三金过来给妈妈捶背。”
便宜儿子的名字林娇娇不是第一次叫了,但是每次叫起来都有点拗口,也不知道原主是多喜欢金子。
原主的三个儿子,六四年生的,今年六七年,已经三岁半了,大儿子林军,小名大金,二儿子林宇,小名二金,三儿子林正,小名三金。
既然她已经接受了这个身份,那么儿子自然也是她的,使唤起来林娇娇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幸好三个儿子也不是什么漏风小棉袄,林娇娇一叫就屁颠屁颠的过来了。
凑过来的三小只,一边帮着林娇娇捶背,一边偷偷摸摸的跟自己妈妈打小报告,“妈妈,今天奶奶做了红烧肉,可香可香了。”
对于儿子的话林娇娇眼皮都没抬一下,“那一会大金二金三金多吃一点。”
不管是六十年代的林娇娇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林娇娇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就算是在这缺衣少粮的年代里,她也不馋肉。
听到妈妈的话,大金乖乖的点头,“我要带着弟弟多吃一点。”
林娇娇摸了摸便宜儿子的脑袋,“大金真乖。”
一旁捶背的二金三金听到自己妈妈夸哥哥,不甘示弱的说道,“妈妈,二金也乖。”
“还有三金,也乖。”
林娇娇挨个摸了一下三个儿子的头,“嗯,都乖。”
看在三个孙子的面子上,王二红又嘟囔了两句,看实在是指使不动这个小闺女才罢休,“懒死你算了。”
饭桌上,林娇娇都想给王二红竖一个大拇指了,这红烧肉做的真的是绝绝子。
她一个尝遍天下美食的白富美都恨不得把舌头给吞了。
一盘子肉,她孙子没吃几口,都快叫这个败家闺女给干完了,王二红是气的心也疼,肝也疼。m.χIùmЬ.CǒM
在林娇娇再一次往红烧肉里伸筷子的时候,王二红眼睛一瞪,伸手挡住了林娇娇的筷子,“你三个儿子都没吃一口呢!一盘子肉都让你给造了,你以为这肉不要钱?”
当娘的就没个当娘的样,可怜她这三个大孙子,小小年纪就得自己吃饭。
得,这肉她还是少吃两口吧,免得她妈念叨起来没完。
不吃肉,剩下的两个素菜的味道就一般般了,林娇娇快速的吃完自己手里的玉米面窝窝头,开始给自己的三个便宜儿子夹菜。
虽然原主平常不咋管这三个金衣食住行,但是教儿子原主还是很在行的,三个小孩,吃饭都规规矩矩的,一人一个勺子一个碗,不争不抢的一看就是三个爱干净的小孩。
她不上工,林父林母下午还要上工,林娇娇也不多耽误他们都时间,拍拍屁股就要走的时候,被林有钱给叫住了。
“老闺女,中秋节你的算怎么过啊!”
不管他女婿多有本事,他也是招婿,这中秋节肯定是要在他这边过的,害怕他老闺女不着调,林有钱每年都得提醒一遍。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种一模一样的问话一年要来好几次,林娇娇按着原主记忆里的固定模板回答,“爸,这事我不操心,你和妈怎么过我带着孩子就跟着你们怎么过。”
果然听到这话的林有钱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对着老闺女摆了摆手,“你就勤等着吧!到时候爸给你漏两手。”
以前的林有钱可不是这样,别说漏两手了,一想到自己辛苦半辈子连个后都没有,他让这些赔钱货喝西北风的心都有了,有了三个孙子以后他才干劲十足,他得给他这三个心肝攒家当。
林娇娇也很给面子,“好嘞,我到时候就带着张嘴等着我爹的好手艺了。”
不得不说原主还是比较了解她爹娘的,一开始就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叫爷爷奶奶,不叫姥姥姥爷。要不然到时候又得有的闹了。
把三个儿子留在娘家,林娇娇吃的肚子浑圆,一路上哼着歌心情好的不的了。
其实仔细想想原主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自己单独开火,每天想做饭就做饭,不想做饭就来娘家吃饭,至于三个儿子,每天不是被原主赶到娘家吃,就是赶婆家吃。
林向北可没有原主家人口简单,三个金平常是不喜欢去他瘦奶奶家吃饭的。
林向北他爹林大柱他娘赵金花,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一个闺女,大闺女林向红,嫁到离大林村不远的大山村,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林向东,娶妻高二妮,生了两男三女,二儿子在林向南,娶妻赵荷花,生了一男两女,三儿子林向西,娶妻宋娣,生了两男两女,四儿子就是林向北,和林娇娇生了三个儿子。
林向北并没有分家,当初原主怀孕,在家里闹得要死要活的,才单独分了出来。
林家十几口人在一起,林大柱不缺孙女更不缺孙子,当然不会多加看顾老小家的三个孙子,能给一口饭已经是他们当爷爷奶奶的疼孙子了,三个金去吃饭,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和林向北家不同的是原主家人口简单,三个姐姐都已经嫁出去了,平常也就林有钱和王二红老两口,三个金在这里就是宝贝疙瘩,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小孩子也是有心眼的,根本就不用原主说,对着林有钱和王二红一口一个爷爷奶奶的叫的香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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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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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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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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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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