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清楚,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金乌的对手。
她强忍着心中的悲痛,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二哥到底有哪里对不起你们周人?”
金乌一边向奚媛走过去,一边耸耸肩,云淡风轻地说道:“要怪,就只能怪他是苏努大王!他挡了殿下的路!”
奚媛怒吼道:“我二哥是真心想与周国结盟!”
金乌仿佛听了多么好笑的笑话,仰面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会,他擦了擦眼角的笑泪,反问道:“蛮子,可信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二哥和我的母亲也是周人!”
“你这话,还是留着去找你二哥说吧!快点上路,你们兄妹二人,也好早些团聚,路上有个伴!”
说着话,金乌将肋下的佩刀抽出。
他距离奚媛还有两、三米远,金乌身子先是向后一躬,接着一个箭步蹿出,人已快如闪电般来到奚媛的身后。
奚媛眨了下眼睛,紧接着,就听嘶的一声,她的眼前变成猩红一片。
在她的脖颈处,多出一条细细的红线,鲜红的血雾,顺着这条红线喷射出来。
她身子摇晃了几下,向前扑倒。
直到死,她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
金乌收刀入鞘,扭转回身,看向奚媛的尸体,幽幽说道:“斩草,必须得除根!你是奚卓的妹妹,你就必须得死!”
他走上前来,一手提起奚媛的尸体,然后又走到侍卫尸体前,将其也提起来。
金乌一手拎一个,走进树林当中。
尸体不能留在路上,得掩埋起来。
要让苏怒部落的人以为,奚媛是逃走的,而不是已死在周人的刀下。
今天晚上,苏怒部落再次来了个大变天。
刚刚成为苏努大王没几天的奚卓,被孟獠所杀,而周国的吴王李余,取而代之,成为新一任的苏努大王。
最诡异的是,苏努大王换成一个周人来做,苏怒部落的内部,竟然没有掀起太大的反对声音。
原因很简单,因为李余不仅是周人,更是天人。
而且,李余的天人身份,还是奚卓亲口证实过的。
李余自己,则是稀里糊涂的被吕方、孟獠、高屠、沈开、秦胜英这些人,给硬架上苏努大王的王位。
他成为苏努大王,让苏怒人更加信服的是,李余竟然还能说出一口流利的苏怒语。
这要归功于被困在加博山上的半个多月,他和苏怒人频繁接触,有了语言环境,学起来自然更快。
李余自己心里明白,他之所以把苏怒语学的如此之快,完全得益于他的先天之躯,过目不忘。
可苏怒人不知道怎么回事,更加认定,李余的确是天选之子,是注定要成为苏努大王的人!
李余坐上苏努大王的王位,过程之顺利,事后所遇到的阻力之小,也大大出乎了吕方的意料。
看来,给殿下打上天选之子的旗号,这一步算是走对了。xiumb.com
只是,这其中也有个巨大的隐患。
何为天选之子?
天选之子,也可以理解为天子!
这话要是传到京城,不知道要引来多少的猜忌。
弄不好,天子降罪的诏书,就会立刻传到平昌郡。
不管怎么样,李余成为苏努大王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平昌郡。
平昌郡太守张泓,听闻这个消息时,兴奋得都快早不到北了。
殿下做了苏努大王,那么,从今往后,平昌郡将再无外患之忧。
一想到这些年所受的外患之苦,张泓又禁不住喜极而泣,呜呜大哭起来。
他这个太守,做的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每天早上他醒过来,他都会先在心里感恩一番。
感恩自己能活着醒过来,庆幸夜里蛮人没有摸进城内,砍下自己的脑袋……
现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终于是过去了,苦日子也终于到头了。
张泓悲喜交加,一时间,已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平昌郡的百姓们,张灯结彩,犹如过年一般。
但苏怒部落的战事,可还远未结束。
眼下,摆在李余面前的就有一个难题。
以贝当为首的哈衣军,虽然撤离了加博山一带,但他们可没有回哈衣部落。
而是赖在苏怒部落的领地里,并且在很多要地建造营寨,看样子,他们根本没打算就此撤走,而是要长期占领。
这,绝对是苏怒人不能容忍的。
作为新一任的苏努大王,还有天选之子的称号,李余有责任,也有义务,驱逐走所有的哈衣人,夺回被他们占领的领地。
这两天,李余一直待在一间茅草屋里,足不出户。
看似在闭关打坐,实则是在和吕方等人置气。
他从未想过要杀奚卓,更未觊觎过苏努大王的王位。
吕方等人会有除掉奚卓,控制苏怒部落的想法,他也能理解。
问题是,这么大的事,既不与他商量,甚至都没有提前告知他一声。
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当着他的面,直接砍下了奚卓的脑袋。
想想当时的场景,即便已经过去了两天,李余的心里仍在阵阵的发毛。
他正盘膝坐在毛皮毯子上生闷气,门外传来金乌小心翼翼地说话声:“殿下?殿下?”
李余没好气地问道:“干什么?”
“殿下该用膳了!”
“不吃!”
“殿下已经两天没用膳了!”
“我说了,不吃!”
外面没了动静。
李余默默地从空间拿出一袋雪米饼,吭哧咬了一大口。
听闻外面又传来敲门声,李余急忙把剩下一半的雪米饼放回到空间里。
他把口里的残渣全部咽掉,又清了清喉咙,这才开口问道:“谁?”
“殿下!是贫道!”
听闻外面的人是吕方,李余重重地哼了一声。
所有事情的根源,就出在吕方身上。
斩杀奚卓的行动,虽然是孟獠做的,但制定这个计划的人,却是吕方。
吕方天天跟在自己身边,竟然瞒着他,偷偷摸摸的谋划这么大的事。
李余只是想想,就觉得来气。胸闷。
“殿下气归气,但可不能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啊,贫道忘了,殿下有乾坤……”
他话没说完,房门打开,李余从里面探出头来,他先是向左右看看,发现附近无人,这才稍感安心。
他瞪了吕方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进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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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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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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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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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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