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南风习习。
九龙山金鸡岭脚下,一片碧油油的玉米地旁边,穿着八十年代最流行的浅绿色军装的林风坐在土埂上,抱着八个月大的侄女林宝儿轻轻吟唱,哄她睡觉。
磨破洞的黄布书包搁在一边,露出一只装水的粉红旧奶瓶。
他嫂子唐晴弯着腰在半腰高的玉米地锄草。
家里穷,没钱买除草剂,唐晴就只能自已下地锄草。
女儿林宝儿交给林风在一边带着。
林风虽然长得高大白净,眉清目秀,却是一个傻子,常常将玉米苗跟杂草一起锄掉。
因此,唐睛只能让他在一边帮忙带女儿,自已在地里一边干活,一边看着他俩。
没办法,丈夫林坚与公公婆婆在一年之内先后去世,她只能带着女儿与傻里傻气的小叔子相依为命。
"哦哦,宝宝睡觉觉哦,宝宝乖乖哦……”
林风一边慢慢摇晃着昏昏欲睡的小侄女,一边嘴里轻哼着催眠曲。
南风微醺,吹得他都快要昏昏欲睡。
然而,眼光不经意掠过碧油油的玉米叶,朝嫂子唐晴看过去。
唐晴身材很好,又是弯着腰,在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她衣领里面两只宝宝吃饭的白瓷碗在玉米叶后面一晃一晃的,像是在躲猫猫。
林风觉得有趣,脑袋也跟着一晃一晃的躲猫猫,努力不使自已昏昏欲睡。ωωω.χΙυΜЬ.Cǒm
此时的他,绝对不是什么变态的偷窥狂,而像小孩子一样单纯的认为这样好玩。
在他眼里,唐晴与林宝儿绝对是他最亲的人。
如果有人敢欺负唐晴,他肯定会找那人拼命。
对此,唐睛仍流着香汗弯腰锄草,丝毫没察觉到自已在小傻叔子面前走光。
林风呢,脑袋摇晃了一阵,感觉有点累,也就没跟白瓷碗躲猫猫。
转头望去,一大片绿油油的禾田,随着南风起伏翻滚如波浪。
几只燕子在低空中欢快的飞舞着。
再远点就是青黛色的九龙大山,在阳光下显得深邃而神秘。
他常常傻里傻气的想象着,那黑黢黢的大山里面是不是住着一位传说中的白胡子老神仙,吃着美味的仙桃,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这时,前方玉米田转角出现一条诡诡祟祟的人影,冲着林风招手:“傻子,吃不吃糖,牛扎糖,好吃得很。”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夹桃村的村霸张大毛。
只见他穿着一件半旧不新的灰色西装,梳着西式汉奸头,咧着屎黄色的大板牙,朝林风很亲切的笑着。
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牛扎糖,朝林风晃了一晃。
“嘿嘿,牛扎糖,好吃,我喜欢吃……”
林风眼前一亮,顿时咧嘴傻笑,抱起林宝儿,朝张大毛走去。
仿佛在他眼里只有牛扎糖,没有别的。
“傻子,把林宝儿放在地上,你跟着我来,我就给你牛扎糖吃。”
张大毛从一把糖中拈起一颗牛扎糖晃了晃,极力诱惑着。
林风依言将沉睡的林宝儿放在土埂上,再用草垛拦住,防止她一个翻身滚下土埂。
然后傻笑道:“嘿嘿,牛扎糖,好吃,我要吃……”
走几步,又下意识回头,挠着头:“不行,我不能跟你走,我要带宝儿睡觉觉。”
“傻子,林宝儿已经睡着,没事儿,只要你跟我来,我把糖全部给你吃。你也可以给宝儿吃糖。”
张大毛见林风站着不动,马上递一颗糖给林风试味。
林风迫不及待的撕开糖衣,扔进嘴里,咂吧着嘴巴,三下两除二就吃完。
然后又朝张大毛伸手,“好吃,大毛哥,我还要糖。”
“还要糖可以,你就跟我来。”
张大毛朝前走。
林风紧跟其后,叫嚷着,“我还要糖。快给我。”
两人走了大约百来米的样子,张大毛突然把糖果全部朝一口枯井一扔,回头对林风诡异一笑:“傻子,糖全部在井里面,你去捡起来吃啊。”
“糖糖丢井里,大毛哥,你太坏了。”
林风凑近井边去看,嘴里不满的嘟嚷着。
下一秒。
张大毛狞笑一声,“臭傻子,既然你那么想吃糖,那就去井里吃好了。等老子办完事后,再把你捞上来吧。”
伸手用力一推,将林风推进枯井,转身快步朝唐晴所在的玉米地走去。
他知道,这枯井只有五六米深,里面全部是软土与树叶,林风掉下去也不会摔死,顶多摔断胳膊小腿什么的。
到时候,就说傻子失足掉进去就行了。
毕竟,现场只有他们两人,还不随他自已胡编乱造。
一想到那个漂亮得不象话但又烈得跟野马一样的俏寡妇在他面前惊恐莫名,苦苦哀求。
心里就没由来的一阵快感。
他觊觎唐晴的美色太久了。
今天终于有机会把傻子林风支开。
何况,唐晴还欠他一万块钱呢。
今天先弄一回,权当收一点利息吧。
林风呢,猛地被张大毛推下井,不禁吓得啊了一声,随后落入井里,脑袋像是硌到了什么石头似的,咚的一声闷响。
剧烈的疼痛瞬间传来,让他当场晕过去。
幽暗阴森的枯井里面,陡然闪发出一团金光。
金光中,一块尺许大小的貌似大公鸡一样的石雕上血渍斑斑。
正是林风脑袋硌在上面所溅出来的鲜血。
那金光,正是由浸着鲜血的石雕像所散发出来的。
紧接着,那石雕像仿佛活过来,幻变成一只红冠金披大鳞爪的大公鸡。
它扑楞着大翅膀,腾起巨大的劲风,锋利如刀的尖喙吐出人言,“好家伙,老子封印在这石像五千年,今天终于重现天日。嗯,原来是这小子用鲜血帮老子解的封啊。看来,这小子与老子有缘啊。既然这样,老子就送他一场天大的造化吧。”
语毕,大公鸡幻变成一团金光,笼罩着昏迷不醒的林风。
最后化为一缕金光,全部没入林风的脑门。
林风呢,悠悠醒来,打量着四周,一片错愕: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四分五裂的石雕像,泛着腐臭的树叶与松土,及长满苔鲜的井壁,无一不告诉林风,他已身处枯井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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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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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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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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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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