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定的看着那关起的房门,半响后,自己捂唇偷笑了起来。
从出生开始,她就以为自己一直要活在姐姐的光环下,没想到如今成了家,日子反倒一片光明了。
从前期盼的日子如今过着,当真是妙不可言呐。
李意浓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了,却没想到躺在床上没一会儿,眼皮便沉重了起来。
被子间,都是世子身上的味道,这是她年少时期盼了多少遍的啊。
睡梦中,她仿佛又回到了年少八九岁时。
姐姐因为别人说她有个长得不好看的妹妹,发了好大的火,本来去城郊山上看桃花,一气之下竟然把她扔下了马车。
那时的她才九岁啊,瘦瘦小小的,她哭了好久,走了好久的路,都没有找到家。
后来天黑了,暴雨也无情的下了下来。
她像个落汤鸡似的躲在了破庙里,那天很冷,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冷死的时候,世子来了。
十三岁的少年还看不出如今的冷静沉稳,模样也很青涩。
可就在他一身长袍,撑着伞走来时,李意浓却在少年身上看到了顶天立地四个字。
他把伞给了她,也耐心询问她的住址,后来更是亲自把她送回了尚书府。
她还来不及问他的姓名,人就已经走远了,只在原地留下了一个荷包。
在污水里的荷包很脏,可她捡了起来,一直珍藏了多年,也是后来她才知道,当初送她伞的那个少年,竟是定北候府世子。
从此以后,她有了心上人。
他是定北候府世子爷姜墨南。
那个曾多次出现在她梦中的身影,是那么遥不可及,可如今,他们竟然成亲了。
她嫁给了那个少年,只是那个少年可能已不再记得她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睡梦中的李意浓可能做着美梦,睡梦中嘴角的笑一直没有放下去。
定北候府来到皇宫不过一炷香时间,墨南下了马车以后,往太医院门口走去,人还没走两步,沈赋的声音就在后面响起了。
“墨南。”
墨南回过头去,只见沈赋一袭明皇四爪蟒袍正朝着他走来。
墨南停下脚步,对着沈赋鞠了一个揖:“太子殿下。”
沈赋抬起他的手:“你我兄弟,何需客气?”
墨南笑了笑:“礼不可废。”
沈赋没说其他,只是好奇的望着他:“今天不是在新婚第一天吗?进宫干嘛?舍得离开你家意浓?”
面对太子的调侃,墨南面不改色:“舍不得离开,就是来太医院拿点药,拿着便回去。”
这勇于承认的态度,倒让沈赋一噎:“行了,我知道你在意你家夫人,现在跟我去父皇哪里一趟。”
见沈赋笑嘻嘻的脸上很少露出这幅凝重的表情,墨南问:“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沈赋边走边说道:“恐怕我们的土豆还没大片种出来,战争就得开始了。”
“刚接到探子密报,西秦和大周已经在训练军队了,按照这个趋势,怕是入冬前他们就该围攻过来了。”
“这么快。”
墨南皱了皱眉,澧朝位于南方,相比于大周和西秦的北方,他们算地广物博了。
那两国处于北方,长达五个月的冬季能不能种农作物,这么长的空窗期,他们确实难熬。
百姓吃不饱,自然就容易发生抢夺食物事件,很显然他们的皇室也是这样想的。
每年入冬前,他们都会蠢蠢欲动,可是从未成功过。
可是这次明显不一样,以前是单打独斗,现在两国联手,澧朝的士兵没有那两国的身强力壮,这一战难啊。
两人来到御书房是,兵部尚书面色沮丧的从里面出来,相互作了一个揖后,墨南和太子走了就去。
乾正帝刚和兵部尚书谈过,很显然答案不满意,眉头正狠狠的皱着。
“参见父皇。”
“参见皇上。”
看到形影不离的两个,乾正帝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指了指边上的椅子:“坐。”
二人坐下,乾正帝没问其他,直接就开门见山:“探子报来的消息你们知道了吧。”
二人点头,乾正帝又问:“这次是他们前所未有的联手,你们觉得澧朝该如何应对?”
沈赋率先开口:“父皇,儿臣觉得应该让我澧朝的战士整装出发!抵御外敌!”
乾正帝:“那军粮不充足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京城大家族多,此时国难当头,应率领各大家族募捐粮食,儿臣还听说山南有一富户,家里百亩良田年年都能满收成,去年也未受天灾的影响,做商户的盼的就是有靠山,不如封他一个皇商做,让他给士兵们出一半的军粮。”
太子话落了之后,乾正帝闭目思考了好一会儿,他心中也是这样想的,于是也赞同太子的提议。
但他没着急说出来,反而把目光看向了旁边的墨南:“墨南有何意见?”
刚才在两父子聊天的时候,墨南心中就已经闪过了许多应对政策,此时听到乾正帝的话,他不卑不亢的道。
“回皇上,臣认为战是一定要打的,但是也得采用战术,这次两国之所以联手,恐怕是没有足够的食物支撑他们过冬了,所以才迫不得已逼近澧朝。”
“可如今我朝儿郎不如其他两国健壮,若是在冬天开着,冰雪是最大的困境,哪怕肚子填饱了,僵硬着手脚,也是士兵们的阻碍,无法痛痛快快战!”
乾正帝:“那该如何让士兵们穿暖,有力气去迎战?”
军中有发棉袄,但是如果要开站,棉袄的数量也有限,远不过军队这么多人穿。
如今澧朝棉花也不多,想做出足够所有士兵穿的棉袄,难。
“臣倒是有一个法子,幼时游学的时候,见穷苦人家买不起棉袄,便买来布缝做棉衣,在里面塞些鹅毛鸡毛,保暖效果相当可观!而且这衣物不似棉袄那般沉重,轻飘飘的毫无压力,我朝士兵穿起来举起兵刃也丝毫不费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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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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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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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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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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