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端着洗脚水站在床前。
“今天先不洗脚,过来服侍我!”
床上的女人眉目含情,面色红润,像一颗熟透的樱桃。
见林牧没有反应,她又从包里掏出一叠红钞,扭动着腰身向林牧靠近。
“乖乖做我的人,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比在这里做个小护工强多了。”
她早就注意到这个男人,虽然只是最低等的洗脚护工,但是十分有料,满身肌肉,长得还帅,更有一种特殊的男人魅力,让人为之着迷,简直就是一个极品男人。
今天早上刚拆下绷带,她就迫不及待,想要包养这个男人。
说话间女人来到林牧面前,身上散发的香味,逼得他后退一步:“对不起,这不在我的护理范围内。”
女人俏眉蹙起,甩手将钱扔到他脸上。
“你就是个连乞丐都不如的护工,只会给人洗脚,还在本小姐面前装清高,本小姐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她抓住林牧的衣领,整个人贴了上去。
感受到林牧胸口强有力的心跳声,却更加为之着迷,趴到他耳边说道:“我可是兰家二小姐,在燕京不知道有多少想追求我的男人,你要是把握好这次机会,把我伺候满意了,说不定我能施舍你入赘到我们兰家,到时候你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谁料,林牧直接甩开她的手。
“我没兴趣!”
被一个洗脚护工拒绝了,对于兰冰儿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给脸不要脸!”她抱起洗脚盆,扣在了林牧的脑袋上。
哗啦!
冰冷的水浇在林牧头上。
强烈刺激之下,导致气血上涌,脑海中深藏的记忆忽然涌出。
…
十年前,林牧拒绝联姻,离家出走去边境当兵,期间奋勇杀敌,屡获战功,短短七年就成为一方统领,荣获“战神”称号,并被授予“国之重器”勋章!
就在他获得战神荣耀之时,家中传来噩耗,父母被人杀害,大哥被逼投江。
他毅然放弃功名,赶回燕京。结果刚下飞机就遭人暗算,身中数枪,跳入河中才侥幸逃过一劫。
虽然被人救起送到医院,捡回了一条命。但因为头部受伤失去了记忆,不得以留在医院做了一名护工。
“三年了。”
林牧记起所有的事情,想到亲人惨死的模样,顿时握紧了双拳,一股煞气向四周弥散开来。
“燕京,这一次我林牧真的回来了!”
“如果不是我命大逃过一劫,或许燕京就再无林家了。”
“我在此发誓,凡是害过林家的人,我都要你们千倍万倍偿还,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
数秒后,林牧脱下湿透的衣服,转身离开。
兰冰儿看到他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疤,眼睛一眯,立刻喊道:“你敢走出这间房,我就让你走不出这家医院!”
“聒噪!”
林牧冷哼一声,回头瞪了她一眼。
“滚开!”
刹那之间,如临地狱!
死亡的恐惧笼罩在兰冰儿的心头,让她冷汗直流。
扑通!
她双腿一弯,直接跪倒在了地上。
她还从没见过这样可怕的眼神,那一刻她只感觉自己脑袋里一片空白,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扼住了她的咽喉。
侮辱战神,其罪当诛!
不过林牧能恢复记忆,也多亏了这一盆水,所以暂且放她一马,只要她识趣,就能继续活下去。
林牧回宿舍换衣服之际,打了一个电话。
“我是林牧。”
电话那头深吸一口气,用颤抖的语气说道:“您…您…真的是战神?您..还活着?”
“我在市中心医院,有什么话过来再说。”
说完之后,他就挂了电话。
这三年他做护工赚的钱,都用来偿还当初欠的医药费了,那几件破衣服,也没有带走的必要。
他向主管交代完辞职的事情,就孑然一身走出医院。
然而,麻烦还是来了,兰冰儿带着四个保镖在门口等他。
“我说过,你今天别想走出医院!”
兰冰儿注意到林牧看向自己的目光,更加愤怒,脸色涨红,喊道:“竟然还敢瞪我,看我今天不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她挥了挥手,四个保镖就冲了过去,带着不屑的表情盯着林牧。
“小子,得罪了二小姐,可别怪哥几个手重!”
其中一个刀疤脸说了句,接着挥动起拳头,照林牧的脑袋打去。
林牧站在原地没躲。
刀疤脸以为他是吓傻了,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
原本要落下去的拳头停住,手腕不知道何时被林牧牢牢扣住了。
“狗爪子,不要也罢!”
林牧冷哼一声,用力一捏。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让人毛骨悚然。
“啊啊啊!”
刀疤脸惨叫一声,抱着手腕在地上打滚。
另外几个保镖见状,相视一眼,一块儿冲了上来。
林牧并未闪避,接着挥动起拳头。
一个保镖带了铁拳套,全力打在了林牧的肉拳头上。
砰!
碰撞之后,他的脸涨成了猪肝色,铁拳套也成了碎片,整条手臂的骨头都裂了。
其他两人也是同样的结果,一时间惨叫连连。
不远处的兰冰儿已经慌了,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大哥,有人欺负我,在医院门口,马上找十几个人…不!找一百个人过来,我要让他付出代价!”
林牧拍拍手,看着倒在地上的几人,不满地说道:“看着挺嚣张,却没什么用,都不够我热身的。”
突然,街头传来急促的鸣笛声。
十辆军绿色的客车将四周围堵起来,车上下来一道道笔直的身影。xǐυmь.℃òm
很快,整条街道上都站满了这样的身影。
他们穿着镶嵌血色印记的甲胄,面色冷峻,眼神狂热,身上的气势如山岳厚重,筑起一座无法逾越的壁垒。
对于他们来说,身上的战衣,就是荣耀!身上的伤疤,就是勋章!
在场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处在一种莫名的崇拜之中,这样的场景,是他们一辈子都难以见到的。
兰冰儿远远地望着,倒吸一口凉气。
莫非医院里有一位大人物?
没听说呀!
不行,一定要把握住机会!若是有幸见过这位大人物,能够让他多看自己两眼,就是给他做奴婢也值!
能成为这种人的奴婢,也是一种骄傲。
这时候,林牧从她面前经过。
她立刻喊了句:“站住!你以为自己走得了?我大哥已经带了一百个人过来!”
“一百个人?你确定让我站住?”
“当然,你给我老老实实在这里等着,否则后果更严重!”
林牧停下了。
下一秒,一队战士踩着踏步,守护着一件血色的战衣,向这边走来。
他们的目光是火热的。
能够亲自为战神送上代表荣誉的战衣,也是一种无上的荣光。
战士在林牧面前停下,将守护的战衣打开,上面两个偌大的烫金大字“战神”,如同有特殊的魔力,让所有人呼吸一滞。
“向战神敬礼!”
站满了街道的战士,纷纷行礼。
与此同时,他们齐齐向林牧看过来,无数炽热的目光汇聚在一起,好像聚光灯一样,让林牧成为了焦点。
在万众瞩目之下,林牧缓缓披上战衣,属于战神的气场弥散向四面八方,空气都仿佛凝固住了。
让人心中莫名的恐惧,想要跪下膜拜。
随后林牧也缓缓举手回礼。
礼毕!
战士们自行分站两侧,开辟出一条通道,等待战神回归。
还齐声高呼:“恭迎战神回归!”
“恭迎战神回归!”
…
声音直冲霄汉,令人心神颤抖。
林牧却没有离开,而是指了指旁边的兰冰儿。
“你哥快来了吧?我在这里等他带着一百个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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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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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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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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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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