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神,时间已经有点迟了。
今天就这样了,正好趁这个时间聊聊接下来的剧情,想到哪说哪。
对于最近的剧情,确实有点散,也不是要开新地图,就是和洛神族剧情一样,算是一个副本,北苍大陆还是有必须要过的剧情的。
不过北苍篇确实也写不了多少,毕竟应白夜的提升速度比较快,北苍大陆已经不太适合了。
这也是为什么要引出秦州大陆的一个原因。
毕竟从一开始,应白夜的天骄定位一直都是和大千世界最顶尖那批天骄挂钩的,不是像牧尘那样一个地图一個地图往上刷。
应白夜是知道自己的来历,一身天赋也没有被隐藏,小时候跟着清衍静这位大佬,又是在应龙城这种准超级势力中长大的。
眼界,天赋,实力,背景,机缘。
这些东西就决定了他走不了牧尘那种路线。
所以怎么说呢,北苍篇完结之后,大罗天域线就不适合应白夜了。
对于天罗大陆地图,绝对不会是应白夜的主战场。
当然,也不是秦州大陆,秦州很重要,但不是在北苍篇完结之后。
对于北苍篇之后的剧情,我心里有一个大概的想法。
再来就是一个主线的问题。
很感谢有朋友提到了这个。
有一说一,对于这本大主宰同人,我很久之前就说过,这本来其实是一部废案,算是一时冲动下的产物,从想法出现到写出第一章中间都没过两天。
所以,主线这种东西,在一开始的时候确确实实是模糊的。
那时候只确定了女主是谁,确定了男主的身份,剩下的都是写的写的就有了想法的那种。
所以,前十二章,我叫做“回忆篇”,从“北苍.一年篇”开始才是正篇。
嗯……
怎么说呢,可能我一个写同人的不该这么说,就是,我其实并不是很想跟着牧尘线走。
我当时想写大主宰其实很大一部分程度是冲着故事背景来的。
大主宰的故事背景很大啊,各种各样的大陆,势力,种族,还有强者。
就感觉,在这个背景下,能够填充的东西很多。
也能写点有意思的东西。
当然,原作中的部分角色和剧情我也挺喜欢的,所以我从一开始就和清衍静这位重要人物挂上了钩。
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因为喜欢原作,所以才会写同人。
要是对原作里的角色不喜欢的话,那我直接抄个背景,改个名字,何苦挂着同人的名头写呢?
别说是什么蹭人气,大主宰都写完多长时间了,大主宰的同人那也算是冷门题材,至少比起斗破同人来说,大主宰同人真的冷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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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成绩算是特别扑街了。
当时写完三个月全勤有过放弃掉的想法,所以断更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为什么又重新写呢,还是那句老话,因为喜欢吧。
我不排除恰钱的原因,但还是那句话,我完结掉,开下一本,恰全勤也比这香啊。
但,舍不得。
当时因为这本的全勤,把刀剑那本给断掉,其实就有点后悔了。
所以,怎么说呢,就是矫情,特矫情一人。
太矫情了。
啧,扯远了,说主线。
我看到了最新章的那条长评了,主线散这个问题我也意识到了,所以,我后面尽量注重一下这方面的设定。www.xiumb.com
水平不高,我努力。
然后还有单女主这个问题,到了现在我确实是不想再强调了啊。
我,走纯爱线的。
就是单女主。
然后就会有人说“那你搞单女主写什么同人啊。”“看单女主同人我还不如回去看原作。”“你是觉得自己写的比原作者好所以写单女主同人吗?”
嗯……
你要这么说,那可能是我对同人的定义理解的不对了吧。
我不理解啊,写同人不应该就是因为喜欢原作剧情,背景,角色,所以才会写的吗?
你想要进入这个世界,想要参与这段剧情,想要和某个角色产生联系,所以才有了“同人”这种小说种类。
我要的不是满足某种欲望,我要的是有参与感,能够去改变一些什么,然后在故事背景下能够有自己做到的一些什么。
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同人故事。
这不在乎我水平高低,完全只是因为我想这么写。
就像是我写刀剑的时候,我看到过这么一个评论“写刀剑同人的为什么不选亚丝娜当女主?”
这就好像,写“大主宰同人的为什么不选洛璃当女主?”一样。
我并不是说选“亚丝娜”也好,选“洛璃”也好,这种事情是错的,我没这么不识抬举,认为自己写本同人就能代替所有同人小说作者,原作读者。
只是就我而言,刀剑中,我除了喜欢亚丝娜,我也喜欢桐人,我更喜欢两人之间的感情,“桐亚”如果被破坏了,我总觉得有些别扭,好吧,很别扭。
可能是因为我比起作者,做为读者的时候更多吧。
这点在大主宰也一样,拆原作cp我不喜欢,很不喜欢,特别不喜欢。
我写小说,虽然挺在乎成绩,但是比起成绩,喜欢更重要。
如果没了喜欢,小说对于我,或许意义就没那么重了。
那天我特地看了看我以前写过的第一本同人,是一本日常漫综类型的,因为太长时间没更,那本书被下架了。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写书,那本书可能水平不怎么样,都没被签约。
但是吧,我发现,我特别喜欢那本书。
我总觉得,那本书其实才是我写的最好的一本。
那是初心,是一本我写同人最开始的初心。
只是单纯的想和自己喜欢的角色产生交际,这种交际,不单单只是爱情,也有亲情,友情。
写同人不是为了满足欲望,是为了实现梦想。
这么说很中二,很文青,很矫情。
但是我喜欢。
嗯……
玛德,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多,长篇大论的,跟个小作文一样。
写的太啰嗦了,能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感谢。
这本书写到这里,现在留下来的大概只有一百到二百左右的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想看我这片长篇大论的发牢骚。
我其实也不知道这本书能写多久,也许有了新想法,我就走了,就和写刀剑时候一样。也有可能我就不写小说了,就这样就好。也有可能哪天心血来潮开个小号就去写原创了也说不定。
不过,谁又说的准呢。
仔细想想,我好像还没真的认真写完过一本书。
也许这本会是第一本也说不定。
就这样,很晚了,先睡了。
感谢阅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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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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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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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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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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