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乖觉,见王萌直接关上了大门之后知道自己跑不掉,干脆放弃了挣扎。
“布号意思,我不东华夏语。”
他满脸无辜道。
我从怀里摸出了一个东西,在他眼前晃了晃,就见男孩一下子变了脸色,猛地扑上来想要夺走。
“还给我!原来就是你们拿走的!”
他自然扑了个空,我笑眯眯地举高那本古书,任由愤怒的男孩大骂。
“你不是不会华夏语吗,这说得挺好的啊!”
男孩一下子就垮下了脸,但他显然已经在社会上学会审时夺度,愤怒地瞪了我几眼之后,居然渐渐冷静了下来,挂上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看着我。
“大哥哥,我错了,但我只是个买花的穷鬼也没钱给你们,能不能把书还给我?我可以帮你们做事,偷东西走私什么的我都会!”
走私,偷东西?他都学了什么啊?我打量了一番面前这个尚且稚嫩,身形消瘦的男孩,很难想象出他究竟是经历了什么。
王萌看样子也有些不忍,朝我使了个眼神。但略作犹豫之后,我还是没有把古书还给他。
“先坐下吧。我给你留了电话号码,你如果是想拿回书的话,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房间的陈设非常豪华,沙发表面是天鹅绒质地,相较起来,男孩的一身衣服就显得有些寒酸了。
他很局促地坐在沙发上,迷惑地看着我。
“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动声色地反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是谁让你卖洋金花的?”
丁济之前说这个男孩有可能是药仙会的人,现在又出现在了村子里,我少不得得问个清楚才行。
我问完紧盯着男孩,表面上是在看他的表情,实际上却是在用阴阳眼注视着他气息变化。
普通人在愤怒或者撒谎等情绪变化的时候,身旁的气息都会随之变化,有时候也称之为气场。
虽然这种小技巧遇上有城府一些的人会失去作用,不过,对付一个小孩子倒是够用了。
男孩听完我的话吃了一惊。
“我……我没有华夏名字,别人都叫我宗拉提维,没人管我吃喝,所以我在市场上自己卖花赚钱。但我不知道什么是洋金花啊,先生!”
他的惊讶不似作伪,我一下也有点疑惑了。
“你不知道,你不知道跑什么跑?”
宗拉下意识吞了一口口水。
“市场上有很多欺负我的人,我是怕挨揍才……”
正在这时罗玄和林春也过来了,两人去厨房洗了一些水果,罗玄将洗干净的一枚青枣塞给了宗拉,安慰他道。
“你不要害怕,哥哥是好人,他不会欺负你的。”
说罢罗玄也在旁边坐了下来,一副保护他的模样。
宗拉有些受宠若惊,下意识把自己脏兮兮地手掌在裤子上擦了擦,似乎不知道拿这枚青枣怎么办。
过了几秒,他这才抬起头来,瓮声瓮气地说。
“……我说谎了。我跑是因为这些花都是我偷出来的,和你们一起的那个大哥哥好像认识花,我还以为他是村子里的人,要找我麻烦了,所以我才跑得那么快……”
我看了看宗拉周围的气息,的确没有撒谎,有些纳闷。
敢情,这就是个乌龙?
“你为什么会有这本古书,花是从哪里偷出来的?”
我追问道,宗拉看了看书。
“这就是我的东西……花是从村子里偷出去的。”
有线索!
我眼前一亮,让宗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我。
因此,我也得知了这个男孩悲惨的身世。
宗拉其实并不记得自己的出身了,但他原先应该是生活在边境线附近,华夏人家的孩子,这一点也可以从他那流利的华夏语中看出来。
七岁的时候他被一个“拍花子”拐走,卖到了佛国,因为拍花子药下得太重的原因,宗拉差点就没能醒来。
等好不容易醒来之后,拍花子才发现这孩子不仅变得有些痴傻,而且丧失了全部的记忆!
这样的孩子虽然不能卖给别人当儿子,但好在宗拉面容十分清秀,拍花子转念一想,琢磨出了别的办法。
他将宗拉打扮了一番,想要直接卖去佛国的烟花地,却不料宗拉其实早就恢复了清醒。
在运送的半路上,趁着拍花子一个不注意,宗拉逃走了,临走时身上唯一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这本古书。
虽然不知道古书的用途,但是宗拉直觉这书十分重要,说不定能帮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因此在佛国流浪的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动过卖掉这本书的念头。
然而宗拉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为了活下去,他试过乞讨,加入黑帮,帮人走私,前段时间才到了我们见面的那个菜市场附近。
宗拉说起这些经历,有些不好意思。
“我也不想去干的,可是不干就吃不到饭……前段时间我刚刚帮人走私了一批药材,就是来这个村子里接头的。不过等我走私完之后,那个黑帮不仅没给我钱,还说我把货给弄掉了,逼我去借高利贷还钱。”
宗拉见状不对,也不讨要自己的钱了,直接趁机溜走。
不过他也不想离开边境太远,因为他一直相信自己只要攒够了钱回到华夏,那么就一定会找到亲生父母,拥有一个再也不用风餐露宿的温暖家庭。
因此,宗拉选择在市场上做些小生意,不过他没什么本钱,便回想起这个村子里有不少花。
名义上这些花是药材,不过很少有人看管,宗拉便偷偷溜进来拿一大把去扎花环,就当抵之前走私的工钱。
也因为如此,看到丁济认出花有毒的时候,宗拉才会以为被村里的人发现了,连忙跑路。
“我知道这个村里有些药有毒,但是我的确不知道我手上这种也有毒。这次我溜进村也是为了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赚钱,这里游客多……”
宗拉没有撒谎,一五一十地都对我说了出来。我听完既是唏嘘,又忍不住奇怪。
“偷个东西罢了,那你之前也用不着这么拼命跑吧,我还以为是你心里有鬼……”
宗拉闻言浑身一抖。
“偷东西罢了?先生,您是游客?您不知道这个村子里的人很凶,他们是会杀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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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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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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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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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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