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摸,才发现自已一直光着身子。
而额上也是粘乎乎的,原来是出了汗所致。
于是赶紧穿上睡裙。
之前的情况确实如林风所预料一样,因为厨房电灯的电线短路,才让总开关跳闸。
又因屋子里太热,她睡不着,只好脱掉睡裙。
但又怕坏人进来,就将房门反锁。
至于前后的窗户,也是为了安全着想,而将其关得严严实实的。
以前,林风与她睡在一间屋子里,甚至睡在一张床上,她的胆子还大一点。
可那时候,林风是傻子,啥也不懂啊。
哪怕她在林风面前脱得精光的换衣服,林风还是傻呵呵的笑着,就象小孩子一样只说吃奶奶的字眼,而眼神清澈纯净得跟小孩子一样没有半点瑕疵杂念。
因此,她才敢叫林风睡在她身边,给她做伴,壮壮胆子。
甚至在雷电轰鸣的暴风雨夜中,因为心里害怕还要紧紧抱着林风才有安全感。
可现在呢,林风的傻病全好了,都变成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小伙子。
她怎么可能再在他面前脱衣服或换衣服,或叫他跟自已一起睡觉壮胆子呢。
为了避嫌,她才在堂屋西北角落搭了一张简易床铺给林风。
这样做,才是正常的嫂叔关系。
而不象以前的类似母子之间关系一样去照顾林风。
有时候,她在深夜里胡思乱想着,要是林风的傻病一直不好,那自已就更加方便照顾他了。
因为,有林风睡在身边,她的胆量就大了许多。
尤其是在黑暗中听到林风那均匀的呼吸声,她内心中就更有安全感。
并且有时候两人说说话,开开小玩笑,如同逗小孩子一样,也是其乐融融的。
但现在,林风的脑袋完全好了,两人从此分开睡觉,让她颇感不习惯。wWW.ΧìǔΜЬ.CǒΜ
甚至很怀念以前的晚上。
不过,林风能完全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也是她最终向往的目的。
想当初,为了给林风治病,她与公公婆婆向村民借了不少钱,不就是为了要治好林风的傻病吗?
听到外面的响动,唐晴就起身,问道:“二娃子,是你回来了吗?”
“是我,晴姐,我想洗澡,但衣服在里面的衣柜,要不你拿给我吧。”
林风在门外轻声说道。
他怕吵醒了仍在熟睡的林宝儿。
“嗯,我把门打开,你自个去找吧。我也不知道你想穿什么衣服?”
唐晴就打开门,让林风进来。
哪知林风不肯进来,“晴姐,我身上又脏又臭的,你还是帮我把衣服放在我床上,我现在去洗澡了。”
说完,林风就提着一桶凉水,打开堂屋后门,站在外面的石板上洗澡。
唐晴只好将他的衣服清出来,放在堂屋的简易床铺上。
借着堂屋的灯光,她看到林风背上全部是一条条的血痕时,不禁捂着嘴巴,急声说道:“二娃子,你的背是怎么回事,这么多伤痕,你是不是与人去打架了?”
她伸出手,要去抚摸,但一想到男女有别,又马上缩回手,只是满脸的焦急与心疼。
“才没有呢,是我去抓蝎子,不小心被蒺藜刮的。不要担心,过几天就结痂了。”
林风不以为然的说道。
“呃,二娃子,你今天白天已经够辛苦了,还去抓蝎子,你怎么不休息一下呢。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情,我与宝儿怎么办啊?”
唐晴一听,更加心疼得都要掉眼泪了。
“不会的。我会有分寸的,晴姐,你去睡吧。明天咱们还在上街去卖蝎子呢。”
林风一边用肥皂洗着头发,一边说道。
“不急的。对了,二娃子,你饿不饿,要不我去煮几个鸡蛋给你吃,好不好?”
唐晴说道。
“嗯,不用了,我要吃会自已去煮的。再说,厨房的灯都坏了,一片黑乎乎的。”
林风婉拒道。
“没事儿,我打手电筒去煮吧。”
唐晴马上去房间拿手电筒,然后走进黑漆漆的厨房,借着手电的光亮,开始生火给林风煮鸡蛋。
她家还喂了四只老母鸡,平时也下几蛋,基本上给林宝儿吃了。
不用多久,林风就洗完澡,在外面黑暗中穿好衣服,就进了厨房,看到唐晴正在手电筒的光线当中忙碌不已。
那修长而瘦削的身形在光线中不停的晃动,放大,辗转着。
且厨房也热得很,让她那光洁的额头上满是汗水。
一张俏丽而有些慵懒的脸庞上也是粘着几络秀发,让她更加的绝色动人。
林风心中颇为感动。
同时又激情迸发了。
突然他快步走过去,一把从后面搂着唐晴那柔软的小蛮腰,在她耳畔无限深情的说道:“晴姐,我们结婚吧。”
他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有这么大的勇气,敢对唐晴说这样的话。
但他想着这个事情是迟早的事情,不如现在就说出来,让彼此的心都安定下来。
因为,他也不想唐晴嫁出去。
那样,他很难受的。
他一直视唐晴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也视林宝儿为自已的亲骨肉。
唐晴呢,被林风那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
她急急的用力挣脱林风那有力的拥抱,又有点慌乱无措的说道:“啊,二娃子,你快松开手啊。你在胡说些什么呢,我是你嫂子,怎么可能与你结婚呢。你快松手啊。”
一张俏丽的脸庞上又红又烫。
甚至都不敢抬头看林风一眼。
但又硬着心肠对林风佯嗔道:“二娃子,你这是干嘛呢,以后不许你这样子,我可是你哥哥的妻子,你是你哥的弟弟,是我的小叔子,我们是不能结婚的……”
可是,不等她把话说完,林风突然急声说道:“为什么不能结婚,我哥都走了一年多,而你带着宝儿也很不容易,我不能看着你这样辛苦下去了。再说,这世上又不是没有小叔子娶嫂嫂为妻的事情……”
但唐晴很快就打断他的话,“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算了,我懒得跟你说了。你自个煮蛋吧。还有几分钟蛋就熟了。”
说罢,唐晴就急匆匆的离开了厨房,进了堂屋,然而又进了房间,并且顺手把房门给关上。
只是,这一次却没有反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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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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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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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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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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