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胡良明到希宁那里“请示”,得到了一句不咸不淡地“你看着办”。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给得高了,不就威胁了他的位置,是他创立了青云社,一处处一点点所有地方都是亲力亲为。给了老大也就算了,可给了哲志伟,一定心不甘。
可让他当普通社员,这可是老大认定的“她的人”,老大一个不高兴,撤了他的职,那他所有心血不都全没了?
要知道青云社虽然是他办的,可所有社员都是奔着老大名头来的。而且当时老大救了他,这是头一次有人帮过他、却不图任何回报,所以他认定这辈子跟着老大,唯老大的命令是从。不能因为短短二个月,因为青云社壮大了,而忘了原来的想法,背叛了老大呀。
最后在反复衡量、思考下,哲志伟成了青云社的名誉副会长。挂着副会长的头衔,却没有实权,想要小弟自己发展去。
哲志伟听后点了下头,算是认了。
这把胡良明给气的,啥都没做就当了副会长,还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给谁看呢!不过想想人家天赋异禀,入院考试第一名,通了三脉,相比起来,自己简直是个庸人。
再照照镜子,更是泄了气。他还是好好地做自己的事,目标就是以后在老大麾下能混个官职,终极目标是参谋长。
哲志伟找了个机会当面道谢。
“嗯,英大小姐,谢谢!”心里是感激的,可大姐的名号实在是叫不出口。
每天早上,英雪舞都会进入教室“学习”。不过是躺在床上学的,每当进来后,径直走到教室最后,在角落里支着一个床,她脱了鞋,躺下后,盖上毯子和被子就睡。没有事情,不到中午吃饭时间是醒不过来的。
每天床是社员帮忙收拾的,给大姐铺床的事情都交由女社员。并不是看不起女性,给老大铺床是所有男社员的梦想,可不能让这些小子占了老大便宜。
所以每天英雪舞都会有这样一段,可以睁着眼睛。路上拦不好掌握时间,在教室里等着肯定能等到。
一晚上练功,让希宁很累,只想睡。看是哲志伟,还是应付了一下:“听说你当了副会长了?也好,多和别人接触,会有好处。有些事再躲也躲不过。”
“不是躲……”哲志伟犹豫后还是说了出来:“生怕受牵连。”
希宁嘴角勾了勾:“你看我是怕麻烦的人吗?人多力量大。你随意,我好累,先睡了。”
看着英雪舞走到后面先将折叠好的被子摊开,鞋子脱了,往床上躺好,盖上被子就闭上眼睡觉。
这样的学生大约只有此处才能看到,不要说其他地方,在学院里,也是自创立至今独一份的。
该说的还是说出来了,哲志伟微微松了口气后,找了个位置坐下,准备上课。
上课时,他什么都没听进去,坐在那里出神。
身为军阀司令员的庶子,亲母又是不得宠的,从小就教他不要出头拔尖,能忍就忍。亲母也是靠伏小做低,这才保住了性命。
从小读书时,考试时明明知道正确答案,还故意写错,让成绩永远保持不上不下的中游。从小也没朋友,也不想交朋友,一个军阀的庶子,这身份也是不上不下的。有人想交朋友,有可能为了什么意图;就算交了朋友,以后有可能成为拿捏他的把柄,或者是受到牵连。独来独往,挺好的!
直到要考这个学院时,他爆发了一下。为的就是让自己父亲重视,他不在母亲身边时,让那些人收敛些。
可结果是,就有人忌惮,甚至想要杀了他。
“多和别人接触,会有好处。”……确实有好处,也就和英雪舞接触了一回,就得到了很多“好处”。英雪舞居然派人保护他,而且在杀手射出弓弩时,他立即察觉出,虽然没避开,也未能致命。要知道那箭是朝着心脏部位去的,如果不是他事先警觉,这次可就交代了。
为什么会警觉?能说那晚之后,每次他夜锻炼时,都会想起当时的情景,假想着有人在暗处朝着他扔暗器……
下午放学,体锻课倒数一百名之内的社员跑完了加的三十公里,累得坐在地上大喘气。
“看看你们,看看!”英飞虎站在中央,双手插着粗壮的腰身,不满地大声呵斥:“平时学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告诉你们,要调息,要运气,气不顺,再用力跑也不会跑得比马快。气息调整均匀了,脚趾一点,就能跃出很远。真是朽木,一段段的朽木!”
刚说完,一个人影从很远的地方一跃而来,轻轻落在了众人面前。
跳得好远呀,这一跃应该有二三十米的距离了吧?太强了!
一看是哲志伟,原来是他呀,怪不得了。
看到英飞虎也看着他,哲志伟淡淡道:“以后我也陪着跑。”
英飞虎上下打量了下:“你应该没那么慢,晚跑了多久?”
“大约十来分钟吧。”
呃,晚了十来分钟,是十一分钟还是十七八九分钟?就算晚跑了十分钟,他们这才到,人家就紧随而至,证明了人家实力。
众社员流泪满面,为什么人家那么强呀。
英飞虎总算满意了一丢丢,点了点头:“不错,挺强的。”
“没社长强。”哲志伟轻描淡写中,流露出掩饰不了的佩服:“同样时间,她能赶上一大半的人,我却连末尾一百名的赶不上。”
众社员眼泪更是狂飙,拿着他们的菜,变相夸老大。
哲志伟眼睛飘了眼地上放着的绑腿铅块:“他们还负重。”
众社员……哭死算了,不活了!
英飞虎噎了噎:“那你现在打算怎么样?走了还是留下,我们要炼气了。”
“反正没事,就留下吧。”哲志伟盘腿坐下,开始炼气。
等到全部结束后,有两个学员凑上来,有点好奇地询问。平日里哲志伟就跟老大一样,拒人以千里之外,后来知道老大是真的没空,需要睡大觉。而哲志伟今天看来,还是可以相处的,否则怎么会降尊屈贵地陪着他们一起练功。而且他成了副会长,有可能是为了行使他副会长的责任。
哲志伟想了想后说:“我正好饿了,要不我们去食堂,边吃边聊。”
立即得到响应:“好呀……”
“是的,我也饿了……”
“走走……”
在簇拥下,哲志伟想,或许交个朋友并不难。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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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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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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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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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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