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长生万古:苟在天牢做狱卒>第37章 苟王取经
  明博书铺,古色古香。

  一楼售卖书籍,二楼喝茶听书。

  说书先生站在台上,看着堂下爆满的宾客,声音洪亮,眉飞色舞道:

  “诸位可曾听过抢着吃断头饭的怪事?”

  “话说那威武将军之子常远,在官道上撞死人……”

  “……入了牢,不懂常识,见犯人吃鸡,竟要去抢……”

  “当场被咬得热血溅出三尺远,整个脖子都快被咬断了,不出几息便一命呜呼。”

  “……那采花贼也是彪悍,威武将军为子报仇,抽刀砍来,不躲不闪,任凭长刀没入腹中……你们猜结果怎么着?”

  客人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起哄猜测道:m.xiumb.com

  “采花贼没死?”

  “莫非犯人反杀了威武将军?”

  “不会也咬了喉咙吧?”

  故事已在京城传唱半月有余,很多人都知道结局,只是权贵出丑,总能让寻常百姓产生兴趣,对这则故事百听不厌。

  见气氛来到高潮处,众人的胃口也被吊得差不多了,说书先生才嘿嘿笑道:

  “喉咙肯定是没咬的,只是威武将军的脸,被那采花贼腥臭带屎的指甲抓得血肉模糊,不能再见人,便连腹下那玩意也被采花贼的勾拳重击——”

  “当场卵爆!”

  “该!”

  百姓们听得热血沸腾,纷纷拍手叫好,打赏银钱。

  人群最后,身穿麻衣白袍的张武也鼓掌拍手,将半两银子放桌上,起身离开。

  百姓们不关心冤者的死活,只喜欢听权贵的故事,看人出丑取乐,获取谈资,回去后朝乡邻吹牛,大抵是人民的天性。

  至于后来……

  常远死了。

  威武将军遭到重创,卧床不起,几乎一命呜呼。

  听闻这半月来寻遍京城名医,都无法遏制他的伤势。

  被带粪的指甲把脸撕烂,不用多久伤口便会流脓烂完,除非把脸切掉,不然死定了。

  至于那个受伤的庄稼汉……

  常远死于牢中,爆出惊天大瓜,事情的影响力实在太大,碍于汹涌的民意,顺天府只好把庄稼汉改判无罪。

  出现这么大的丑闻,就连皇帝都有耳闻。

  尤其威武将军在牢里口出狂言,我让人杀这庄稼汉,谁让你们拦的……被镇抚司密探上奏,惹得隆庆帝震怒。

  天子脚下,竟有如此目无法纪之人。

  皇帝都不敢说自己想杀谁便杀谁,你一个杂号将军比我还猛?

  还有王法吗?

  还有律法吗?

  一纸诏书,直接剥了威武将军的封号,贬为庶民。

  顺天府尹也受到皇帝斥责,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如此断案,京城岂能安稳?

  这几日,孙千户已带着镇抚司的人马入驻顺天府,搞得人心惶惶,从上到下心惊胆战。

  朝廷若想查你,哪个官吏能干净?

  之前天牢被血洗,如今轮到顺天府,作恶太多,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事情发生在天牢,狱卒们也免不了被斥责。

  只是相比不痛不痒的训斥,收拾掉威武将军一家,让大家出一口积怨已久的恶气,似乎来得更重要,更畅快!

  而始作俑者张武,已拎着鼠笼,手持长棍,来到煊赫门外二百九十号宅院。

  京城除去主城区,还有东南西北四个住宅区。

  过了煊赫门楼便是城南,环境最乱,治安最差。

  里外仅有一门之隔,却犹如贫民窟与富豪区,界限分明。

  站在院门外,张武见脏乱的巷子里左右无人,却并未翻墙而入。

  作为行走江湖之人,采花贼理应像自己一样谨慎。

  况且防人之心不可无,他的话未必能信。

  最安全的方法便是——

  “咣当!”

  暴力一脚飞踹,院门横飞,木屑四射。

  如张武家里一样,院子里也长满杂草,一片荒芜。

  用长棍当拐杖,像盲人一步一步往前探,直至来到屋子一侧,面对厚实的房墙。

  张武不走门,也不走窗,怕暗箭伤人。

  面对厚重墙壁,他骤然间一声暴喝,浑身筋骨发出炸鸣声,雄壮身躯拔高半尺,宛如铁打钢铸。

  功力运转之下,他大手如石碑般沉重,皮肤呈现黑青之色,青筋狰狞,双掌对着墙壁用力一按!

  “轰隆——”

  墙倒屋塌,尘土淹没院子,露出屋内的光景。

  门后和窗后皆有长线,连接着机关弩,屋顶还挂着一张带铁刺的大网,绿意森森,必定有毒。

  飞身一跃,黑筋左手抠入墙壁,右手用长棍将大网挑下,再挑破机关弩,而后用棍子在地面一阵敲打,确定没有机关地牢,张武才放心下来。

  桌上确实有一张地契。

  他取出手套,指肚和掌心里沾着铁片,足以隔绝任何剧毒。

  撕下地契的一角,丢入鼠笼中。

  老鼠饿极了连木头都啃,纸是好东西。

  见其无恙,才把地契收起来。

  扭头看向土炕,他黑青巨手爆力轰击,将土炕砸塌,露出炕角里的大包袱。

  将包拎出来,打开,白花花的银子里,埋着一本砖头厚的古籍。

  这书比较奇怪,材质不是纸,而是正常书本大小的竹页,字迹像是先用刻刀雕出凹痕,再用银水填充,看上去苍劲有力,笔走龙蛇。

  只有这样造书,才能在墓中放几千年不腐。

  张武没有贸然拿起,而是往银子上,竹书上,撒一把黄米,把老鼠放出来。

  看着这只鼠舔过银子,舔过《大禹步》竹书封面,再随便翻开几页,掰掉书页边角,喂给老鼠吃,确定无恙,才把包袱收起来。

  三千两现银,不是个小数目,超过二百斤重,一般人根本背不动。

  那些大官们领俸禄,都是推着板车去的。

  不过对张武问题不大,背了便走。

  京城寸土寸金,就算是城南的宅子,也值两三千银子,很多外地官吏调入京城,只能租房住。

  回家路上随便找个当铺,即便户主不是你,只要有地契,也能死当一千五百两。

  把银子存了,加上之前朝廷赏赐五千两,花剩下的,张武如今有八千两巨款。

  从采花贼嘴里套出消息,按理应该属于牢里的打钱收益,给大家分润着花。

  但有几句话叫做:

  “定规矩的人,最不守规矩!”

  “规矩是给别人定的,对自己当然要大门常开……”

  “毕竟——”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把银票揣怀里,天色已晚。

  随便找一家酒楼,在后厨看着厨子洗菜,炒菜,香喷喷出锅,张武才拎着打包的饭菜,哼着小曲朝家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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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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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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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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