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站在墙根旁,仰头看着已经砌起的砖墙和墙头上的林子春,发现可能是因为她还太小的缘故,记忆里拥挤逼仄的老房子跟她现在的身形相比,居然还显得挺宽敞。
事实上,这间在记忆里一直住到高中的砖房,真的是小的不能再小,好面子的程情也曾看到村里各家纷纷更换的平房和楼房,觉得面上无光,和林子春发生无数次的争吵。
贫贱夫妻百事哀。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穷。
林美和弟弟林晨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并不和谐的家庭,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是常态,程情甚至因为剧烈的打斗进过几次医院,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林子春会家暴,而是因为林家所有的媳妇和婆婆都不合,而程情这么野的性子,自然做的就更出挑,她烧过老宅的房,甚至拿砖拍过公公的头未遂,于是状况就越发不可收拾,从争吵发展成了互殴,林爷爷和林奶奶有儿女相护,最后进医院的只能是单枪匹马的程情。
林美姐弟自小看着这些鸡飞狗跳成长,长大后养成了非常诡异的性格,在小事上习惯性地冷漠,大事上却富有极强的责任感。
林美家不像林、程两家大部分的亲戚一样重男轻女,林子春和程情是村里为数不多咬着牙,砸锅卖铁也要让孩子读书的一对“傻子”夫妻。林美一般争气,虽然没考上什么好学校,但也是林、程两家几代唯一一位供出来的大学生。林晨这个不争气的,初升高时叛逆不爱学习,最后跑去读了个中专,毕业后就与学校无缘了。
林二伯母李四娣曾在程情面前出言讽刺:“你们家把女儿送去上大学,儿子倒留着当和尚。”林子余和李四娣的两个女儿早早就不上学,为了给家里当眼珠子疼的儿子攒钱娶媳妇,李四娣这话的意思是说林子春和程情把钱都投资在林美身上,儿子林晨没有了老婆本,以后就只能打光棍当和尚,气的程情几天没怎么吃得下饭。
很多人都说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事实上,读书却是大部分人的出路。
对于林美来说,就是这样。
林晨虽然叛逆,但自小就是林美带大的,一直对姐姐比对父母还要敬重,姐弟二人自小就比别人家的兄弟姐妹亲近,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美从小时候就用巴掌,在林晨内心深处种下一颗种子的原因,这颗种子就名为打不过姐姐的“畏惧”,也因着这份感情,林美长大后就成了外人眼中的“扶弟魔”。
成人后的林家姐弟二人,林晨去了外地的工厂成了农民工,林美在江都成了个小白领,本来生活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结果,家里刚用完存款建了三层楼房,程情就查出了癌症早期,急需用钱。
林晨之前交了个准备结婚的女朋友,却检查出了不孕不育的毛病,林晨不敢跟家里说,毕竟在他爸妈的眼里,传宗接代是件大事,两个小情侣苦哈哈地治了两三年,节衣缩食钱财也耗个精光,最后还是毫无结果。
因为林美姐弟二人从来都报喜不报忧,所以林子春和程情夫妻俩人什么都不知道,只气林晨不懂事从来没有拿回家一分钱,不仅建房没出钱,连程情治病他都没掏过钱,事实上林晨为了恋人已经山穷水尽,鞋子穿得都漏了脚趾头。最后实在没办法,他只敢跟亲近的姐姐说,林美心疼他,给弟弟淘宝了几套廉价的衣服鞋子,自己咬牙扛下了家里的所有开支,把自己多年的收入都扔进医院,这才保住了程情的一条命。
到最后,林晨的恋人还是不忍拖累他,哭着说了分手,林晨舍不得但也没办法,一边是父母和一直替他扛起这个家的姐姐,一边是自己深爱的女孩,明明已经长成了个男人,看着恋人拖着行李箱的背影,还是没忍住给姐姐打了个电话,哭成了个孩子。
林美长相清秀,本来有个家境尚可的恋人,得知了林美家里的事后,不断质问林美为什么要当个活体“樊胜美”,她无言以对,最后这个男人果断和前女友复合了。林美觉得也没啥,这世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程情要每两个月都要去医院复查,日常吃药花费更加吃紧,林美来不及有多难过,只允许自己躲在被子里默默流了一晚上的泪,纪念一下死去的恋情后,立马拍了拍屁股找了个薪资比原来高两千块的新工作,马不停蹄地开始了把加班当饭吃的社畜生活。
林美庆幸自己因为读了书,有了份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的收入,让她可以扛起这个家。
虽然,还是捉襟见肘。
穷,是林美家的灾难之源。
所以,要怎么挣钱呢?
林美托着小小的下巴,坐在垒起的几块砖上开始沉思。
“小美怎么在底下?快来个人把小美抱走!”林子春在脚手架上看到墙底下坐着自家闺女,吓个半死,万一脚手架上有人碰落个砖瓦,砸到她可怎么办。
林奶奶在不远处扎芦苇把子,听到了林子春的呼喊,“哎呀”了一声,连忙跑过来转移了林美。
那个年代的瓦房,都是用一根根晒干的芦苇去完叶子和穗后扎成把,覆在用长木打造的房梁上,需要多人合力才可以装上。一般乡里谁家建房,都是男人干泥瓦匠的活,女人们搬个小板凳坐在一起,准备好剪刀、麻绳,边扎芦苇边唠家常。
芦苇把子早就扎得差不多了,就差上梁以后就可以覆上,最后盖上瓦片,这房子就算是盖好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林爷爷请来了村里小学里教书的刘老师,给家里的大梁写吉字,方方正正的红纸上用毛笔写上“福”“禄”“寿”“喜”四个大字,写完要贴在大梁正中间后,才可以“上梁”。
看着纵情泼墨的刘老师,林美内心极其不爽,脑中全是不好的回忆,原因无他,那个年代的老师素质参差不齐,这个刘老师别名“刘老头”,性情阴阳不定、酷爱体罚,刘老头教过她,林美甚至林家孙儿辈都没少在他手里吃过苦头。
算了,上梁的好日子,就不跟刘老头计较了。
大梁被林子春和几位叔伯一起运上脚手架,几人颇为吃力地将那分量不轻的圆木架上了梁。
乡村特有的“上梁”仪式正式开始,林子春手里点燃了一串长长的鞭炮,炸裂的红纸象征着平安喜乐,随风四散到房前还未平整的泥土地上,早就在房前蹲守的无数个小萝卜头们,仰头眼巴巴的等着待会要洒下来的粽子、福糕和糖果。
在物质匮乏的年头,谁家上梁都是一件大事,没什么好吃食的孩子们都会闻着味儿,过来哄抢。
林美安静的站在不远处,没跟娃娃们为伍,她这小身板现在弱得不行,一不小心都可能被人推倒踩踏,她才不敢去冒这个险。
看着墙头林子春喜悦的笑脸,林美既开心又难过。
林子春在林美心里,真的是世上最好的爸爸,林美姐弟二人的责任感就是源于林子春自幼的言传身教。
林子春七八岁的时候,恰逢林奶奶生了场重病,卧床不起。林子春上面的哥哥们要出工赚公分,姐姐要上高中,弟弟年纪还小,林子春就被当成了女儿在用,人还没灶台高,就只能搬个凳子做饭洗碗。除此之外,洗衣扫地喂猪打理菜园,他都样样精通,偏偏他生得脸皮白净,性格温和,村里有些人无聊了就打趣他,给他起了个“三姑娘”的诨名,这称呼成了林子春长大后的黑历史,说了就炸毛的那种。
林奶奶一直觉得林子春是她几个孩子里最懂事、最让人心疼的,林子春读初中时,因为二哥林子余要娶媳妇儿彩礼不够,成绩十分优异的他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便自动辍学了,就在他上中学的那一年多里,每天从家到学校的往返路程中有一家砖窑,林子春每天回家时,都会捡一两块人家不要的废砖,最后硬生生给家里垒了个猪圈出来,林奶奶每当说到林子春小时候时,都最爱说这个。
每次暴脾气的程情又出幺蛾子时,都是林子春步步克制、隐忍退让。家里最省吃俭用、吃苦耐劳的也永远都是林子春。
林美和林晨从小都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也把对爸爸的心疼也都放在了心里。林美和林晨刚步入工作时,林晨会时不时的给林子春添置些衣物,惹得程情眼红不已,林美自愿成为“扶弟魔”的原因,除了放不下林晨、程情的感情,更多的不想看艰难了一辈子的林子春,继续为了程情的病情疲于奔命。
在林美和林晨心目中,如果说程情是个及格的母亲,那林子春绝对是个满分的父亲。
这一世,林美不希望林子春再像上一辈子那样辛苦。
所以!
妈妈的驴脾气得治。
弟弟的皮从小就得紧。
而她自己,当然会更加努力。
毕竟,重生到了现在,没系统也没看见啥金手指。
一切,只能靠自己。
嘴里突然被塞进一块糖,林美抬头看着一脸灿烂的林子春,心里默念:爸,这一辈子有我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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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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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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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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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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