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胜并不想将自己的身份,告诉林雪和袁乐乐,但世俗总要,男人无惧无畏……

  该面对的,永远都无法逃避。

  “哇哦,就知道程大哥不简单,没想到这么厉害!”

  呃,你是不是傻……

  知道程胜的身份,袁乐乐一脸崇拜,却被林雪皱眉撇了一眼。

  虽然没有接触过佣兵这个行业,但已经烂大街的名声,林雪还是略有耳闻的。

  他们可以是保镖,可以是刺客,也能变成战场上无处不在的炮灰。

  曾有传言说,联邦在打通石油线的时候,一个士兵都没阵亡,因为死的都是他们高薪请来的佣兵,成建制的己方士兵自然没事。

  当然,佣兵都死了,那所谓的高薪也就不必付了。

  “是你父亲,花钱请我们来营救你的。”

  深吸一口大气,程胜干脆全都告诉了林雪。

  到了现在,没必要再遮遮掩掩。

  反正从一开始,程胜就没想过会和林雪她们有什么结果。

  虽然心里有些酸楚,但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毕竟,爱情对于一名佣兵来讲,实在是太过奢侈了些。

  更何况,现在吉巴尔已经找上门了,还会有更多狼群的人过来,自身难保,程胜就更不愿意拖累林雪她们了。

  当然,任务还是要继续的,就把她们都当成自己要守护的目标吧!

  “我爸?”

  听到这话,林雪眼眶立刻就红了。

  从小到大,一直觉得父亲对自己太过严苛,连婚事也要听他做主,她才会甩掉身边的保镖逃出家门。

  可现在想想,自己真是太不孝了。

  身在福中不知福,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吧?

  从小锦衣玉食,都是父母给予的,逼着自己嫁给门当户对却没有什么感情的人,也都是为了以后能衣食无忧。

  原来,他并不是不爱自己,而是从来都不善于表达。

  就像程胜,成天黑着个脸,但有事他是真拿命拼啊!

  这么一想,这大木头跟父亲还真有几分相似……

  换成朴队长乔纳森那样的,自己看得上吗?

  可他为什么会是佣兵?哪怕只是个扫大街的,也好过佣兵这个身份啊!

  至少,不会被仇家追的无处可逃。

  如果是在家里,林雪肯定会想方设法帮助程胜,无非是多花些钱而已。

  可现在,孤岛求生,还得面对仇家的追杀,她纵使有心,能做的也不过是别拖累程胜……

  至于成见或是害怕,林雪倒是真没这种想法。

  相处那么久,她知道程胜是什么样的人,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可靠,却又不怎么讨喜……

  “原本任务进行的很顺利,没想到会被出卖。”

  说起这个,程胜瞬间显得落寞了许多。

  吉巴尔的话,还是在他心底留下了很重的痕迹。

  狼群,抛弃他了……

  “这又不是你的错,是那些人不识好歹。放心,只要能离开这里,我一定让父亲动用一切资源帮你摆脱他们的。只是,以后能不能换个事做?”

  回到家里就是主场,林雪自然不惧,但现在,还是得靠程胜自己周旋。

  “林姐姐说的对,程大哥别怕,我们永远都会支持你的。”

  天真的袁乐乐,还是低估了事情的严重性。

  她向来如此,只要还在程胜身边,其他的根本都不重要。

  爱的很傻,但又纯粹……

  “你们,咳咳,算了,走一步看一步,现在先回去休息。”

  天已经黑了,程胜说完护送两女去溪流尽头,自己却没打算再跟着进去。

  “怎么不下来?你不会是想现在就去找那什么吉巴尔吧?”

  顺着绳梯爬了一段,林雪停下仰头质问。

  “我身上有伤,住在院子里恢复的更快。他们要是找过来,也能以逸待劳不是?你们下去吧,不用管我。”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那我们也不回去,又不是没学过怎么开槍。”

  说着,林雪竟又爬了上来。

  “我还是神槍手呢,这可是程大哥你自己说的。”

  袁乐乐当然也得留下,一脸骄傲的样子,全然忘了打断比利的手之后哭了多久。

  “别,唉!”

  叹了口气,程胜只能将她们又带回了四合院。

  劝是劝不动的,林雪向来都很有主见,决定了的事情,才不管别人会怎么想。

  就像她偷跑出家门时一样……

  三人折回四合院,程胜便找了柴火烧炕,不曾想,两女竟都抱着槍跟进了他住的房间里。

  美其名曰共同进退,结果很快就困的点头如小鸡啄米。

  真怕她们抱着槍会走火,程胜只能小心翼翼的关掉保险,将两女都扶到炕上躺好,这才换到靠近院门的茅屋里和衣躺下。

  心里,满满的都是暖意。

  从小吃百家饭,后来就出了国,阴差阳错成为佣兵,很少有人会记挂着他。

  因此,只要是一点点小小的善意,程胜都会感激涕零的涌泉相报。

  但对于林雪和袁乐乐,他觉得不管为她们做多少事,都很难回馈这份关心和爱意。

  对待感情,程胜是有些恐惧的。

  以前从不敢奢望的东西,突然来到眼前,任谁都会变得诚惶诚恐。

  更何况还是现在这样的环境。

  孤岛求生,仇家上门,还有许许多多的未知,他怎么能让女孩们陪自己涉险?

  不是有句话说,好男人不该让心爱的女孩受一点点伤吗?

  一定要尽早解决吉巴尔才行……

  可惜,直到天亮,也没看到吉巴尔找过来。

  倒是乔纳森他们几个,一脸不满的都进了院子。

  “还有没有把我当哥们儿?这么危险的事情居然不带我们,自己住的倒是舒坦。”

  嘴上虽然在埋怨,但这家伙还是将早餐一一递给了程胜三人。

  “程先生也是为了大家好嘛,住在下面不是也挺好的,有吃有喝还没有什么危险对吧?”

  朴队长向来胆小,而且心思龌龊,总觉得乔纳森这小子不开眼。

  人家郎情妾意的住在一起,什么时候轮得到你小子来管啊?

  他就是这么想的,而且正计划着晚上要带凯丽去原本自己住的那里……

  “我们之中,总得有人活着离开。没事就都回去,三天之内不许再出来。”

  知道大家是在担心自己,程胜就更不愿意将他们牵扯进来了。

  吉巴尔不比海盗,在一起的时候觉得他可靠,但变成敌人就是个十分难缠的对手。

  身边的人要是遇到他,肯定会被成为自己最大的软肋。

  这是个心狠手辣且不择手段的家伙,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万劫不复。

  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就算是撕破脸,程胜也要把乔纳森等人赶回地下。

  包括林雪,也包括袁乐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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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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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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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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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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