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的法力和精血,让我们的身体都处于极度疲惫的状态,因此一沾到枕头,我的眼皮就忍不住打架。
只记得自己中途醒了几次,吃了朱金沙拎回来的饭菜之后立刻倒头又睡,王萌他们的状态就更不用说。
尽管我有神炎相护,但这些小伤也只能靠睡觉和静养慢慢恢复了。
朱金沙是我们之中唯一不怎么需要休息的人,他身为普通人,这一趟下来花费的精力,反而比我们还少,于是我把罗玄托给了他照顾。
朱金沙胸脯拍的啪啪响,说他要带这可怜的女娃子好好玩一趟,叫我只管放心。
但在第四天的时候,我忽然被他叫醒了。
一看朱金沙那张沮丧的脸,我就知道有事儿发生,揉了揉自己睡的凌乱的头发,疲倦地问道。
“出了什么事儿?对了,罗玄呢?”
朱金沙一听我的问话,表情更沮丧了。
“这…罗哥,出事了,那个什么凤凰转世的小女娃子让人给扣下了!”
这一句话总算是让我回过神来,急忙拽住朱金沙细问。
他把打包回来的清粥淡菜递给我,示意我暂时不用太着急,坐在床边上就愧疚地开口。
“罗哥,这事儿我也是真没想到,这几天你们呼呼大睡的时候我就带罗玄到处玩,这女娃子也挺乖,不闹腾,所以我今天就寻思着换钱的时候顺便把她带上……”
朱金沙说的换钱,是指他从黑炎寨里找到的那几个鬼脸罐。据他说也是成色不错的古董了,多少能赚回一点钱。
这几天一路连吃带玩,还得给我们几个受伤昏睡的人买补品,还得维持着手下的堂口,手头有点吃紧。朱金沙就寻思着,把那几个鬼脸罐出了手,多少赚回来一点,却没想到出了问题。Χiυmъ.cοΜ
问题倒不出在罐子上,而是出在罗玄身上。
“我做生意的地方就在城北的一家市场里,那边门路多,各种各样见不得光的东西也多,主事的人叫鹤爷,也有点儿本事。”
“我上那边去出手鬼脸罐的时候,那小女娃子不知怎么的,看上人家柜台里的一根簪子了!”
朱金沙叹了口气也拆开筷子,我闻言一愣。
“怎么,你买不起簪子把人给抵那儿了?”
他脸皮抖了抖。
“罗哥,你这可就太看不起我了,我也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就把小娃子丢那儿啊!”
哦,但你还不是把人丢那儿了。
我心里暗道,却怎么也吃不下去饭。
要不是朱金沙再三保证罗玄安全没问题,我早就冲去要人了。
见我不动声色,朱金沙继续诉苦道。
“我寻思这女娃说不定是爱美呢,再加上那伙计说簪子不值钱,就让她玩儿去了。”
“结果我刚刚卖完罐子转头回来,嘿,发现她就捧着一堆灰站在那儿发傻!”
“我刚想问怎么回事,回头一看,鹤爷出来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最常见的碰瓷套路,铺子的鹤爷忽然开口问伙计簪子去哪儿了,可他们怎么找也找不到,就好像簪子变成了罗玄手里的一捧灰似的。
找了一阵,那个鹤爷可就翻了脸。
“瞎眼的玩意儿!这簪子可是咱们堂口压堂的东西,那是一套的,少了一根凑不齐,一套剩下的簪子也就没意思了,你亏得起这个钱?!”
装模作样的骂了几句伙计,鹤爷目标一转,就和朱金沙开始讨价还价起来。
话里话外就是这簪子价格不菲,必须得赔!
而且不仅是得赔钱,还得赔墓!
“墓?墓是什么意思?”
我听的迷茫,朱金莎说到这里就一拍大腿,满脸的恼恨。
“这个也怪我!罗哥,你还记得不,之前郑老二用来诓我们的那个墓。”
我回忆了一下,恍然大悟。
当初郑老二隐瞒身份想和我们一起去的时候用的说辞,就是以为那里有个大墓。
虽然最后的事情证明他对木墓感兴趣,但朱金沙手里有大墓的消息却是彻底的传开了。
再加上消息传开之后,朱金沙立刻就消失,有心之人都以为我们是去下墓了。
可见我们回来的模样这么狼狈,还只带了几个罐子,一看就知道是下墓失败,于是打起别的主意的人不少。
例如这个鹤爷,摆明了就是要以罗玄为筹码,逼朱金沙说出墓的位置。
那市场是他们的地盘,朱金沙也不敢对上,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不得已把罗玄暂时留在了这里,急忙回来找我帮忙。
“那鹤爷在道上的名声不错,不会对一个小女娃怎么样。但是他们要墓的消息,我上哪儿给他们找啊?”
朱金沙一脸的牙疼。
“对,我这儿确实是有墓!可我自己都八字还没一撇呢,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不信啊。”
我长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筷子站起来开始换衣服。
“过去看看再说吧。”
虽然这表面上看起来不过就是黑吃黑而已,但我却有些在意的地方。
据朱金沙说,那根簪子一来就引起了罗玄的兴趣,想必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但又为什么,这根簪子会突然在罗玄手里化成了灰烬?
王萌和郑老二还在休息,我们便没去打扰,直接赶到了市场。
看着眼前一副人来人往的繁华景象,我还有些不适应。
这个市场表面上是个二手市场,卖旧书字画,古董玉石的铺子兼有之,客人倒也不少。
只见一群游客和大学生,还有各种步伐匆匆似乎是店铺内伙计的人交织在一起,真可算得上是鱼龙混杂。
许多铺子摆的也随意,在地上随便摊开一张防水布,就摆上了什么商周的青铜尊看上去七彩斑斓的玉石,还有好几枚锈迹斑斑的铜钱。
老板蹲在防水布背后,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来,看着报纸也不吭声吆喝,端足了架子。
这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日子,市场的人多得就像赶集,再加上朱金沙和我走的急,忽而被撞了一下……
只见朱金沙嘴里大骂着身子一歪,不小心一脚踩到了别人的摊子!
他一脚将一只青花瓷的鼻烟壶踩的粉碎,刚刚还在看报纸的老板立刻跳了起来。
“嘿,你这个胖子怎么走路呢?长没长眼睛?!我这可是乾隆年间的青花碧瓷鼻烟壶!你知道得管多少万吗……”
等他看清楚踩到鼻烟壶的究竟是谁,忽然哑了声。
朱金沙不耐烦的收回脚,从兜里掏出买早饭剩的一张纸币,丢到摊子上。
“钱鼻子,看清楚你爷爷是谁!你还搁这儿和我吹呢五块钱爱要不要!”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刚刚还满脸愤怒的老板,忽然变了脸色,笑嘻嘻地捡起那张纸币。
“得,爷您大气!那我就不找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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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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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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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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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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