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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乱世殇雄敬威郁雪>第4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当然每个男儿心中都想着金戈铁马成就一番霸业,可如此便意味着要打仗,失败了便会死,我死没关系可还有弟弟啊,我一定要保护他!

  所以敬威确实没有想过要当他们的主公什么的,他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让他们庞德送自己去镇国寺保命,没有人会去为难两个小和尚。在乱世中只有活下去才多一分希望。

  正当敬威想拒绝并且思考该怎么编个瞎话让他们送我们去汜水关时,敬智却突然跑出来:“太好了!那个我是刘智,哥哥这样的话我们就不用担心被官府追拿了!”敬智尚且年幼不知事,傻愣着出来说了这番话差点没把敬威惊死,而且还不忘敬威先前交代的话,不待人问就说出来了。

  敬威赶忙去堵住他的嘴,众郡兵不知原委还在纳闷。而庞德此时大概已经猜了个大概。这样一来敬威是不得不答应了。再生事故,待那些郡兵发现我们的身份后,完全可以将敬威兄弟捉拿归案,将功补过。

  慌忙解释道:“这是家弟刘智,尚且年幼口无遮拦。既然各位皆尊我为主,那也就当仁不让了。那么我们即可启程,先前往雍州!”敬威赶忙转移话了话题,以免众人多想。

  汉灵帝光和七年(公元184年),随着唐周的告密黄巾内应马元义被车裂而死,张角也不得不提前揭竿而起。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数十万黄巾军闹得沸沸扬扬,一时间华夏大地一片狼藉。

  朝廷上下昏庸无度,致使国库亏空,国贫则取之于民,取之于民却不用于民乃是官逼民反。其实庞德所说完全没错,如此所为乃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安敢再言封侯事?那些借此机会割聚一方的诸侯,英雄何尝不是为利而行呢?

  这时为后人所称道的英雄们便开始崭露头角了。当然主力还是皇甫嵩、朱隽和卢植这几个老牌将军。

  有庞德在虽然没法像那些军阀那般动不动几万人几万人的杀,可建立些小功劳还是可以的。问题在于黄巾起义爆发的太早!庞德带着敬威,敬智两兄弟路程更加迟缓,这时方才过长安向宛城进军。

  黄巾在荆州虽然闹的凶可宛城接近国都洛阳一带早先自然还太平些,这样便立不得奇功,现在不趁早崭露头角等到大局一定,将来广宗、曲阳一类的万人大战便没我们的事了。

  敬威本身是打算抵达汜水关便找个借口就逃往镇国寺,再怎么样也不能让敬智在军旅中待着。可敬智似乎对于军中的生活显得乐此不疲。

  而由于敬威的话当真应验,庞德却显的又喜又疑,如果他确实有这看清天下大势的局面自然再好不过了,可就恐这场变乱与眼前这个少年有关,甚至于就是他发动的再自己打压用于给自己扬名立万。wWW.ΧìǔΜЬ.CǒΜ

  而且敬威又声称有这等身份,乱世中名声或许不是最重要的可却是必不可少的,将来诸侯混战之时,哪方诸侯没有一个显赫的身份?至少他庞德不能冒名皇室宗亲,要是敢扮,哪日左邻右舍邻或者街上的大妈来一句:“这混小子姓庞。”没准自己的命就这样交代了。

  所以出于总总原因,庞德绝不会让敬威走!敬威一路上来也将其中原由想清楚了。或许这世上有很多人都可以冒名皇室宗亲,然而能成就一番事业的就那么几个,其他人所说也就当玩笑话罢了。既然走不了了,那么想活下去就必须变强!只有将自己的脊梁骨变硬,才能为弟弟挡住一切风雨。

  宛城其实也就是南阳的别名隶属于荆州九郡之一,说道南阳敬威就不得不想起那句:“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过诸葛亮并不是南阳人,且就算是,现在的孔明不过也就是个三岁小儿。

  当然南阳这儿可是将星辈出,就敬威所知就有黄忠、魏延、甘宁、许攸、文聘等人,还有个神医张仲景。敬威一行人便行至南阳涅阳县,此时刘宏尚未听从刘焉的建议,中央还未放军权至地方,所以宛城这种战略要地并没有多少郡兵。

  敬威本以为宛城此刻应该还比较安生。虽然总想着在大战中立些功劳。

  可真正面对之时敬威就后悔了,同时也想穿越到明朝宰了罗贯中的冲动。刘备丫的不是幽州人吗?怎么带领着他那两个怪物级的兄弟杀了在南阳的张曼成,也怪自己读书不精不知道宛城现在是黄巾闹的最凶的地方之一,先前还误以为太平……

  黄巾军虽为民愤,然又有几人当真是为天下万民?大多不过是有利为贼,无利乞降之徒。黄巾所过之处烧杀抢掠只余残垣断壁。

  “弱小之时抱怨强者毫无人性,有力量之时便又在弱者面前耀武扬威。这就是人性。”敬威望着破旧的涅阳县不由的自喃道,庞德闻言对敬威徒生敬意。

  而在敬威怀中的敬智则暗自在心中想到:“所以才要有力量,成为强者啊!”在这一个来月的行程中敬威已经可以大致控制一匹马了,当然还做不到往来如飞。

  现在大约是五月份,而宛城早已在二三月时便已经被张曼成领导十数万黄巾军占据,虽说黄巾的十数万扣去谎报的,以及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应该只有四万人左右,不过即便这样也不可能是敬威手底下三百多人可以抗衡的,何况南阳太守褚贡已被斩杀,南阳这儿根本组织不了像样的反抗。

  此时南阳的各个英雄应该也已经奔赴各方难寻了。敬威是想立功,不过前提是要能保命,所以打算继续南下去,打打地方不成气候的黄巾军。

  说走就走,以免夜长梦多。为了以免路上遇上大规模的黄巾军,敬威先前便让所有人裹藏条黄巾遇黄巾贼就带,遇官兵就藏。行无多久便闻步履声大震,敬威便与庞德迅速登到高处。

  只见前方正行来一只部队,这部方队整齐,装备精良,料定必定是官军。讲真,虽然在影视剧中经常见过几十万人大军的场面。可真正见到之后内心仍旧是遏制不住的澎湃。

  敬威见是官军,便强做镇定的下令众人扔了布条以免碰上眼尖之人徒生变故。待确保布条都扔去之后。敬威才带着这三百余人像大军处行去。跟着大军有利于保命啊!

  “来部何者?”领军的将领大喝一声,止住了敬威的前行。“吾乃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刘汉字敬威,曾师从于大儒郑玄,特从凉州赶来查看南阳战事不料宛城已失,太守褚贡已然遇害。”敬威继续扯谎道,当真别的表示没有,扯谎倒是一流。

  秦颉见众人果真都穿西凉军服,且三百余人也威胁不了身后数万大军,遂不在起疑。而与这个身份难辨的皇室宗亲寒暄起来。

  秦颉军大致一万余人,人或许少于黄巾军,可官军的战斗力则要远胜于这贫民组成的黄巾军。公孙瓒能够以两万人破三十万黄巾军,还有曹孟德凭五千人击破十万黄巾军,便可见其中的差异。敬威对这个秦颉并无印象,不过后来朝廷反扑时黄巾军便节节败退。应该不至于这么倒霉碰上个大败吧?何况还有庞德呢!

  不如趁着官兵来,在宛城立下战功,也好过像刘备一样去地方小县拼杀只取个县令好。打定主意,敬威便领着三百余骑和秦颉部队同行。

  行不久便已到宛城下,张曼成无脑不死守城门却自负人多引了两万余人便出门掠阵想与官军一战。“哈哈!无能狗官兵,可识得本渠帅张曼成呼?可有人胆敢上前一战?”张曼成在阵前颇有痞性的挑衅到,庞德这种人自然按捺不住,方欲上前取了这斯狗头,却被敬威拦住。

  “你秦华爷爷这就取你狗头。”秦颉军中一将策马便于张曼成战至一处。张曼成虽然是黄巾出生,但好说歹说也是数十万人中数一数二的倒也有些本事,两将相斗二十来合,秦华便被一枪刺于马下。

  这让张曼成更加的自负割下秦华的头颅便在阵前耀武扬威,这时敬威便示意庞德出手,为的便是提高自己的身份。庞德跨下白马手持钢长刀,一骑飞出犹如离弦之箭。

  张曼成慌忙招架却被庞德手起刀落连人带枪削成两半,庞德向来雷厉风行也不迟疑立马便冲入敌阵之中,虎入羊群一路横杀,无人可挡!黄巾军本就没有经过系统训练,遇到这种情况尽皆胆寒早已溃不成军。

  而官军回过神来时便争先恐后的涌入战团抢功,庞德则因为先前一路上已然看清了黄巾军的恶行倒也没有留情,不过也没杀多少没两下剩下的一万余人便纷纷请降。

  而庞德割下了张曼成的首级,以便邀功并且还能震慑城内黄巾军。“来人将这些蛾贼全部斩杀!”秦颉忽的下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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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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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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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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