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梁丕为首的狐朋狗友们。
对于这些小伙伴,李余的态度随性许多。
他背着手,扬扬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回到大堂,李余坐在椅子上,也没个正行,侧歪着身子,翘着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的颤悠着。
李余扫了梁丕等人一眼,道:“我说你们几个,都是空手来的?”
梁丕撇了撇嘴,说道:“你是嫌我们没给你带几个漂亮姑娘过来是吧?”
其他人闻言,哄堂大笑。
李余白了他一眼,用手指点点旁边的帖子,说道:“看看。”
梁丕拿起帖子,打开一看,脱口说道:“我他娘的!谁啊?这是谁送的?”
“皇太孙,我大侄子!”
“不愧是皇太孙,真有钱啊!”
梁丕吧嗒吧嗒嘴,还吞了口唾沫。
“你们几个,过来干啥?”
“你回京了,我们当然是过来看看你!”
“现在看也看了,都滚吧!”
“嘿!多余,你还真是翻脸不认人啊!你在合阳郡、平昌郡立功了,看不上我们哥几个了?”
另有一名少年感叹道:“早知道立功这么轻松,当初我们都该跟着殿下去合阳、平昌剿匪!”
“可不是嘛!”另一名少年心有戚戚焉。
李余站起身,伸了伸筋骨,说道:“你们以为打仗那么轻松呢,真上了战场,保准你们吓得尿裤子。”
梁丕掐着腰说道:“以后再有这样的差事,记得带上我一个!”
“对!殿下把我们都带上!”
李余瞅了瞅他们,说道:“凉皮还行!虽然没什么头脑,好在四肢够发达。”
卧槽!
梁丕瞪着李余,恨不得用眼皮把他夹死。
“至于你们几个,就算了吧。”
“殿下……”
“行了,别说那些没用的了。”梁丕说道:“多余,晚上咱哥几个出去聚聚!”
“今晚不行,我爹在宫中设宴,我得去参加。”
“那就明晚。”
“去哪?”
“百香楼!昨日新开的店。听说,里面的菜好、酒好,姑娘也好!”
小胖子一脸的兴奋,乐得合不拢嘴。
李余本不想去,可一想到要维持自己的人设,便说道:“行!明晚,你们过来找我!”
好不容易把梁丕这些狐朋狗友也都打发走,李余终于可以安静下来,歇息一会。
他在椅子上坐了没多久,向黄兆招了招手,问道:“我带回来的人呢?”
黄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呆愣片刻,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问道:“殿下说的是鲁先生和鲁夫人吧?”
“对。”
“奴婢已经把鲁先生一家安顿在松院。”
皇子府有梅、兰、竹、菊、松、莲、胡杨,七座偏院,大多都是空着的。
李余平日里要么住在自己的正院正房,要么住在斗艳阁,也用不上这些偏院。
听完黄兆的话,李余点点头,说道:“鲁先生若是提出什么要求,尽量满足。”
“是!殿下!”
李余先是去了一趟松院,探望鲁奇一家,而后又去了侍卫的庐舍,探望重伤的彭二。
彭二已无性命之危,不过身体依旧虚弱。
好在他是武者,身强体壮,休养个把月,伤势也就痊愈得差不多。
随李余一同到京城的冠英,也被安顿在这里。
居住的环境虽不如鲁奇一家,但住的是单间,条件不错。
逛了一圈,李余这才算有点空闲的时间,去了斗艳阁。
刚走进斗艳阁,莺莺燕燕迎面而来,将他团团围住。
有撒娇的,有埋怨的,还有讨好的。
他本就疲累,现在耳朵里又塞满各种声音,脑袋都快炸了。
齐人之福,也不是谁都能消受得了的!
他耐着性子,应付一番周围的环肥燕瘦,而后上了楼,去见花妹儿。
进到花妹儿的房间,闻着花妹儿身上特有的香味,李余顿觉得舒心不少。
“殿下!”
正在刺绣的花妹儿站起身,向李余福身施礼。
李余走上前去,把她拉起,顺便看看她在绣什么。
是一对色彩斑斓的鸳鸯。
不过这对鸳鸯需要仔细辨认,否则,怕要被误认为是一对鸭子。
花妹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用身子挡了挡,面色微红地说道:“奴家一直做不好女红,让殿下见笑了。”
李余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在古代,女子不擅长女红,是很丢人的一件事,不过李余并不在乎这些。
他随口科普道:“绝大多数的鸟类,终生都是一夫一妻,鸳鸯算是鸟类中的异类,它们经常出轨搞滥交。”
也不知道是哪位古代的大贤,竟然选鸳鸯来象征情侣。
“啊?”
花妹儿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李余一抬手,揽住她的腰身,把花妹儿搂进自己怀里,问道:“妹儿有没有想我?”
“嗯……”
花妹儿含羞带怯地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她对李余,不止是想念,还有担忧。
担忧他会遇到危险。
尤其听到李余在平昌郡,要去和枭阳军作战的消息,她更是担心的不得了。
一连好几个晚上,她都睡不着觉。
好在没过多久,平昌郡传回战报,说李余率军大败枭军,平昌郡之危急已然化解。
得知这个消息后,花妹儿才总算是安心睡了一个好觉。
她依偎在李余怀中,抬起头,看着他的脸庞,忍不住抬起手来,轻轻抚摸,说道:“殿下变黑了。”
李余咧开嘴,露出两排小白牙,说道:“在外面风吹日晒两个多月,当然会变黑。变黑好,省的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小白脸。”
花妹儿发出咯咯的笑声,说道:“也省的殿下在外面招蜂引蝶了。”
“酸了。”
“啊?”
“妹儿这话说得可有点酸了。”
“殿下——”花妹儿娇嗔。m.χIùmЬ.CǒM
李余哈哈大笑,将花妹儿拦腰抱起,说道:“走,我们睡觉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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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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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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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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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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