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唯一的好处,就是衣服布不会和结痂的伤口粘连在一起,不然到时候,也有我受的。
缓了几秒钟,我翻开了册子第一页。
纸页上,写着密密麻麻,鬼画符一样的字眼,还有一些浸润的痕迹,似是活佛写这册子的时候,还淌下了眼泪。
我却脑瓜子嗡嗡作响,整个人都破防一半。
藏文……怕是得弄个喇嘛诈尸了来和我解释了,于我来说,这不亚于看天书啊。
“老和尚……把我引过来,就这?”
我抬头,死死盯着那活佛尸身,心里头还是难受。
受了一身皮肉伤,本以为拿到了克敌之密,可事实上,却是半窍不通的天书。
外边儿有几个掀人头皮的鬼东西虎视眈眈,搞不好,我就只能留在这里和当年的金家人,以及喇嘛陪葬了……
那活佛尸身垂着头,脸上的神色依旧哀伤,先前被我分开的手指,交错的指甲刚好朝下,似是指着什么一样。
我下意识一低头,瞬间便冷汗涔涔。
巧合?
我还是拿着册子的,他被我分开的指甲,却指着册子……
弯钩的甲片,似是翻页的动作……
我深呼吸了数次,往下翻动几页。
依旧是看不懂的鬼画符藏文,字迹从工整,变得潦草起来。
翻过半时,纸张上所写便不是藏书,而是繁体字了。
我心头猛地一跳,喃喃念叨:“佛賜王土於眾生,朗达玛滅佛於盛世,活佛斷世,蕃國將傾。”
仅仅这一句话,就让我内心骇然,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前半句意思是,佛赐予了王土给终生享用,却在盛世之时被朗达玛所灭,后半句话是预言,还是诅咒?意思是,活佛如果断绝了,那蕃国就将倾倒灭亡?
金家所占领之地,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佛寺了。
常规佛寺,哪儿有那么大?
而过往千年间,西北之地,还叫做西域的时候,的确诞生了大量的小国。
这蕃,就是其中之一?
僧侣推崇并组建起来的西域国度?
这一部分是从字句中推断,另一部分,就是揣测了。
我定了定神,驱散了杂念,开始看这手记的后半部分。
才得知,这活佛名为拉龙白多。
这佛寺,名为沙幕上师寺。
许多年前,蕃国昌盛,几乎整合了整个荒漠戈壁,打通了雪山和康藏之间的通道。
沙幕上时寺功不可没,因为聚拢了大量的信徒,只有他们,才能客服严寒的考验,普通人无法做到。
蕃为了感激他们,便将沙幕上师寺扩建,耗费了数十年时间,才得以完工。
以覆斗为形,底部为僧侣居所,第三阶是学法供佛之寺庙,中间以绿洲为界,再外圈层,就是信徒中的贵胄,最后一层,则属于供养整个佛寺的普通人。上一代赞普,甚至将三户养一僧的规矩,改成了七户养一僧。
如此一来,信徒陡增,寺庙中僧众达万余。
可没想到,朗达玛即位后,局势动荡,竟下令屠僧。
一时间,蕃地之内哀鸿遍野,还有大量兵卒围攻沙幕上师寺,僧众伤亡惨重。然而,僧之为僧,即使割肉喂鹰,亦不可谓苦。
拉龙白多坚信,蕃会醒悟,朗达玛为牛魔之临世,不可大用。
一连数年过去,沙幕上师寺僧侣锐减,外界讯息,西北近乎无僧,拉龙白多才知道,一切都晚了。
盘踞在寺外的兵卒,本来苦攻寺庙不下,他们忽然又加进来一股人,有着诡谲无比的手段,能使得僧人忽而反目,被外邪入侵,虽说有三字咒克制,但那毕竟是高僧手段,依旧是伤亡惨重。
因此,拉龙白多做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
所有德夺死守寺外,高僧全部入殿内入定,若德夺能守住寺庙数月,他或许能挽狂澜。
为此,他打开了修葺在寺庙最深处的墙,放出了耗损大量僧侣性命才捉住的狸髡,并将其点化,若其剃发千人,可得佛身。
喇嘛无发,自然狸髡不伤,而沙幕上师寺有狸髡作为最后防守,他便放下心来转世坐化,去诛杀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朗达玛。
这册子的最后一句话,写着是,悔矣,时晚三年。
半晌,我才堪堪消化了这册子的内容。
一国灭佛,过于凄惨悲凉,兵卒中加入的那些人,应该就是金家人?
当年灭佛后,看来……金家人就占据了这里。
这拉龙白多活佛,应该失败了。
我长吁一口气,活佛之说,本来就玄之又玄,即便我和才旦喇嘛关系不错,他说还会和我见面,我依旧觉得没多大可能。
怎么可能有人今生直接转世,并继承了上辈子的所有记忆呢?
我将册子收了起来,盯着最深处封堵的那面墙,往前走了十几步,到了墙前。
果然,我瞧见有一处地方,是被打开过的迹象,可之后又将砖石封堵回去了。
外头那东西,叫做狸髡?
居然是被僧侣抓起来,关押在这里面的……
伸手,我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喃喃道:“金家这么多秃子,就是为了针对狸髡?”
“不对,很多人不是,那就是为了学喇嘛的传承了。”
我思绪变得活泛许多,先在这佛殿内找了半天,果然,这里少不了剃发的刀。
被黄布裹起来的剃刀,饶是千百年没用,却依旧锋利。
我毫不犹豫,自己给自己剃了个光头。
开玩笑,命和头发比起来,显然是头发重要,剃光头了能长头发,命没了就只有下辈子了。
罢了,我又四顾茫然。
进来这一趟,只是知道了金家的由来,知道了这里僧侣被灭的缘由,可怎么对付金家人?拉龙白多没有说啊?xiumb.com
先前找剃刀的时候,我也找过其他兵刃,或者什么特殊的物品,却并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一时间,颓败之念涌了上来,费尽心思,甚至胡三太爷又有可能露馅,而我白跑了一趟?
估摸这时间,恐怕我来不及回去那院子,就要天亮了。
最主要的,还是我对此地寄予厚望,什么都没得到,那落差感,太让人神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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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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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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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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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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