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粗犷的黑石城外,一杆绣着金色巨龙,两丈高的黑色战旗,被草原秋风吹的烈烈做响。
一身银盔银甲,面带银色面罩,肩披白色披风,骑着白马的韩星,神色威严的策马出了城门。
身穿火红色胡番紧身战甲,身披火红披风,面容娇媚,神色威严的胡媚儿紧随其后。
两万金色盔甲的近卫军,跨烈马,挺长枪,背火铳,悬手雷,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仰视着自己的皇上,胸中热血如燃,战意滔天。
韩星声音威严的大声说道:“自此开始,禁卫军的职责便是以手中天雷,为大晋灭杀所有强敌!”
“誓死效忠吾皇!”
“灭杀大晋一切强敌!”
金龙军立刻齐声大喊,汹汹杀气,漫天而起。
“随朕出征,踏平胡番王庭!”
韩星豪气漫天大喊着,一马当先,飞驰而去。
胡媚儿立刻策马跟上。
“踏平胡番王庭!”
“吾皇威武!”
“大晋必胜!”
金龙军大喊着,战意滔天,化作一道金色洪流,紧随而去。
身穿黑色战甲的南宫嫣然,和一身劲装的蒋心月,看着金色洪流消失的方向,美眸中皆是失望。
她们俩给韩星送来五万身穿黑甲,刚刚成了骑兵的边疆军,都没来得及见他。
蒋心月对着南宫嫣然轻声说道:“走吧,咱们在这里等他回来。”
南宫嫣然再次看了一眼远方,勒转马头,入城而去。
她们得为韩星守住打下来的疆土!
“大军开拔!”
南宫信神色威严的命令一声,带着大军缓缓而行。
这支军队里,大多数人都是步卒,一辈子没骑过马,只能先慢慢走着,练习马术。
看着身后跟散骑军一样,毫无队形的军队,南宫信无奈的说道:“老夫空有一身本事,却做了补给军,都是你们这群小崽子害的。”
一个副将微笑着说:“国公莫急,百里之后,末将保证,咱们边疆军个个都能奔马如飞。”
“到时候咱们追上皇上,保证让国公杀个痛快。”
南宫信听到这话,心里稍加高兴,冲着边疆军大声喊道:“大晋铁血儿郎们,百里之后,能不能策马飞驰,追上皇上?”
“能!”边疆军信心十足的齐声大喊道。
“吾皇威武,大晋必胜,边疆儿郎,铁血无敌!”南宫信大声高喊。
“吾皇威武,大晋必胜,边疆军铁血无敌!”
边疆军大喊着,马速明显加快。
第二天,大军到了三百里之外的第一座城池。
仅次于黑石城的利安利纳城,晋语,雄鹰城。
这座以战力彪悍,马速极快而闻名的城池,现在已经城门破碎,守兵全无,只剩一万多百姓,守在城主府外,瑟瑟发抖。
一个老者告诉南宫信,金甲天兵从天而降,用无数天雷击死城主,驱散守军,让他们在此守着,否则天雷击之,刚刚走了一个多时辰了。
南宫信算了算时间,金甲军进攻这个三万守军的雄鹰城,只用了半个时辰。
看来是只用三弓床弩发了一轮手雷,炸死城主,炸开城门,便结束战斗了。
他立刻留下没骑马天赋的五千人,让他们清点府库,安抚百姓,带着剩余的四万五千边疆军,疾驰而去!
一天后,到了四百里外的赫里乌兰。
胡番第二大城,晋语,明月城!
原天月族的城都,胡南国府。
南宫信赶来之时,金甲军刚刚离开。
从破碎的城门进来,看到的却是一番载歌载舞的景象,并且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一个老者上前,说明了情况。
他们都是胡南国的子民。
他们的可汗被杀,护卫他们的天月族被驱逐之后,他们就成了拓跋氏的奴隶,这些年受尽了屈辱和折磨。
今天,长生天派天月公主阿依朵娜,带金甲天兵到此,以天雷击杀恶魔城主,击溃两万守军,把明月城再次变成天月族都府。
阿依朵娜公主还给他们自由,答应分给他们牛羊粮食,让他们再次成为胡南子民。
阿依朵娜公主带着金甲天兵,去诛灭草原恶狼拓跋氏了,命令他们看守投降的三千多拓跋氏虎狼守军,等着金甲天兵的后续部队。
南宫信立刻命令,再留五千人,遵照阿依朵娜公主的命令,给天月公主的子民做主,审判那三千多虎狼守军,安抚城中百姓,发放粮食牛羊。
“天佑阿依朵娜,公主必胜!”
在百姓的兴奋的高喊声中,南宫信再次出发了。
又顺路接收了三座城池,到达胡番王庭天国都城之时,已经是第三天的正午,身后也只有两万五千人了。
萧瑟的草原秋风里,一座用白色巨石建造,金红二色装饰,高十八丈,阔二三百里的巨城,在阳光下威武雄壮,金光闪闪。
城下百丈,金甲军已经列好战阵,摆好一万张三弓床弩,支起十八门水桶粗的梨木大炮。
将士战意滔天,热血如燃,随时准备踏破这座号称草原烈日的天国都城。
一身银盔银甲,身披白色披风,胯下白色战马的韩星,立马阵前,神色威严,杀气滔天。
红色胡甲,烈焰披风,骑着红色骏马的胡媚儿,立马韩星身边,英姿飒爽,战意如潮。
她以弯刀直指城楼,声音娇糯,语气威严的喊道:“拓跋氏,我天月公主阿依朵娜,帅天兵来战,不想死,即刻出城投降。”
“若等我攻破城池,一个不饶!”
城楼之上,身穿胡番金甲,须发花白的天可汗拓跋正阳,面色铁青的看着城下,牙咬的嘣嘣做响。
五城的逃军都已经来此,他已经知道金甲军的厉害。
拓跋昊上前一步,对拓跋正阳说道:“天可汗,我们现在聚集全天国之力,有八十八万散骑,有如此高大坚固的城墙,正是灭杀小皇帝的大好时机。”wWW.ΧìǔΜЬ.CǒΜ
拓跋正阳转头看着拓跋昊,皱眉问道:“如何灭杀?”
拓跋昊阴森森一笑说道:“阿依朵娜出了个主意,就是灭杀小皇帝的绝招。”
“小皇帝的金甲天雷军,就是再厉害,也只有两万人。”
“发动八十八万散骑,不顾天雷,直接冲过去,只要靠近他们,一轮箭雨,就能让他们死伤殆尽,彻底踏碎!”
拓跋正阳想了想,没有说话。
没有说话就是同意,这是天可汗的习惯。
拓跋昊立刻神色兴奋,猛然抽出弯刀,厉声大喊:“天国勇士们,全军出击!”
“用我们的箭雨铁蹄,踏碎南晋皇帝!”
“得一人头,赏银千两,杀了小皇帝,封天王,封国千里,赏牛羊百万,胡女三千,奴隶十万!”
“杀!”
八十八万胡番散骑顿时兴奋不已,不断怪叫着,挥舞着弓箭弯刀,恨不得立刻就冲出去,杀了那个银盔银甲的小皇帝。
厚达一尺,外包铜皮的城门缓缓打开,散骑军如同开闸洪水一般,朝城门口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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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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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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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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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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