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开局被活埋,洪武求我称帝>第二十一章:这该死的制度
  随着朱安的一份份密信从院子里发出去,上百名商会好手闻风而动,从大明各地朝京师赶来。

  在朱元璋的手里抢人,这个难度不可谓之不大。

  换了任何一人,都没这个胆子,也就朱安敢这般做了。

  其中最大的依仗,还是他的个人武力,否则这件事肯定没有成功的可能。

  朱安自然不可能傻到等朱元璋下了命令的时候,再去抢人。

  那就不是抢人了,那就是找死。

  和大批锦衣卫直接对上,朱安倒是自己能脱身,可那些培养的好手,甚至连带整个常安商会,都要被朱元璋一波团灭了。

  所以这个抢人的时间点,非常的重要。

  什么时候救人是最佳的时间。

  现在自然是不行,首先朱安在京师的人手不够,叶婉清连带其父,还有侍女在内,至少也是三人了。

  这种事情,虽然说那未来岳父现在看自己不顺眼,但也不能就这般放弃,尽量做到两全其美。

  现在倒是好走,但那未来岳父肯定是不会答应,总不能自己告诉他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说下个月靖宁候会被陛下格杀,夷三族。

  估计会被当成疯子对待。

  最好的时间节点便是,当靖宁候被拿下大狱,朱元璋还未定罪的时候,便是带走叶婉清等人的最佳时机。

  朱安仔细研究过《》大明律》和《大诰》。

  哪怕朱元璋要直接格杀,以靖宁候涉及到胡惟庸案的名义,至少也是有两天以上的时间。

  在这个时间节点,性质未完全定型的时候,哪怕锦衣卫对靖宁候有多监视,也绝对不会有太多人。

  涉及到此等大案,叶婉清之父自然不会愚昧到在靖宁候府等死。

  朱安在书房内,脑海中仔细的思考了一番整个行动过程,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漏洞后,便起身准备离开院子。

  剩下来的一些细节和情报,只能等人手到了南京城后,才能搜集了。

  之所以要提前一个多月开始布局,也是因为目前南京城内,朱安的人手并不多。

  作为大明京师,天子脚下。

  南京城内锦衣卫的势力太强了。

  锦衣卫可不仅仅对大明官员有监察,南京城内的各大家族,势力,还有外来人员,都是有很强的监察力度。

  朱安要是在南京城内布置太多的人手,很容易被锦衣卫顺藤摸瓜,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

  现在无所谓了,反正要离开了,也定然会被发现的。

  不过以古代的信息传播速度,还有各种条件的限制,等朱安的身份被查清楚的时候,至少都是数月。

  那个时候,说不定朱安早就到了大明疆域之外了。

  “到时候茶楼的产业,就交给老爷子吧。”

  从院子到茶楼,只有一小段,没多久朱安就来到了茶楼前。

  “东家,婉清小姐到了,不久遣侍女带了信过来。”

  掌柜的看见朱安,连忙上千说道,并从怀中掏出信件。

  刘伯心中清楚朱安对婉清小姐的感情,自然是不能耽搁。

  只是东家如若去了院子里,若非大事,是不可去打扰的,这是东家定下的规矩,因此刘伯也只是在茶楼等候。

  朱安接过信件,眼底里闪过一丝喜色,直接上楼去了。

  叶婉清是朱安,来到这大明,第一眼就认定的妻子。

  那纯净的眼眸,只是看过去,朱安就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好像都停止了。

  虽然因为商人的身份,让叶父有些看不上。

  但朱安知道,叶婉清肯定是自己的,毋容置疑。

  看着信件上述说的点点滴滴,似乎只是一些小事,但思念的意味,却充斥在字里行间。

  在信件的最后,叶婉清提到,希望七月初七和朱安共游秦淮。

  “我怎么把七夕给忘了。”

  朱安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今天七月初三,再过四天,便是七夕节了。

  大明的七夕节,又被称呼为乞巧节,虽说是情人的节日,但对于现在的大明,还不如说是单身女子的重要节日。

  古代的女子,稍微家庭条件不错的,通常被称为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是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的,家里若是来客人了,也需要避嫌。

  在元末混战的时候,这些习俗在活命面前,自然没人重视。

  但此刻已是洪武二十五年,单身女子多是在洪武年间出身,对于七夕这样的重大节日非常在乎。琇書網

  七夕节应该是单身女子最快乐的一天,即使是春节,不少女子都未必可以穿着新衣服去串门,家中一般使唤男子走亲访友。

  只有在七夕节,大明的单身女子可以着盛装,大大方方地走出去与姐妹们聚会、玩耍。

  朱安此刻甚至都能想象到,叶婉清在那一天,绝对会盛装打扮。

  “那么,我那天,应该穿什么呢。”

  忽然,朱安对朱元璋的穿衣政策,大为不爽。

  士农工商,

  作为最低等的商人,他竟然连绫罗绸缎都不能传,只能穿麻布。

  想象着自己穿着一身麻布,站在叶婉清的旁边,朱安顿时就觉得极为尴尬。

  那画面,他简直不敢想象。

  男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好面子的。

  此刻,朱安对于朱元璋,有些痛恨起来。

  很多有钱的商人,会在家里偷着穿,但绝对不敢在外面招摇过市。

  一旦被举报,那可是轻则关入大牢,重则杀头的事情。

  在大明,商贾是和仆役还有娼优列为同等地位。

  不管你是多么有钱的商人都是如此。

  叶父之所以反对女儿嫁给朱安,并非是对其外貌条件。

  商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大明对服饰的规定,极为眼里,如有违制或僭越,则严惩不贷。

  尤其是,但凡家中一人为商贾,则全家都不允许穿绸纱。

  原大明历史中,商人的地位在洪武年间是最为低下的,但是到永乐年间,也就是朱棣当政的时候,商人的地位逐渐有所恢复。

  可那都是八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七夕节,可是迫在眉睫呀。

  一向智珠在握的朱安,此刻却有些无奈了。

  这该死的制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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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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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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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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