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心中一动,就朝香味来源走过去。
他估计有好事发生同。
果然,那株从九龙深山里面挖来的三百年份的野人参竟然开了一簇小小的白花。
那香味正是这药花所散发的。
这几天林风忙得很,竟然把这株人参给忘记了。
经过植物生长精华液的浇灌,这件人参也长了不少。
虽然没有那种很变态的生长。
但比以前也似乎要大了十分之一的大小。
要知道,这种野人参的生长是非常缓慢的。
能长大十分之一,没有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是不可能达到的。
林风打算把眼前这些琐事全部处理之后,就专心弄仙珍玉米。
而这一株野人参也不足。
至少还需要一到二支人参,才能提炼出更多的仙珍玉米生长精华液。
到那时候,就可以真正大规模种植仙珍玉米了。
而这株人参因为移载在这个地方,也是安全之极。
林风按照惯例,打开了后门,然后找到小黑蛇,用意念与它沟通。
让它除了要看护家里三女一孩之外,还有后院的野人参也要看护好,不可出半点差错。
对此,小黑蛇当然不会拒绝。
它就是林风的战宠,百分之一百的忠诚。
林风让它干什么,它就会毫不犹豫的服从命令。
进了堂屋,看到被收拾得一干二净的简易床铺上,竟然挂了一床新蚊帐,里面还换了一床新凉席,连枕头也是新的。
而换洗衣服也整齐的叠放在枕头上。
林风不禁心中一热。
他知道这一定是唐晴亲手放置的。
一直以来,唐晴就习惯性把他洗澡后要换的干净衣服放置在枕头上。
至于这全新的蚊帐与凉席及竹席枕头之类的,估计也是唐晴安排的。
之前他的床铺上可是没有蚊帐的。
席子也是破烂不堪。
而且也没有枕头的。
唐晴是过来人,懂得如何照顾男人。
她一年前嫁进林家,在林华死亡之后,就一直照顾着林风。
自然最清楚林风的脾性。
至于周菁与武眉两人都是未出嫁的黄花大闺女,自然不知道如何照顾男人了。
这一段时间,真的太忙了,也让林风不知不觉忘记了唐晴心中其实还有一个叫叶天龙的男人。
不然,唐晴也不会一直将那枚刻着叶天龙字样的狼牙放在精致小木箱里面。
很可能因为这个男人在唐晴的心目中的地位太重要,才会如此珍藏这枚狼牙。
想到这里,林风暗暗叹息不已。
同又嫉妒与苦涩。
他实在是对唐晴动了真心。
可惜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又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又赶紧弯下腰,把床底下的旧木盒轻轻拖出来,打开了一看,就放心了。
这木盒里面放的正是有关于牛大伟一系列犯罪证据材料,是夏东良花了不少精力与金钱弄回来的。
如果这些证据材料有什么闪失,那就真的很难扳倒牛大伟了。
虽然他是一个修炼者,可以自己的手段神不知诡不觉的杀死牛大伟。
但他还是想用这社会中的法律武器来打倒牛大伟。
这才是正道。
用修炼者的非凡手段,对付一个普通人,会遭天谴的。
这在《五行炼气术》中的首要篇章就清晰的说明了。
林风当然不会忘记的。
另外,还有一个用油纸包的重要东西。
那就是他有天晚上亲自在林华的坟墓里取了林华的几络头发,还有林宝儿的头发。
他要抽个时间把这两者的头发送到南江市的大医院或省城的大医院做一个DNA的检测。
看林宝儿到底是他大哥林华的骨肉,还是那个叫叶天龙的男人的种。
当然,他百分之二百的愿意林宝儿是林华的种。
而不是那个叫叶天龙的男人的种。
将这些东西再次收藏好,再把木盒子重新推进床铺底下。Χiυmъ.cοΜ
他也知道,唐晴是不会乱动他的东西。
这也是出于对他的尊重。
忙完这些,林风就草草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干净并且有些清香的衣服,就上床休息。
他似乎许久没有这样子睡过觉。
闻着睡衣上散发出的淡淡的香味,这才知道是给林宝儿打的痱子粉的香味。
林风心情更是有点复杂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胡思乱想着唐晴与林宝儿的事情来了。
这件事本来只是在他心底深处的一个初步的想法。
但一想到明天自己要去南江市与雷英子决斗,心里就特别的想把这件事情弄清楚。
很显然,他明白自己对唐晴的感情越来越深沉了。
也正是因为这种越陷越深的感情,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唐晴心中还有别的男人。
更不能容忍林宝儿就是别的男人的骨肉。
如果真是那样子,那么他该怎么办?
又如何面对唐晴?
或者又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他都不知道。
心情十分的矛盾。
至少有一条。
他的情绪会很低落,会很失落。
也会很愤怒。
他不能容忍死去的大哥,还顶着一只大绿帽子在地底下不得安宁。
一阵胡思乱想,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次日。
林风被一阵锅铲瓜瓢相击的声音惊醒。
睁开眼一看,天竟然大亮了。
只是大门还没有打开。
并且连房门也没有打开。
朝厨房里面一看,原来只有唐晴一个人在忙碌着。
开启透视神瞳,看到周菁与武眉两人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另一张床上,林宝儿也侧卧如松,睡得正香呢。
一台老旧的风扇放在书上,不时摇着头,吹着幽幽的凉风。
好在这是山区,哪怕是仲夏时分,但也没有那么热了。
林风赶紧起床,走进厨房里与唐晴打了一声招呼,就准备要刷牙洗脸。
“二娃子,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我的早饭还没有熟呢。你昨晚那么晚才睡,还去多睡一会儿吧,我做好饭菜,就再叫醒你吧。”
“不用了,晴姐,我睡不着了。今天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去处理呢。”
林风拿着搪瓷缸开始取水刷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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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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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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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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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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