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毒入体的感觉,就像是有无数只蜜蜂在把靠近骨头的肌肉神经,翻来覆去的蛰。
这会儿,络腮胡子疼得龇牙咧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央求,“仙师,我这被咬了一口,还有命活吗!”
秦澜小脸阴霾道:“没救了,回家等死吧你!”
“啊!?”
络腮胡子又疼又怕,吓得一哆嗦,差点昏死过去。
我瞪了秦澜一眼,“休得妄言!”
秦澜吐了吐舌头,老老实实跟在我的身后。
“你去找个干净睡袋,把1这具邪尸装好,放到安全的地方,用黄沙埋下,以免再次作乱。”
秦澜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师父,什么是安全的地方?”
“从什么地方遇见,就把她放到什么地方去。”
“哦。”
风沙已经渐渐小了,秦澜将1的尸体装好,绑在墨如初的椅背上,自己坐着轮椅离开。
有墨如初在,我不担心秦澜会遭受危险。
我冲着骆驼棚子里,哆哆嗦嗦蜷缩着的2吩咐说:“去准备好酒好菜,我还有事要安排。”
2惊恐的望着地上1的尸体,“他……他怎么办?”
“他身上有尸毒,谁碰就会毒死谁,你最好拿块红布盖上,装作没看进就是。”
见2还在原地愣神,络腮胡子呵斥道:“还他妈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这时,天空之上盘旋着几只秃鹫,猩红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我的方向。
鸟类的双眼无法窥破黑暗,且这几只秃鹫的身上,覆盖着一抹及其诡异的能量。
这股能量不属阴邪,更与神圣无关。
淡紫色的能量,与遮蔽在鸣沙镇上空的无形光罩,有着一本同源的味道。
究竟是谁,布置下遮天的阵法,要将鸣沙镇的灵魂给囚禁住?
……
就在我沉思的时候,络腮胡子已经在堂屋给我摆好凳子,又斟满酒杯,脸上尽是谄笑,“仙师,您看我这胳膊……”
“毒入骨髓,已是膏肓。”
我摇头说道:“你面容带煞,足见作恶多端。命格硬朗,却犯白虎煞。”
“左臂在人的九宫之中,属白虎方位,若是今天没有我在,你便是必死之局。”
络腮胡子一脸懵逼,“仙师,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你快死了。”
登时,络腮胡子脸色苍白如纸,赶忙从兜里掏出大把沙金放在桌上,据估计至少价值百万。
“仙师,只要你能救我,这些金子都是你的!如果不够,还可以再商量!”
我摇了摇头,“并非是我不救你,而是条件过于苛刻。”
“首先,你体内已经有了阴邪之气,必须找高山上的庙宇,恭敬叩拜乞求神灵原谅。”
“可这茫茫沙漠,去哪里弄高山,又怎么会有庙宇?”
“我知道!”
络腮胡子慌不迭的道:“就在鸣沙镇正北,有一座鸣沙山。我们镇子里的人从老一辈开始,就供奉食阴之神贝特。”
“您看,我们什么时候过去?”
门嘎吱一声被推开,秦澜乖巧的道:“师父,事情我都办好了。”
“坐下吧。”
实际上,秦澜已经蹲在门口偷听好久,估计她心里也清楚我的计划,便不再吵闹,老老实实的抓起盘子里的风干肉看,开始大吃大嚼。
我故作犹豫了一会儿,即便询问:“这个叫贝特的神灵,究竟是什么来头?”
“这个……”
络腮胡子面露难色,“事情关系到我们鸣沙镇的习俗,我不太好讲得太白。”
“好,那你就等死吧。”
见我起身要离去,络腮胡子登时急道:“您别走啊,我这就说,有什么说什么!”琇書網
……
接下来的半个钟头里,络腮胡子将鸣沙镇的来历,以及食阴之神贝特,尽数和盘托出。
在七十年前,鸣沙镇曾有大片绿洲,里头以氏族部落聚集为生,很少与外界交流。
鸣沙镇盛产沙金,纵然地处贫瘠荒凉,却人人富得流油,很少有人愿意离开。
且这里的人,全部都信奉食阴之神贝特,终年祈福叩拜,求神邸给自己带来财运。
作为供奉,鸣沙镇的人死后,会由长老主持,将尸体在鸣沙山下,剁成一块一块的,喂给天上的秃鹫。
因食阴之神贝特,就是秃鹫成灵,因此镇上的人对秃鹫格外崇敬。
可随着时代发展,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鸣沙镇,更有甚者反对天葬,将亲属尸体另做掩埋。
也就在几年之前,本该属于贝特的祭祀典礼上,参加的人寥寥无几。
据传闻,当天下午,有人在鸣沙山的位置,听到了几声响亮的鹰戾。
原本出沙金的河流,忽然干涸,天空无数秃鹫围着镇子盘旋,有胆大出来看的人,不少被琢瞎了双眼。
一场风暴自当天晚上,持续了几天几夜,等众人反过来的时候,大半部分绿洲被毁,只剩下中心地带还有水源和零星绿植。
鸣沙镇气候越发恶劣,隔三差五就有沙暴,已经没办法畜牧,只能由人组成骆驼队,前往运输生存所需货物。
听到这里,我不由询问:“既然这样,你们为什么不全部搬迁出去,何必在这里受苦?”
络腮胡子左右顾盼,似乎在畏惧着什么,不愿回答我这个问题。
忽然间,院子外头被红布盖着的尸体,猛的从地上站起,双臂伸直了,向着堂屋的方向挪动着僵硬步伐。
我压低声音对秦澜说:“你带着秦茵的肉身,去卧室躲一躲。”
络腮胡子也想跑,可被这么一吓唬,双脚一软,竟噗通坐在地上,裆下流出一股接着一股的淡黄色液体。
3是被僵尸咬死的,原本就容易变为僵尸,外加上身体表面覆盖红布聚邪,这会儿也该诈尸。
一旁给我倒酒的2,这会儿也慌了手脚。
她竟不跑,跪在地上一个劲的朝着3磕头,嘴里还念叨着,“当家的别杀了我,当家的别杀我……”
看她一脸恐慌与谄媚模样,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络腮胡子惊慌之余,还不忘冲着我喊:“仙师,快施法救命啊!”
我却不急不缓的问:“之后的事情,能不能告诉我?”
“能,只要您想知道,我什么都愿意说!”
听到这话,我才起身手掐金光咒决,等3的尸身靠到近前时,我直接一掌拍在他的天灵盖处。
这一掌下去,3藏在灵台深处,还没来得及出体的灵魂,直接被拍得魂飞魄散。
与此同时,肉身中的阴煞之气也消失一空,化作瘫软尸体屋里瘫在地上。
络腮胡子狼狈的从地上爬起,颤抖着声色问:“他……他还能动不?”
我拎起3的身体,随手扔出门外,并将屋门给关上。
“现在,你可以说了。”
络腮胡子吞下一大口酒,面色红润稍许,这才敢壮着胆子说:“从那之后,所剩不多的年轻人继续往外跑,可奇怪的事情却发生了。”
“但凡外出,超过七天的年轻男人,身上的毛囊都开始发炎。”
“刚开始是汗毛变粗,接着两只胳膊长出硬毛,更有严重的开始长出来鹰的羽毛!”
“这些人知道是贝特神灵降怒,赶忙回到鸣沙镇,在长老的带领下,去带着贡品祭拜神灵。”
“但凡祭拜神灵的人,身上的异状一夜之间全部消失,那些不信邪的则都死在了外头。”
“我看过其中一个人的死相,满屋子里全是被拔下血淋淋的羽毛,整个人像筛子一样,浑身密密麻麻的洞眼,躺在血泊里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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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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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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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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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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