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意浓直到死的时候还是处子之身,在侯府受了六年的委屈。
不仅要忍受婆婆的挑理,更要忍受小妾的欺压,心灵上还要受到丈夫的嫌弃。
面对如此困境,她依旧温柔大方,让人挑不出一丝错,体现了真正的大家闺秀之美。
这辈子,他一定会好好赎罪,不再让她成为全京城的笑柄,而让她成为全京城人人羡慕的对象!
墨南在车上呆了一会儿,阿旦就回来了。
生怕世子爷责罚,阿旦连车帘都不敢打开,颤抖着声音说道:“爷,奴才找过去的时候,李府的人已经离开了……”
走了?
那就代表花灯现在已经被李丽华拿走了。
墨南摩擦了一下手里的玉扳指,正思索下一步该如何是好。
马车里没有传出人声,阿旦心里更加忐忑了,世子爷为人清冷,很少发脾气,但一旦动起格来,他很有可能就要离开侯府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吓得他急忙跪了下来,带着哭腔告错:“爷,奴才知道错了,你别赶小的走,赶明儿我一定上李府帮您把花灯要回来,成吗?”
阿旦这话倒是提醒墨南了,指不定现在亲娘已经收到了他送李丽华花灯的消息了。
“花灯既然已经送出去了,哪有再拿过来的道理?”
“也不用等明儿了,今晚你就上李府走一趟,让人转告李大小姐,我的花灯是赠给李二小姐的,让她把花灯还给二小姐。”
此时阿旦也不敢揣测主子心思了,有补错的机会,他感激涕零的应了一声:“是!奴才一定把事办得漂漂亮亮的!”
墨南淡淡的‘嗯’了一声,随后又警告了一句:“以后少揣测主子心思,不然就别来我身边伺候了。”
阿旦身躯越发低了:“是!”
……
另一边。
刚从街道上回来的李丽华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手里提着阿旦送去打花灯,身后的几个侍女手里都提得满满当当的,很显然都是今日收到的。
她娇艳的小脸上勾着笑容,纤细的身躯在夜色中移动着,一颦一笑皆很养眼。
当看到迎面走来,手上空空如也的李意浓时,她眼眸闪了闪,随后笑道:“哎呀妹妹,今天不是上巳节吗?怎的一个花灯也未收到?”
面对嫡姐这故意为之的话,李意浓只是轻轻笑了笑:“姐姐才华出众,心仪姐姐的男儿郎也多,平日没机会,今日借着上巳节,自然就趁着这个日子给姐姐送花灯,姐姐花灯多是应该的。”
亲姐妹相处了这么多年,李意浓早就明白了李丽华想在她面前找优越感的心思,于是也挑着她爱听的话讲。
李丽华满眼骄傲的点点头:“也是。”
李意浓这话极大的取悦了李丽华,她瞬间也不挑刺了,只是心肝宝贝的拿着手里的花灯炫耀道:
“今日收到的花灯虽然多,但是我最中意的还是手里的这一盏,妹妹想知道是谁送的吗?”
李意浓的视线顺着她的手望去,入眼的是一张极为精致漂亮的兔子花灯,粉色的纸在里面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娇艳的不得了,很是好看。
李意浓弯了弯唇,依旧一脸笑意:“不知是哪家公子送的?能戳中姐姐的芳心。”
李丽华也捂唇一笑,乌溜溜的眸子尽是欢喜:“这灯啊,是定北候世子派人送来的,你说他送我灯……是什么意思?”
想到那一向号称冷静自持的世子爷竟然会给她送花灯,李丽华心里就忍不住欢喜。
世子爷又怎么样,名满京城又怎么样?还不是拜倒在她的绝世容颜之下。
听到这灯是世子爷送的,李意浓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秒,随即眼神定定的看着那兔子花灯:“今日是上巳节,世子爷送姐姐花灯,意思不是很明确了吗?”
上巳节,是年轻男女们互通心意的好时候,男儿郎看上哪个女娇娥,就会把手中的花灯赠予她,要是女娇娥也有意,那接下来就是定亲、下聘、迎娶。
看到嫡妹脸上没了笑意以后,李丽华心里满意了,也觉得今晚是炫耀够了,随意把手里的花灯递给贴身丫鬟。
“时辰也不早了,想必娘亲还在等着我呢,我就不陪妹妹聊了!”
李意浓对着她扶了个平礼。
看着李丽华带着一群贴身丫鬟浩浩荡荡的走了以后,李意浓的丫鬟若芳有些愤愤不平:“二小姐,你说大小姐这是什么意思?来我们面前炫耀吗?”
真是气死她了,不就长了张好脸吗?至于这么嚣张。
“能给大小姐送花灯,想必那世子爷也是个眼瞎的!”只知道看脸,不知道李丽华骨子里有多卑鄙!
“若芳!”
李意浓重重呵斥了一句,随后严厉的看着她:“什么时候下人敢轻易议论主子了?不怕被赶出府吗?”
若芳委屈了瘪了瘪嘴,声音压得小小的:“小姐,你别生气,我这不是气不过吗?”
“每次大小姐得了什么好东西,就要来咱们面前炫耀,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似的!”
都说姐妹亲如手足,可是尚书府的两个姑娘却完全不同。
嫡长女李丽华因生的娇俏容貌,嘴又甜,深受老夫人和夫人的宠爱。
反观一母同胞的亲妹妹李意浓,长得姿色平平,在府内连下人都不待见,要不是亲生父母尚在,恐怕待遇连那些庶女都不如。
而李丽华不过长了一张好脸,就能在府中为非作歹,让人忽略她的品性嚣张跋扈,真是让一心为李意浓的若芳看不惯。
看着一脸咋咋呼呼的丫鬟,李意浓有些头疼,轻轻皱了皱眉:“好了,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姐姐的性子了,以后这种话别往外说了,要被人传了出去,我也护不住你。”
若芳低着头,弱弱的应了一声:“是,奴婢以后不敢了。”
来到秋水苑以后,李意浓吩咐若芳去备水,她自己则进了屋,从梳妆台盒里拿出一个已经退了色的荷包,轻轻在手里摩擦着,神色有过一丝怀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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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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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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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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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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