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芷嫣寻思着时间过了好一会儿了,现在这会下山,也不会碰到墨南,自己的谎言就不会被拆穿。
于是衡量着时间差不多了,她面不改色的从坐着的石头上站起来。
“时辰不早了,走吧。”
小莲看见小姐站起来的那一刻,顺手把篮子挎在了臂弯上,打算去扶叶芷嫣。
可是她的手还没扶到小姐,就眼睁睁瞧着刚才还自称脚崴了的小姐淡然自若的朝前走去。
小莲在原地错愕了两秒,随后急忙小跑的跟上去。
疑惑的眼神上下扫着叶芷嫣的脚:“小姐,你不是脚崴了吗?”
叶芷嫣眼眶中有些笑意,听见小莲这话,扭过头来瞪了她一眼,那眼神警告意味十足。
“刚才是崴了脚,不过现在好多了呀。”
小莲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随后摸着头尴尬的笑了笑:“小姐你这脚好的挺快的。”
叶芷嫣又轻笑了一声,以她的身份没必要向小莲解释什么,回过头来继续走着。
小莲也没再纠结这些,提着篮子就追了上去。
回到叶家老宅之后,叶芷嫣片刻也没有闲下来,按照刚才墨南给的消息,立刻吩咐府中小厮去打探。
倒不是她怀疑什么,主要是想写信劝说她爹,那事情就必须证实。
不然到时候他爹要是派人查下来,发现墨南的身份弄虚作假,那她就不好糊弄了。
她这边有所行动,墨南这边也没有闲着。
回到雾山书院以后,墨南立刻就写了一封信,带回了家里。
他与叶芷嫣的婚事是迟早的事儿了,家中的老宅也该修一修了。
本来在卖了织布机的方子赚了一笔钱的时候,家里的房屋就该翻修了。
后来是大堂哥提议,说在镇上弄间铺子,乡下的屋也不用修了。
家中的长辈听从了意见之后,大房来了镇上开铺子,二房还留在乡下孝顺爹娘。
或许是远香近臭的缘故,大房的铺子开起来以后,生意虽然说没有红红火火,却也比在乡下种田的日子好过多了。
以前大伯母还对二房有些意见,如今日子好过起来了,以前那些鸡毛蒜皮的事也翻篇儿了。
如今镇上的铺子赚到的利润,都会上交一半到公中,剩下的就给大房留着手头周转。
他们乡下住的屋子也一直没有修过,如今家里有条件了,他又好事将近,必须得尽快修一修了。
墨南估计这辈子也会如上辈子一样,等叶芷嫣写信带回京城以后,叶老爷肯定会实际下来探访一番。
上辈子看见他家那贫穷的情况,叶老爷虽然面上不说,但多少是觉得有些下了面子的。
这辈子就不会了,虽说他们家比不得叶家大富大贵,但该有的体面还是要拿出来。
这不仅是自己的面子,更是给女方的尊重。
—
叶芷嫣派去调查墨南的人不过三四天的时间就查到了具体。
她也没耽搁,证实了消息以后,立马就把墨南的详细信息写在了信封中,然后带去了京城。
她这一次是回乡祭祖的,按理说祭完祖宗以后就应该返回京城。
可如今遇到了如意郎君,恐怕几年内是回不去了。
于是叶芷嫣索性又花费了一些钱财,好好的修缮了叶家老宅,心安理得的在里面住了下来。
日子一天天过着。
或许他们两人都了解了彼此住的地方,暗中书信往来,那更是少不了的。
虽说见面次数不多,但这个时代能收到书信,就已足够让人脸红了。
你来我往之间,两人之间倒是有了更深的了解,也互相理解了对方的脾气性子。
越发深入了解下来,叶芷嫣就越觉得墨南每一点都长在了她的审美上。
无论是才学还是体贴还是耐心,都比她以往见过的世家公子优秀百倍千倍。
或许是了解透彻了,叶芷嫣有无数次暗中庆幸。
幸好墨南家境贫寒,要不然像他这样的才学容貌,要是家世再好上些,肯定提亲的媒人都踏破门槛了,到时候就没她这个商家女什么事儿了。
在两人感情快速升温的同时,墨南的父母也在火热地开始建造的新房。
京城的叶老爷也收到了女儿的来信。
叶老爷本来还疑惑,女儿为何迟迟不归,在浏览完书信以后,愁着的眉头直接舒展开来。
叶母看着老爷子一直愁眉不展的,眉头突然舒展开,一时间也有些好奇。
“不知嫣儿在信中说了什么?可提到何时归?”
叶老爷乐呵呵的把手中的信递给叶夫人,端起手边的茶碗抿了一口。
“女儿大了,终归有了自己的小心思,我估摸着这怕是回不来了。”
叶夫人不解,边低头看着信,边疑惑:“怎么会回不来?京城是她的家,她不回这还能回……”
‘哪儿’两个字叶夫人没有说出来,而是哽咽在了嘴边。
叶老爷本来还想解释一句,但看着夫人不出气儿,瞪大眼睛认真的看着书信的样子,就知道夫人是看到了重点了。
等叶夫人细细的看完女儿写来的这封信以后,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老爷,你说嫣儿信中说的可是事实?这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儿郎,不仅人模样出众,还能满腹才学?”
叶夫人是有些不相信女儿信中所夸的,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女儿现在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她就怕女儿看中了这个男人,就拼命的把好词儿都堆砌在那个男人身上。
看着夫人这头发长见识短的样子,叶老爷摇了摇头,数落了一句。
“妇人就是愚昧,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你没遇到这样的少年郎不代表世间并不存在。”
叶老爷对自己的女儿还是有信心的,他的女儿不是那种为情所困的人。琇書網
女儿做事向来稳妥,她写这封信过来,肯定是已经了解过那个男人的真实背景的。
叶夫人被家主数落了一遍,心中有些不高兴,但碍于老爷的主权,只好把不满憋在了心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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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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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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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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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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