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内的伙计训练有素,并不会因为俩人衣着简陋,而怠慢贵客。
经过两人身旁时,全都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
“哥,游少主向来无宝不落,等以后多存点儿钱,我也想开一家酒楼客栈。”
江月儿低声在哥哥耳边说道。
没别的,眼馋罢了。
“我们月月一定可以的,要哥哥帮忙,一句话的事儿。”
江承宇是个绝绝对对的妹控,只要妹妹说的,都是万二分支持。
两人走在街上,看着眼前截然不同的景象,仍是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
这街道,好干净。
这路,又长又宽,根本看不见尽头。
听着周围小贩的吆喝声,江月儿只觉来到了现代的古风旅游景点。
她拉着江承宇左看右看,对各种新奇的小玩意儿爱不释手。
“哥!你看这纸鸢,用鹅毛点缀,太美了!飞在半空肯定栩栩如生。”
“哥,这糕点真甜!你试试~”
“这风车也好看,亮闪闪的,孩子们肯定喜欢。”wWW.ΧìǔΜЬ.CǒΜ
来皓城的第一天,光是一个下午,她与江承宇疯狂购物,手上全都满了。
全都是给三小只的礼物,买着买着,不知不觉就有这么多了。
看着空了一半的钱袋子,她才有迟来的心疼...
“二哥给我的零钱快用光了,还是忍忍吧。”
没想到,同为小摊贩,皓城里卖的东西要比清泉镇贵了四五倍不止,不过做工确实更胜一筹。
让她这铁公鸡掏钱也掏得舒坦。
俩人手里怀里揣着东西,满满当当的。还是一对俊男美女,瞬间引起了街上不少行人的注意。
“哥,你看!”正准备离开,眼尖的江月儿发现摊位上一只小小的金蝉。
金蝉以黄铜制成,两只小眼睛不知镶嵌了什么宝石,墨绿色的石头在阳光下泛起荧光,熠熠生辉。
“希希最喜欢虫子,买回去他一定很高兴!”
伸出手,准备拿起金蝉。
可另一只手从旁边探来,也往那金蝉而去。
江月儿快了一步,将金蝉抓在手里。
“我家少爷看中了这金蝉,识相的赶紧放下!”
一男子粗声粗气地喊着,皱起眉头,看着身穿简陋的兄妹俩。
只见男子身后跟着一群人,一名衣着华贵,约七八岁的胖少爷挽着手,高傲地抬起下巴,以眼角斜视着两人。
“看你们俩一副穷酸样,哪里得罪得起我们少爷,赶紧放下滚蛋!”
那男子见江月儿不为所动,提高声量,朝她吼了一声。
江承宇走前一步,极具压迫性的身高挡在前头。
“这金蝉我妹妹早就拿在手里了,为何要让你?”
江月儿站在大哥背后,冷眼看着来者。
笑话,她见过的大人物多了去了。
就连那漠北的皇帝皇后也得吃她做的菜。
还能怕一个小屁孩儿?
“大胆贱民!敢跟本少爷抢东西?”
那胖少爷瓦声瓦气地开口,气如洪钟。
“你们知不知道我爷爷是什么人!”
“哦?你爷爷是什么人,与我买这小玩意儿有关系吗?”
江月儿故意将金蝉拿在手里,挑衅般地把玩着。
光照下,那金蝉的两只眼睛更加闪耀,看得胖少爷一阵眼红。
她转过身去。
“老板,这金蝉多少钱?我要了。”
那老板见到胖少爷的时候,脚都软了,大滴大滴的冷汗流下。
“姑,姑娘,要不...你再挑点别的吧。”
“哈哈哈哈,人家不想卖给你,听到了吗?”
听到后,胖少爷哈哈大笑,脸上的肉挤成一团,几层肉的大肚子笑得直颤抖。
想起江承希看到金蝉时会流露出的兴奋神色,她压根就不想让。
“为何?这金蝉是我先看上,又是我先拿到的,先来后到,你们不懂?”
“老板,多少钱?你赶紧说了,我们立马付钱。”
江承宇淡淡开口,不消多说,也无需动作,那强大的气场镇住了在场的人。
老板哭丧着脸,只能求饶:“大哥大姐,求求你们快走吧,这少爷看上的,你们就让出来,让我过个好日子行不?”
站了一天,好不容易等来了生意,却惹来了个小霸王,还有两个没有眼力见的外地人。
这胖少爷皓城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是个不能惹不能骂的煞星!
“你们今天不把金蝉放下了,就别想走!”
胖少爷恶狠狠地发话,手指没有教养地指着两人,身上纨绔凶狠的气质已超出一般人。
他的个头比一般同龄人要大,胖乎乎的脸上,眼神凶神恶煞的,一看就是长大为祸一方的主。
“本来还没这么想要这蝉,可我江月儿最讨厌被人指着说话。”
江月儿冷哼一声,掏出一锭银子,扔到了摊位上。
“老板,这银子足够买几只了,不用找。”
说完,她便将金蝉放到腰间的小荷包里,再以意念传送到空间内。
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哼!找死!!!”
那胖少爷第一次被这么挑衅,还是平日里最看不上的两个贱民。
他一声令下,身旁的小厮们全都上前,将江月儿和江承宇团团围住。
“刚才给你们机会滚蛋,不滚,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胖少爷的手下死盯着江月儿,脸上的表情紧绷,并没有因为江月儿是个女流之辈而别有对待。
“你们想做什么?这里可是都城。”
江承宇将妹妹护在身后,毫不畏惧。
没想到皓城的治安比清泉镇还差,能在集市中心聚众欺负人,周围人还一副冷漠的样子。
这番骚动引起了不少人的注目。
卖金蝉的摊贩趁没人注意,早就把摊子收起,逃得无影无踪。
过往行人也不敢靠近,只在远处围观着。
街上本是汹涌的人潮里,硬生生为几人空出了一块大空地。
“你们看,又是那马家小霸王在欺行霸市了,也不知是谁这么倒霉?”
“肯定是外地来的乡巴佬,皓城人谁不认识马家啊?就算没见过,也认识那随从衣服上的标记啊!可怜哪...”
“这小霸王岁数不大,脾气可犟了!上次我看到他带着几个士兵,硬生生把路上一个挡路的乞丐打得浑身是血,也不怕遭了报应!”
“你说马将军一生戎马,忠贞为国,家族世代从军,怎么家里就出了这么个败家子?把他爷爷的脸都丢光了!”
“你们说小声点儿,小心那小霸王听到,把你们也打了!”
正在众人为江月儿两人惋惜时,胖少爷一声令下。
“你叫江月儿是吧?给我打!打得他们把金蝉还回来为止!”
“是!”
得了命令,几名打手围着兄妹俩,活动活动了筋骨,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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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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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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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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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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