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奶奶要是知道这个男人是想弄死她孙女的浑蛋,她还会对他好吗?
从来,余暮夕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恶心哥哥这个名词。
她没说什么,转身去倒茶,客气地放在洛挽风面前:“洛先生,请用茶。”
余奶奶皱眉,严肃地说:“小夕,哪能叫洛先生这么生疏,叫三哥哥。奶奶平时怎么教你的?对长辈要尊重,他比你大,要尊称哥。”
洛挽风也被三哥哥这个亲昵的称呼吓住,连忙说:“奶奶,不用客气的,我就送个包过来,茶就不用了,我也不打扰了。”
“那不行,开这么久的车过来,多累啊!你坐坐坐……”
余奶奶用力按着他坐下。
洛挽风抵抗不住老人的热情,坐下来,余暮夕把茶水放到他面前,“挽风哥,请喝水。”
她很礼貌,也很害怕。
她担心这个男人别有目的。
是想换种方式来折磨她吗?
要是敢动她奶奶。
余暮夕对天发誓,绝对与他同归于尽。
“你别走,我在做晚餐,吃完晚餐再走,这来回的路上,应该没吃东西吧……”说着,余奶奶又哒哒地往后院走,边走边说:“一定要留下来吃个晚餐,我现在炖老母鸡去,你跟小夕一起喝些鸡汤,很补的。”
洛挽风拿起手中陈旧的茶杯,看了看又放下,扫视着破旧的房子。
一眼全貌,没有洛家的厨房大。
老旧的墙体,上面贴满密密麻麻的奖状,像一幅壮观的画,一张餐桌四把椅子,一个落地柜子,上面摆满茶具和日常用品,没有什么大家电。
即使这么陈旧简陋,也打扫得干干净净,看起来很舒服。
“你……”余暮夕想赶走他,却不敢表达出来,要是他哪根筋不对,迁怒她奶奶怎么办?
洛挽风望着后院,“你奶奶很热情。”
是啊,她奶奶就这种性格,热情好客,天性淳朴善良,识大体懂礼节。
想当初,她奶奶也是富贵人家的大家闺秀,还是个大学生,只是生不逢时,在战乱时代没有好出路,嫁给穷困潦倒的爷爷,来到这个没有任何机会的偏僻山村里。
生下五个孩子,四个都在幼儿时夭折了,剩下她父亲,很不幸也在她六岁的时候去世。
奶奶这一生也是悲惨潦倒。
可她奶奶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依然坚强地活着,过好每一天。
把唯一的孙女养大。
“你要吃了晚饭再走吗?”余暮夕小心翼翼问。
洛挽风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还早,那就晚点再走。”
虽然不愿意,但余暮夕也不好说什么。m.χIùmЬ.CǒM
“请自便,我去帮奶奶做晚餐。”余暮夕不情不愿地转身走向后院。
洛挽风站起来,走到一墙奖状面前,细细看着。
他不是什么优等生,但家庭条件优越,从来没有担心过成绩影响前途。
他的求学路一直平坦宽阔,想要念的学校也是一路顺畅,出国留学名校也是不费吹灰之力就保送了。
看着余暮夕每张名列前茅的奖状,再看看她贫困潦倒的家庭状况,她是有多坚韧才能做到生活和学习都不耽误的?
突然,一只长得很丑且脏兮兮的大狗从门口进来,那眼神白勾勾的,从洛挽风身边走过,故意踩到他的鞋面上,脏兮兮的毛发划过他长裤。
洛挽风嫌弃地皱眉。
这就是余暮夕说的很傻的二哈,福气?
福气走到角落躺下,尾巴悠哉悠哉地摇着,一双蔑视的眼神盯着洛挽风,带着挑衅的样子,似乎在说:呦呦呦,这是老子的地盘,老子平时就喜欢横着走的,不服来打我啊,看我咬不咬你。
洛挽风没有跟一只傻狗一般见识,他从袋里掏出手帕,蹲下身擦拭着鞋和裤脚。
擦完之后,顺手把手帕扔在垃圾桶里。
福气看到,立刻站起来,走到垃圾桶里把手帕叼起来,走向后院。
洛挽风好奇,跟在它后面。
余暮夕正在后院摘菜,看到福气把手帕叼送到她手里,她看看手帕再看看跟来的洛挽风。
顿时慌了,连忙抱住福气,紧张地说:“对不起,洛先生,福气它不是故意的,他不懂事,你别怪它。”
洛挽风脸色沉了,盯着余暮夕眼眶里的泪花,无言以对。
只是一条脏手帕,她为何惧怕得想哭。
这狗如此脏,她视如珍宝地抱着它,那么不舍,那么心疼。
余暮夕见男人的脸色阴沉,一声不吭地看着她和福气,她愈发心慌。
她急忙握着手帕站起来,“我帮你洗干净,我会消毒干净的,我洗干净还给你。”
说着,她放下手中的工作来到水缸旁,找来清洗液,认真揉搓着。
福气跑过去,在余暮夕面前摇头晃脑摆起尾巴,一会跳跃,一会咬尾巴转圈,一直在逗余暮夕。
似乎在说:小夕小夕,你看看我,看看我吧,我多帅气啊!
余暮夕没时间理它,埋头认真清洗手帕。
洛挽风看了余暮夕一会,万般无聊地绕着后院走了一圈,边走边看,哪哪都是老旧东西,他觉得很新鲜,就连一个破酸菜坛子,都好奇地查看一下。
在隐蔽的角落里,他看到一株类似罂粟的植物。
虽然是一株,洛挽风也毫不犹豫拔掉,掰断之后,扔在不远处那臭气熏天的猪圈里。
晚饭时。
餐桌上摆着五菜一汤。
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也是余奶奶家最丰盛的一餐。
老母鸡炖参须,鸡蛋炒西红柿,腊肉炒荷兰豆,清蒸鲈鱼,水煮油菜,还有一盘红薯。
洛挽风没有跟余暮夕吃过饭,不知道她原来是不吃辣的。
“奶奶吃饭,挽风哥吃饭。”余暮夕礼貌地说。
余奶奶端碗,笑道:“小夕吃,三哥哥你也吃。”奶奶动筷子,给两人各自夹了菜,她端碗吃饭。
余暮夕等奶奶吃了,她才端起碗,优雅地吃起来。
洛挽风看看安静的餐桌,十分有仪式感的餐桌礼仪。
这顿饭吃得安静舒心,没有过多的客套,没有过多的口水和堵心话题。
不影响食欲,偶尔听到奶奶一两句督促多吃点的关心。
饭菜也格外清淡美味。
都说南方的姑娘温柔如水。
他望着余暮夕安静优雅地吃饭,竟能美出境界,吃饭成了一种享受。
饭后,余暮夕给洛挽风洗倒上一杯茶,然后去做家务。
奶奶坐在洛挽风对面,笑容满面地问,“三哥哥,听彩芬说,我们小夕住在你家好一段时间了,不知道有没有打扰到你?”
洛挽风心里有些虚,转移话题:“奶奶,你叫我挽风就可以。”
“不不不,你是我家小夕的三哥哥,我随小夕一样叫你,显得亲切。”余奶奶热情洋溢,慈爱有加。
“她……”洛挽风有些惭愧,说,“她很乖。”
余奶奶叹息,“这孙女从小到大都乖得让人心疼。我没本事给她过上一天好日子。现在彩芬有福气了,嫁到你们洛家,我孙女承蒙你们的关爱,也跟着过上几天好日子。”
洛挽风沉默着,心里五味杂陈。
洛奶奶偷偷抹掉眼底的泪,“这两个月我都联系不上小夕,我多担心啊!打电话给她妈妈,才知道小夕过得很好,住在你们洛家,你们每个人都很喜欢她,很照顾她,我这心才放下来。”
“三哥哥啊,奶奶在这里真心感谢你,感谢你们家对我孙女的照顾。”余奶奶动情地说,声音有些悲凉伤感。
洛挽风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无地自容。
突然一阵啪嗒啪嗒的声音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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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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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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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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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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