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修则到阁楼上去午睡,留下希宁一个人看铺子。如果有生意来,喊醒他便是。这样的好日子,一直要等到一年后,壮汉马修某次“意外”睡了身主后,小马修被时常打发去送货。
希宁看似百无聊赖地在铺子里随便溜达,走到了架子前。
这个由木头搭建的三层架子,下面二层最底下是金属,给魔器添加需要或者截取时留下的。第二层杂乱地放着各种工具,什么凿子、铁钉、各种型号的磨刀器。第三层放着的就是魔器。
其中还有一把小刀,她拿了起来,抽出来。
“放手!”突然有声音发了出来。
她吓了吓,左右看了看,可是没人呀。
“愚蠢的人类,把我放回去,你不是我的主人!”声音尖锐,带着刻薄。
这次知道哪里发出的声音,居然是这把小刀。对了,魔器带有灵气,所以有自己的思想。可这东西说什么?愚蠢的人类~,她眯起了眼睛……m.χIùmЬ.CǒM
“不要,不要呀……”刀惨叫,因为希宁拿着刀,把刀锋在磨刀石上狠狠地磨着。
看了看刀锋,居然还是挺锋利的,那么就……她找了把榔头,将小刀放在铁砧上,榔头作势要砸下去。
“对不起!”刀大叫。
她停了下来,高举着榔头不动。
见有效,小刀赶紧道歉求饶:“对不起,我错了,你是个心地善良的美丽姑娘,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要砸断我。断了我就死了!”
嗯~,感觉终于好多了。她高举的榔头放下:“那我暂时原谅你了。”
“呼~”小刀好似松了口气。
想想逃出去需要一把兵器:“我当你主人吧。”
“不!”小刀一口回绝,可看到她又举起了锤子差点声泪俱下的解释:“真的不行,我已经发誓效忠我主人,除非主人死了或者我死了,契约才会解除。如果我背叛我主人,就会化为恶灵,再也找不到愿意接纳我的主人了!”
人类寿命有限,而武器如果保养得当,能用上百年。旧主死后,武器等新的主人接手,重新发誓效忠。
“好吧。”希宁又放下锤子。
想想魔器挺好用的,想想那个有点秀逗的女骑士,一把宝剑挥出,剑气也能杀人,连同身主一起劈了……汗一个。
“象你这种的魔器哪里有?”说什么自己也要弄一把。
小刀:“可以去店里买,有专门没主人的魔器出售。”
废话,姐要是有钱的话,直接去买了,还用得着问嘛。
小刀应该也知道她是个穷鬼:“还有一种可能是继承,由上一代主人传给下一代。”
看看姐是骑士家族后裔吗?
有点羞恼的希宁,又想举起锤子了。
小刀立即接上:“最后一种就是看机缘,比如正好碰到,还有捡到。如果看到有战争或者争斗,如果双方全死光了,就有机会了。”
因为哪怕只剩下一个活着的,也会把武器全部捡了。魔器是有灵气和脾气的,有时宁可死或者尘封也不愿意发誓效忠不愿承认的人。所以自己用不上,捡了也可以卖了,不缺钱的话,就挂在家里墙头、放在柜子里,当战利品炫耀。
希宁想了想,威胁道:“我可以把你放了,但今天的事情谁都不准说,否则的话……”举了举手里的锤子。
小刀沉默了一会儿:“什么事?你是谁?”
果然聪明,是个有点资历的魔器。她满意地将小刀插回刀鞘,放到了架子上。
回到自己睡的稻草那里,她开始翻身主的记忆,看看有用的。结果记忆里是一片混沌,除了挨打之外,就是一年后无止境的羞辱。
放弃了,别指望一个连字都不识、除了能吃饱,啥都不图的人,脑子里有什么东西。
不过按照经验,壮汉马修今晚会很晚回来。交了货后才能拿到后面剩余的钱,一般都是现付三成,交货后拿剩下的七成,有时活干得好,还能有点打赏。架子上货那么多,他已经好几天没去小酒馆了,所以今晚应该找女人居多。
赌钱的话,钱一会儿就会输完了,女人为了多拿到点,会使尽全身解数,让他留夜,留夜的钱和打露水战的价格是不同的。
就算是留不住,去赌博了,那也要至少半夜才回来。运气好点的话,会时间长点,赌光所有钱后才回来。
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逃跑吧,愉快的决定了!
决定好后,就跑到阁楼上,对着正躺着的小马修,装出唯唯诺诺地样子:“柴不多了。”
身主力气不大,劈不了柴。劈柴的事情由小马修做的。
正躺着舒服的小马修,满是雀斑的脸上一脸烦躁:“明天劈。”
希宁学着身主的样子,低着头,声音比蚊子还轻:“明天干活时没了柴,爹一定会生气的。”
叫这种人渣为爹,有点恶心。
想到脾气暴躁的爹,小马修也只有起身,满身怨气地去院子。
“这还不是挺多的,够用一天了。”小马修到了院子就叫了起来。
希宁赶紧说:“晚饭我来做,肉也不够了。”
“还不赶紧去!”小马修一听肉没了就急了,打发她去弄肉。
出门转弯,走上一段路,就是屠夫家。肉不是天天有的,吃得起肉的人家不多,杀一口猪可能会卖上三天。见卖不掉赶紧就会切成条,挂在通风的地方做干肉。到了晚上天黑前,各行各业都会关门,除了酒馆和旅店。
去屠夫这里要了一块肉,赊账。壮汉马修是很少几个可以赊账的人,怕的是赊了后没钱还,而壮汉马修不存在这个问题。手艺在身,不怕没钱赚。
这次她不但要了肉,还去磨坊店要了五斤面粉,拎着回来了。
一看到面粉,小马修就叫了:“谁叫你弄面粉回来的!”
希宁低着头:“我看好多货要交了,你这二天那么辛苦……要都要了,这点钱其实比起花在酒馆里的……”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可怜,就跟童养媳一样。
小马修一听,觉得也是。自己的爹在酒馆里花天酒地,而他却在家里吃糠,这不公平。
火气一上来:“去烧吧,晚上我想吃面糊!以后不要拿面粉,去弄个面包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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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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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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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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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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