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峰迅速进到营中,把各种牛皮袋全部挂在腰间,出门和众人汇合。
等到老十气喘吁吁地赶到,吴广立即带着众人,前去与队伍集合。
用不着秦峰询问,路上,有一位老兵主动相告。
正风军驻守的区域,有一处兵烽台昨天并未燃烟通报,晚上更未点火,疑似被毁。
他们四队,受命前去查探。
这事,可大可小。
入春以来,边境各处,屡有犬戎族部族和马贼入侵的消息。
小则十几人,多则数百,不胜其烦。
但这种兵烽台可能遇袭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
因为小股的犬戎族部族和马贼,完全可以避开兵烽台。
纵使被发现,大不了退走,找其它的突破口。
只有大股的人马,很难避开兵烽台的监视,只能想办法偷袭灭掉兵烽台。
反过来,眼下才刚刚入春。
万物复苏。
大梁国忙着春耕,犬戎族也忙着放牧。
秋收前后,犬戎族那边人强马壮,大梁国这边也刚好开始储备粮食,有东西可抢,才是战事频繁的高峰期。
当然,世事无绝对。
去年寒冬胜过往年,犬戎族各大部落,必定冻死牛羊无数。
为了保证有更多的牛羊繁殖,各大部落同样有可能派出部族入侵,抢夺余粮来节省部落的消耗。
也正因为如此,得知有兵烽台失联,正风军参将立即派出一队骑兵前去侦查。
到达集结地,整个四队,已经有七什到齐。
再等了片刻,四队下辖的十什全员到齐。
队长杜光耀,年约四十,身材瘦长。
一身银晃晃的铠甲,看不出威武。
步伐却沉稳有力,与他的身材不符,明显是个武者。
只不过,武者也有强弱之分。
淬皮境,锻骨境,内练境,先天境,宗师境。
每跨过一个境界,实力都是呈几何倍数暴增。
从年纪和军职来判断,这位队长虽然有习武的根骨,天赋却极为平常,大概率还停留在淬皮境。
若是有着锻骨境的实力,以他的年纪,哪怕行事小心谨慎,在边军这种地方,也早就凭军功升为校尉。
随着杜光耀一声令下,队伍迅速赶到马场。
那边,后勤军夫已经备好了干粮马匹。
每人两骑。
镇北军战马不多,但秦峰所在的队伍,是正风军的先骑营。
虽然不像犬戎族将士那般,能够一人配数马,却也能一人配两马。
且都是四肢健长,躯背短小壮硕的战马。
大梁国,马匹分为驼用马、挽用马、乘用马、兼用马四种。
乘用马便是战马,数量稀缺。
哪怕是边军,也只有先骑营这种经常作为骑兵先锋的部队,才能确保每位骑兵最少配备两匹战马。
一声令下,所有人纷纷跨上战马。
马蹄声声,冲出大营。
因为是侦察行动,没有后勤军夫随行,那些驼载着干粮、工具的备用马匹,则单独派出一什队伍负责引领。
半个时辰之后,中途换乘了一次,队伍赶到二十公里外,出事的兵烽台。
杜光耀一挥手。
两名士卒小心翼翼地潜入到兵烽台中查探。
整个兵烽台,长宽三十米左右。
建在地势较高的山坡上。
周围是高约两米的土墙,里面则是各种屋舍仓房。
中央,则建有一个面积达到十几个平方,高达十多米的土台。
北疆这边,兵烽台密集,边境处每隔两公里便会修建一座兵烽台,由一什人马驻守。
这些兵烽台,呈三角形,犬牙交错。
日夜都会安排哨兵在土台上放哨,一旦发现敌军,立马可以通过浓烟和火焰的强度,快速将敌情传递给周边的兵烽台。
纵使遇上暴雨天,也可以通过快马,层层递送消息。
做兵烽台的驻军,日子过得比普通的边军要滋润许多,但风险也极高。
因为兵烽台的驻军,不仅供应的物资充沛,还能偷偷在四周开垦荒地。
不过,一旦遇上敌军大举入侵。
入侵线路上的兵烽台驻军,都是必死无疑。
“队长,全都死光了,没有发现敌踪!”
两位翻墙进入到兵烽台的士卒,将吊门放下。
“进去,休整片刻!”
杜光耀一挥手,众人纵身下马。
进入到兵烽台内,血腥味扑面而来。
有擅长追踪的人员,开始研究敌人行踪。
也有人员,负责搜寻和整理驻军的尸体。
很快,十具尸体被集中起来。
这些尸体,都是兵烽台的驻军,身上刀伤密布,四肢皆被斩断,不知所踪。
伤口处,鲜血已经干涸,露出森森断骨。
呕……
不少新兵头一次看到如此惨状,忍不住干呕起来。
“看起来,像是马贼干的!”
有老兵神色自如的拿出干粮和水袋,啃了起来。
“难说!”
也有老兵反驳起来:“马贼为了储备食物,虽然有时会带走四肢。”
“但马贼,也同样极少袭击兵烽台。有可能是部落的部族,故意模仿马贼的作风,试图迷惑我们。”
“真要是部落的部族,那可就危险了。”
有老兵忧心忡忡。
很快,十位兵烽台的驻军尸体,便被撒上石灰,装上一辆临时改装的马车当中。
杜光耀派了一名老兵一名新兵,将这些尸体运回军营。
尸体容易引起瘟疫。
但镇北军这边,有着不让将士客死异乡,魂归故里的传统。
除非实在迫不得已,大败而逃,否则都会收拢战死的士卒尸身,由后勤那边安排军夫统一送回家乡。
休息了小半个时辰,擅长追踪的士卒也纷纷回来回报。
袭击者似乎极为谨慎小心,烽火台周边,并未发现有大量骑兵的痕迹。
只发现小股的骑兵,朝着北疆腹地深入的痕迹。m.χIùmЬ.CǒM
看起来,更像是小股马贼所为。
但也不能完全排除犬戎族部落部族。
归根结底,还在于小股马贼,没有特殊理由,不会去袭击兵烽台。
镇北军不是吃素的。
惹毛了,纵使躲到大草原深处,也难逃追杀。
只有草原上那些部落,虽然各自为战,甚至互相征伐。可一旦对上镇北军,又相互倚仗,唇齿相助才敢无视镇北军的威胁。
杜光耀召集一众什长,商讨过后,最终下达命令。
一边点燃狼烟,通知驻地那边派兵支援,一边根据战马留下的痕迹,追踪和寻找入侵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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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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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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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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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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