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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拉住大神的袖子>第 44 章 第四十四章
  “老板,来五碗馄饨,加辣!”我坐在路边小摊上,对着雾气缭绕中的老翁,大喊着,“不辣不给钱哟!”

  “好勒,姑娘,你还有朋友吗?”

  “没有,就我一个,怎么了?”

  “你一个人能吃下五碗!”说着老板已将五碗油光光的馄饨端上了桌,“让我猜猜,你一定是魔族之人吧,好胃口!”

  我有心不回天界,自然要隐藏身份,对着老板嘿嘿一笑,便埋头吃起馄饨来,边吃边想,还是小妙懂我,听见我腹中唱起饥饿曲,就将熟睡的我带到星星街市,让我大吃一番。

  我将吃空的第一碗推到左侧,端起第二碗馄饨,舀了一个往嘴中送去,谁知馄饨还未落入我口,我却先笔直地飞了出去,脑中灵光一闪,唤出小妙,将我兜住,才幸免于难。我回头望去,方才的桌子与那桌上还未吃完的四碗馄饨都滚落在地,我痛心疾首。

  “赔钱!我的馄饨!”

  “赔!我赔!”

  我闻声望去,便见一个老头躺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大腿,嗷嗷直叫:“哎哟,过来,快过来扶我一把!”

  扶还是不扶?明明是他将我撞飞出去,还打翻了我的桌子,现在却躺在地上嚎叫,我若去扶他,他赖上我,可如何是好?我的馄饨岂不要没着落了?且今日走得匆忙,似乎没有带够盘缠。

  我摸着钱袋,细细捏了,只有五个。万万不够!万万不能扶!

  “哎呀,我说你这个老人家怎么回事?你撞坏了我的摊位,吓到了我的客人,你得赔钱呀?”说着卖馄饨的老翁将那老头扶了起来,谁知那老头竟赖在地上不起,一把抱住老翁的脚。

  “怎么?你是要讹我?”老翁拖着老头艰难地前行到灶台,顺手抄起盛馄饨的大勺,“松不松手,再不松,我今儿个就给你一勺子。”

  “别别别,闹着玩,”那老头赶紧松了手,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从腰间摸出个钱袋子放到老翁手中,嬉笑道,“这些都赔你,谢你今天陪老夫演这出好戏,哎,想来老夫的演技又大长了。”

  “你,你,你,我看你都这把年纪了,孙孙都该有了吧,还开这种玩笑,我就不该扶你。”

  “不不不,我年纪虽然大了,可我确实还未抱孙孙,看来我得回去催催我那傻儿子了,不过今日,还是得多谢你,我都倒了十七八回了,终于遇到个肯扶我的人,”说着,又从腰间取下个钱袋子,放到桌上,“这些你也拿去吧,人参老精,你在这里摆了几千年的摊了,钱还没赚够。”

  “嘿嘿,我可不是为了赚钱,这赚钱自然是那些个凡人最爱的,我们这种寿数极长的妖精,不过是爱好,不过是消遣时光,”老翁说着,朝我招了招手,“姑娘,方才的馄饨味道如何?”

  “味道极好!”我缓缓走到灶台边向锅中张望了一番,“只是,还有四碗我未吃到。”

  “那我便再送你四碗!”

  “多谢!”

  我转身寻了另一张桌子坐了,经过那爱演戏的老头身边时,将他扫了一眼,这一扫可不得了,这不是喜欢揪耳朵的老头吗?

  “魔……”一个“尊”字未说出口,便见他将手指放在嘴边,对我做了个禁声的动作,我立刻明了,他这也是偷偷跑出来的。

  “人参精,那你给我也来十碗,加辣,加辣!”魔尊在我对面坐了,高声喊道,同为一族老大,却与我爹爹大相径庭。

  我与魔尊相对而吃,只见他一口两个,很快便吃完一碗,吃完之后,还将汤汁一饮而尽,发出吸溜的声响。

  揪人耳朵的魔尊果然十分不拘小节。

  魔尊吃完十碗,向身后的灶台看了一眼,便悄声道:“没记错,你是太羲的女儿吧,紫妍是你什么人?”

  昨日一个问我娘亲,今日又来一个问我娘亲,我娘亲人缘可真好!

  我放下大碗,愣愣地看了他一眼,也悄声道:“怎么你也认识她?你们很熟吗?”

  魔尊回看我一眼,眼中闪过惊喜、惆怅最后化作犀利和冷静,笑道:“不认识,不熟,只在画上见过,她当年可是六界有名的美貌之人,我还私藏了她不少画像。”

  娘亲虽然也美,可万万称不上有名的美貌之人。我想这人一定是我娘亲的爱慕者,才说得如此夸张。不过这于我倒是极好,他既是魔尊,必定知道魔族的清冷花在哪儿?我与他套套近乎,也未尝不可。

  我饮下最后一口汤,舔了添辣得如火烧的嘴唇,淡淡道:“实不相瞒,她就是我娘亲。”

  “你娘亲?”魔尊忽然抓住我的双肩,双眼中凝起点点水光,看着我就像看着块世上独一无二的稀罕法器,“难怪,难怪,难怪这么像?”

  魔尊双手发抖,越握越紧,我一吃痛,便立刻挣脱出来,看着他,没好气道:“你要捏死我吗?我娘亲到底是你爱慕之人,还是你的仇人呀?”

  “对不起,对不起,爱慕之人?”魔尊终于回过神来,缓缓落座,“当然是爱慕之人。”

  魔尊双眼恍惚,似乎沉浸在了一段回忆中,突然,又抬起头来,眼中精光闪闪,拉着我的手着急问道:“那你爹是谁?”

  “我爹当然是,”我左右看了一眼,悄声道,“当然是神帝,只是现在,我不想要他了,至少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想要他了。”

  “太羲的女儿?没错了,确实是太羲的女儿。”

  魔尊自言自语,显是又陷入了沉思,我不好打断他,便又走到灶台,要了五碗馄饨。

  当我吃完五碗馄饨之后,魔尊好似回过了神来,一张长脸,笑得像秋日里裂开了的豆荚一般,这豆荚对着我道:“你既不要你爹爹了,认我做爹爹如何?我一直想有个女儿的,你知道,女儿都是爹爹的小棉袄。”Χiυmъ.cοΜ

  女儿都是爹爹的小棉袄吗?可是我爹爹好像更喜欢别的小棉袄,那些做工精良的小棉袄。

  想到这里,我不觉又十分难过,竟呜呜哭了起来。

  “怎么了?哎呀,别哭,你要是不愿意就不愿意,你别哭呀!”魔尊手忙脚乱,慌里慌张,许久才从怀中摸出一块杏黄色的帕子来,送到我手上。

  “这帕子上的柳叶是你绣的吗?”我接过帕子擦了擦眼泪,便瞧见了上面的柳叶,因着娘亲喜欢柳叶,便多问了一句。

  “哈哈哈,你说这个,说来不怕你笑话,这是我儿子—结弦小时候绣的!”

  结弦君?我将那个又凶又爱与四哥哥斗嘴的结弦君,与这帕子上歪歪扭扭的柳叶连在一起,想象着他拿着绣花针的模样,便觉十分好笑,方才还暴风骤雨的天,转眼便晴空万里,扑在桌上大笑不止。

  “开心了吗?这帕子就送你了。”

  “这怎么好,这是结弦君送你的东西,想来应该十分珍贵。”

  “本来是珍贵,可是当你有一整箱的时候,就不那么稀奇了,再说送给我的女儿、他的妹妹有何不可?”

  “女儿?我还没答应认你做义父呢!”不知为何,看着眼前这个和蔼的魔尊,我竟放下所有防备,耍起小孩子脾气来,“你方才将我撞飞然后又打算讹我,我可不会轻易原谅你!除非……”

  “除非什么?看不出来,你这小丫头还挺有心思。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月灵,其实我就想请你帮我个忙,魔尊爹爹。”

  “魔尊爹爹,好好,我喜欢。”魔尊捋了捋黑色胡子,笑得灿烂,“快跟爹爹说说什么忙?只要爹爹能做到,肯定都会帮你做?”

  “大可不必劳烦你亲自做,你只需要告诉我清冷花在哪可以找到便是。”

  “哦,你是有心上人了?快跟我说说是谁?是天界的的哪位仙君?”魔尊爹爹双眼发光,对着我喜笑颜开,手舞足蹈,高兴至极,“长什么样?修为如何?”

  “为何这样问?”我只是想要找寻清冷花,然后采些花蜜,魔尊爹爹如何会想到这些,我看着他,只道他是演戏演得迷住了脑袋,才这般有想象力。

  “呵呵,你心里是不是在想我演戏演傻了?不然怎么这么说?”

  我使劲摇了摇头,有些事真的只能在心中想想而已,切不能说出口。

  “我之所以这么说,全是因为,这清冷花在我们魔族自古便是情花,我族女子如若有了心爱之人,只要将此花花蜜赠送给他,就可传达其心意,那位男子如果吃了,便是接受了女子,不久就可在这情花的见证下完婚,彼此相守终身,至死不渝。”

  “他是吃了,只是大婚的时候又跑了!”

  “谁跑了?你的新郎跑了,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放着我这么可爱的女儿不要,我去把他给你抓回来。”

  魔尊爹爹怒不可遏,一掌下去,便将桌子劈成了两半,吓得我赶紧跳起身来,卖馄饨的老翁听到声响也跑了过来,一脸不明所以,伸手只道:“赔钱!”

  “拿去,无事不要来打扰我与我的乖女儿谈话。”魔尊爹爹又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扔给了老翁,“快告诉爹爹,那不长眼的混小子在哪儿?”

  “我也想知道他在哪?”

  “什么?”

  “不是,不是,我是说有个故事,故事里有个新郎跑了,并不是我。”我望着眼前变为两半的桌子,心中凄风苦雨,忽然又道,“如果清冷花是情花,那魔界岂不遍地都是?”

  “以前确实遍地都是,毕竟,谁家还没个可人爱的闺女,可是,这后来吧,也不知为何?所有情花都不开花了。”

  “难怪这般金贵!”

  “不过……”

  “不过什么?”

  “先吃饭再说!”

  “好!”

  可是我们刚刚才吃过呀,终于遇到比我还能吃的人了。我必须重新给自己的食量排位了。魔尊爹爹第一,我第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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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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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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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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