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佛桑被闹得无法,将他作乱的那只手扯到身前,十指交扣住。
尽量摈除杂念,看着他,慎重叮嘱:“你在太岐山与我说的那些话,以后再别对旁人提起。”
“你当我是傻得?你以为我还会对谁说起?”她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姜佛桑颔首:“那便好,终归是怪力乱神之事,解释不清,易招祸患。”
迟疑了一下,又道,“其实你也不当告诉我的。”
萧元度不假思索:“你非是旁人,你是我的妻夫人,我的枕边人。”
姜佛桑心道,妻夫人如今已算不上,勉强算是枕边人而已。
“枕边人也不见得都是一条心,就这般将底细全抛,可有想过,若有万一,若是两人反目成仇——”
她曾从先生处听得一个故事,说有位天子,出游时爱上了一位身怀异术来历成谜的女子。
乍见惊为天人,苦苦追逐终于抱得美人归,力排众议将其接入宫中,还逾制封为了贵妃,从此椒房独宠,六宫粉黛尽失颜色。
然帝王从来多情容易,却难得长情,半载之后他便厌倦了这个女子,开始宠幸他人。
君恩盛时,风光无限,呼风唤雨;君恩尽后,留给这个女子的只有来自四面八方的诋毁攻讦。
恰逢那阵子山河地动、灾患频出,民间流言纷传,皆言天子身侧出了妖邪。
天子自己也开始怀疑起来。
那时的他早已忘了昔日的恩爱,也忘记了当初是如何赌咒发誓称自己不在意她的身世。
最后,这个女子被送上了祭台,万众瞩目之下,烈火焚烧而死——因信任而告诉他的秘密,反而成了他刺向自己的利器。
而那个曾对她爱若珍宝的男人,就连一滴眼泪都不曾掉。
重生,知前世,也算身怀异术罢?
所以,即便有萧元度剖心在前,姜佛桑也始终没能迈出那一步。
她是被萧元度的真心所触动,她也愿意予其信任,但她做不到毫无保留——这也是她与萧元度最大的区别。
那个女子被送上祭台前大抵也不曾怀疑过所爱之人的情意。
他们相爱时,她定然也相信过地久天长、海枯石烂……
可情逝如流水,没了就是没了。
而没了情意的男人会有多绝情,绝对超乎想象。
前番与芮娘秉烛畅饮,醉意熏然之时,芮娘曾拉着她的手说了番掏心窝子的话。
“男人对女人的追逐,就好比攻城掠地,当这座城池未被占领前,她是珍贵的,世上独一无二、举世无双。求之不可得,自然辗转反侧、挠心挠肝,付出任何代价也必要得到。
“终于,这片领土被他拿下了,你猜,他的兴趣还能持续多久?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或者很快,眨眼之间,就会有另一座城池吸引他的目光,让他投入全副精力去攻打……皆是如此,鲜少例外。
“他们所享受的永远只是追逐的过程。追不到手死不罢休,等到了手,其实也就那样。你会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喜欢一天天减少,任你明珠生辉,在他看来也如鱼目。
“女人和男人是不同的。男人的感情往往来得极快,一上来就热烈如火,等终于在一起了,也便攀至了巅峰,其后便是下坡路了。而女人呢,最初再是冷情冷性、无动于衷,一旦动了心,她的爱意只会与日俱增,终至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一个下山,一个上山,中间只有那么短暂的交集,那便是仅有的相爱时刻。人家在一步步走出去,她却在一步步沉沦,最后多半落得个被无情抛弃的下场。
“所以咱们做女人的,再是喜欢一个人,也要留几分余地给自己……一段感情明知不可能,耗下去只能害人害己,那么不若在最适当的时候猝然而止。或许这也是永葆爱意之法,而不必非等到爱意消磨、相看两厌。
“你是个清醒的,这些道理何用人说?我是说给自己听,我、我必须保持清醒……”
姜佛桑从这连篇醉话中听出了她的心伤与不舍,也听出了她的“无情”与决断。
情到浓时情转薄,这个道理姜佛桑的确无须人教。
爱上一个人便一往无前、纵被无情弃不能羞的勇敢,令她羡慕。扪心自问,她可曾有过这种时候?
若果嫁进许氏前约见裴迆那回算是的话,应当是有过的。
不过现在想想,那时的裴迆于她而言更像是置身死地以求活命的一根浮木,并非是出于纯粹爱意。
前生都无法纯粹心悦一个人,今生就更不必说了。
萧元度但凡能理智一些,就会意识到爱上她这种女人是最不划算的事。
芮娘最多留了三分余地给自己,而她却是顶多拿出三分回馈给别人。
比起去相信这世上会有永恒不变的情意,她更相信红颜未老恩先断。wWW.ΧìǔΜЬ.CǒΜ
再有,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况且曹管事那番话还言犹在耳……
萧元度不知她想了这些,反扣住她的手,递到唇边亲了亲,“谁管旁人一不一条心,我的枕边人是你,莫说此事,你亲我一口,便是喂我毒酒我也喝。”
“……”姜佛桑用空着的那只手推他凑上来的脸,“你这种人,幸亏不是君王,不然也是昏君。”
萧元度正笑着,忽而思起前世,神情稍滞。
都言妖妃蛊惑人心,但若是姜六的话,也许她根本无需蛊惑,自能让那大成国主神魂颠倒。
萧元度曾经看之不起,觉得一国之主竟被个女人控于鼓掌,何其窝囊。
而今却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展臂将人带进怀里,脸埋进她颈间:“我若是昏君,必是为你而昏。不然我最多做个暴君。”
姜佛桑怔了怔、怅然一叹,“为我而昏,那我这个红颜祸水岂非坐实了?说不得千百年后还要被口诛笔伐。”
萧元度也觉自己言辞不当。
想那些亡国君主,自己没本事、丢了江山,却总喜把事情往女人身上推,颇让人不齿。
“谁坐的江山责任便该谁来担,昏也是自己要昏,暴也是自己要暴,终归是没能耐做个好君王,关红颜何事?有没有红颜都一样。”
姜佛桑有些意外地瞟他一眼,笑了笑:“惜那些人无你这般觉悟,若早早退位让了贤,放过红颜,也放过黎庶……”
这一笑坏了事,萧元度绷着的那根弦又断了。
托着她的背一个翻转,自己悬身其上,眼神似火,气息粗浮:“红颜黎庶的我管不着,但我总不能放过你!”
姜佛桑噎住。这才多久?早知就该挺尸到天明。
再要踹他下榻,不料这回他早有准备。
手脚俱被压制,动弹不得。看了眼外面,已届拂晓。
姜佛桑气结提醒:“你该走了!”
萧元度偏首去寻她的唇:“还早……”
话音消弭在唇齿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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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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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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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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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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