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牙刀化作一道残影,而后就听见噗噗几声,肮脏的路面上顿时洒满鲜血。
这群地痞流氓甚至连惨叫都没有发出来,就丢了性命。
三十多具残破不堪地尸体散落一地。
附近的商户和行人全都呆住了。
牙刀走回萧智身旁,油光油亮的毛发连一滴血都没有沾上。
短暂的安静过后,周围的商户和行人全都欢呼了起来。
“杀得好啊!”
“这群地痞流氓平日里欺行霸市,欺男霸女,早就该死了!”
“好厉害!”
“这群恶霸终于死了,苍天有眼啊。”
…………
群众们宣泄着心中的愤怒,由此可见,这群地痞流氓到底是有多可恶。
萧智面无表情,随即心中默念咒语,激活储物戒指。
只见一道黑光闪过,一百坛酒全都消失不见。
看到这一幕,群众们彻底沸腾了。
“天呐,是修仙者!”
“怪不得他这么厉害,原来他是修仙者。”
“妈妈,我见到修仙者了!”
…………
萧智不堪其扰,正准备离开。
忽然,一阵马蹄声响起。
一队装备精良的骑兵从南街赶来。
“啊!大柱,我的侄儿!”其中一名骑兵急忙下马,一颗滚轮的头颅,嚎啕大哭起来。
萧智见此,心中冷笑。
怪不得这群地痞如此猖狂,原来背后有后台呀。
果然,天底下的乌鸦一般黑。
即便是到了这个世界,一切都还是一样。
“是谁杀了我的侄儿!”骑兵大吼。
“我。”萧智说。
“你给我拿命来!”骑兵举着佩剑,向萧智冲来。
“我讨厌作恶的人,更讨厌恶人的保护伞。”萧智说话间,抬手一颗火球飞出,砸在这名骑兵身上。
这名骑兵立马被烧成灰烬,连身上的盔甲都化成了铁水。
其他骑兵见此,立马做鸟兽散。
“天,永远是黑的,想让天亮起来,就得自己有这个实力发光,永远不要指望别人的光来照亮。”萧智对周围的人说。
“鼠鼠,牙刀,走。”萧智准备去其他地方转悠转悠。
忽然,一名三米高,满身肌肉,却长着一张干瘦的老人脸的男子穿越人群,跑了过来。
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肌肉纬度要比影视剧中的巨人还要恐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丝肥肉,全都是实打实的肌肉,据目测,这人最起码得有六百斤重。
但他的脸太诡异了,完完全全就是一张营养不良的老人脸,脸上没有一点肉,几乎就是皮包骨头了,脸颊和眼窝都凹陷了下去。
周围人看到他,立马嫌弃地躲开。
“上仙,上仙,您快救救我,我被妖怪给缠住了!”这名男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断哀求。
“嗯?”萧智一愣,从这男子的身上,他的的确确察觉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这股气息让他十分不舒服,但又隐隐觉得与那个树妖的气息有点儿关联。
“您救救我吧,求求您了,天底下只有您能救我了。”男子不断哀求着。
萧智双眼一眯,他不想多管闲事,但转念一想,他也不想回皇宫,因为那个怨气老女人李紫萱就在皇宫里,萧智不想碰见她。
“说,到底怎么回事。”萧智一脸漠然,先问问是什么事情,再决定要不要干预。
经过男子的一番描述,萧智终于知道了个大概。
这男子叫王富贵,本是城南郊野一个单身七十多年的老头子,依靠着捡菌子为生。
本来他的人生就该这样平平无奇,直到百年之后被人遗忘。
可在三个月前,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人生的事情。
那天,他进山里找菌子,忽然听到一阵哀嚎之声。
他寻着声音找去,找到了一只被捕兽夹夹住的白色狐狸。
捕兽夹多么凶狠,狐狸根本无处可逃,眼看着腿都快被夹断了。
王富贵心善,不忍狐狸死去,便救了狐狸。
把狐狸救下后,谁知那狐狸竟然向王富贵磕头。
王富贵也没放在心上,将此事忘掉了。
第二天一早,按照惯例,王富贵准备进厨房拿个馕饼,准备泡着凉水当早餐。
可当他走到厨房后,他竟发现在厨房的灶台上正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
王富贵不知白粥何处而来,本着老百姓不浪费粮食的心,他喝下了白粥。
据他描述,这白粥像是糯米熬煮出来的,十分之粘稠,且有一股说不明的气味儿。
喝下白粥之后,王富贵感觉精神抖擞,腿脚有了力气,走路甚至比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要轻快。
从此以后,每天早上,王富贵的厨房里都会出现一碗白粥。
每次喝完白粥,王富贵的身体都会发生不一样的变化。
渐渐地,肿胀的双脚恢复正常了,老风湿也没有了,干巴巴的皮肤也有了光泽,驼背也没了,身上甚至还长出了肌肉。
此时的王富贵,论起身体素质,比练武之人还要强,三米高的院墙,王富贵轻松就能翻过去。
村里人看着王富贵的变化,开始议论纷纷。
有心之人开始监视王富贵,想要知道王富贵是如何有的这种变化。
但王富贵却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以为这是上天对他单身的弥补。
至于白粥,王富贵只是以为是村里的好心人,看不得他七十多岁还为生计劳作,故意放在他那里的。
可有一天,村里的青年监视了一夜。
在天快完亮的时候,他看到一只狐狸进了王富贵的厨房,不多时就出来了,并且还像人一样不断嘀咕。
听那青年说,狐狸貌似在嘀咕虚了,虚了。
王富贵听到了村里的风言风语。
这时候,他才恍然大悟,想起了那只被他所救的狐狸。琇書蛧
可王富贵也只是因为狐狸是在报恩。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富贵的身体变化的越来越厉害。
他直接长到了三米多高,成了一个小巨人。
体重也直线飙升。
村里人都说王富贵是妖怪。
王富贵终于害怕了,他想摆脱狐狸。
为此,他找了道士,找了和尚,可他们一听说有妖怪,立马吓的屁滚尿流的跑了。
更有甚至,看到王富贵就被吓晕了过去。
王富贵万念俱灰,今天,他来城里卖菌子,听说有修仙者,便想着求修仙者帮忙。
可因为他怪异的样子,他被城里的执法队赶到了贫民区,根本接触不到修仙者。
刚刚看到萧智出手,他才终于有了希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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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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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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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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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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