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源此话一出,李惠的眼眸明显闪烁一下。

  有那么一刻,他目光之尖锐,锋利如刀。

  一年前,陶源曾向他提过,想将他的女儿,许给简王李乐。

  但被李惠以两人年纪相差太大为由拒绝了。

  当时,李乐是三十出头,陶夕莹是十五岁,刚刚及笄。

  两人年纪相差是有些大,但这并不是李惠拒绝的主要原因。

  在儿子们的亲事上,除了太子,李惠希望儿子们都能娶低级官员家的女子为妻,哪怕是平民女子也可以。

  倘若亲王与朝中重臣之女成亲,这无疑会形成强强联盟,要么会威胁到太子地位,要么会让朝廷陷入党争。

  无论哪一点,都不是李惠这位天子愿意看到的。

  现在,陶源再次提出要把他的女儿,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这让李惠着实心生警惕。

  但问题是,陶夕莹的名节,确确实实是毁在李余手里的。

  如果李余不娶人家,陶夕莹这辈子还能嫁得出去吗?

  可是让李余和陶家结姻……

  李惠心思飞转,目光随之落在李余身上,久久没有挪开。

  换成其他任何一个儿子,李惠都断然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唯独李余,让李惠有些犹豫不决。

  当然不是李惠最看重李余,而是在他的儿子当中,李余最不争气,也最不着调。

  另外,李余不看重权势。

  不给他封王,他也从来不问自己要,就安安心心地做他的逍遥皇子。

  以他的这种性格,即便给他一门好亲事,他也不会利用姻亲之便,于朝堂之上培养自己的势力,去参合党争。

  给李余找个强势的亲家,还有一点好处,就是可以管得住他,让他好好收收性子,别整天的任性胡为,不着四六。

  思前想后,李惠心中已然有了决断。

  他缓缓开口,问道:“李余,镇国公的话,你可听到了?”

  李余低着头,眼珠子骨碌碌直转,说道:“孩儿听到了。”

  “你怎么想?”

  “孩儿年纪尚小,还未加冠,眼下……不宜成亲!”

  《礼记》有云,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

  只有在加冠和及笄后,才算成年,才可成亲。

  而在实际生活里,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二三岁成亲的,比比皆是。

  故,有识之士常常感叹,礼崩乐坏。

  现在,李余就是以他还未加冠为借口,想推掉这门婚事。

  陶源闻言,眉头立刻拧成个疙瘩。

  李余和陶夕莹同是十六岁。

  等他加冠,他女儿也二十了。

  难道,要他女儿在闺阁里一直等他四年?

  李惠闻言,嘴角倒是微不可察地勾了勾。

  能与镇国公、尚书令的千金结姻,这不知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

  即便落到诸王的头上,估计做梦也会笑醒吧!

  李余倒好,以自己年龄太小给拒绝了。

  真不愧是他最不着调的那个儿子!

  李余还没来得急说话,陶源如同受到奇耻大辱,大声质问道:“十七殿下可是要活活逼死小女?”

  “我……我可没有!”

  饭你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我哪有想逼死陶夕莹?

  像陶夕莹那样的白莲花,估计也只有她逼死别人的份!

  陶源不再和李余说话,可是看向李惠,禁不住老泪纵横,跪地叩首,哽咽道:“陛下……”

  李惠快步上前,把陶源搀扶起来,而后怒气汹汹的扭转回头,喝骂道:“孽子!自己做错的事,你想赖掉不成?”

  李余没词了。

  耷拉着脑袋,如同个受气包。

  “十七皇子李余,镇国公长女陶夕莹,择日成亲,朕意已决!”

  “微臣代小女,谢陛下隆恩,谢陛下做主!”

  陶源又要下跪,李惠抢先扶住他,苦笑道:“镇国公,是犬子对不住令千金啊!”

  稍顿,他又正色道:“镇国公放心,朕,定会让夕莹,风风光光的嫁入王府!”

  王府?

  听闻这话,不仅陶源面露呆色,即便李余也是一脸的茫然。

  李惠走到李余近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沉声道:“李余!”

  “孩儿在!”

  “朕若封你为吴王,你可愿留在京城?”

  “当然不愿……”

  话到一半,李余停顿住,小心翼翼地抬头,看眼老爹。

  李惠神色不明,问道:“不愿留京,你想去哪?”

  “回……回孩儿的封地呗!”琇書蛧

  甚好!

  李惠对李余的回答非常满意。

  李余这个儿子,不争气归不争气,但确实没有争权夺利之心。

  如此,他更可以放心这门亲事了。

  李惠又转身看向陶源,含笑说道:“镇国公。”

  “微臣在。”

  “明日早朝……”

  不用李惠把话说完,陶源立刻会意,接话道:“微臣明白,明日早朝,微臣便会启奏陛下,册封十七皇子之事!”

  “嗯!”李惠点点头。

  他握住陶源的手,含笑说道:“你我二人,名为君臣,实如手足,今日结亲,实属亲上加亲,我这心里,也甚感欣慰啊!”

  李惠的这番话,把陶源说得热泪盈眶。

  他屈膝跪地,哽咽道:“陛下对微臣之厚恩,微臣没齿难忘!为陛下,为大周,微臣肝脑涂地,亦在所不辞!”

  李余看着君明臣贤的二人,心里暗暗感叹,要说厉害,还是老爹厉害。

  明明一桩丑事,愣是给弄成拉拢人心的亲事、喜事。

  怎么就没人问问自己,我愿不愿意呢?

  好在自己要被封王了。

  等他顺利封了王,立马回封地,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陶源满心欢喜地回到镇国公府。

  为了自己的女儿,他确实想助李余一臂之力,劝说陛下,为他封王。

  可没想到,陛下自己竟主动提了出来。

  由此不难看出,陛下对李余这个儿子,绝非像外界传的那样,十分不喜。

  恰恰相反,陛下很可能是非常中意李余的。

  他坐在书房里没多大一会,陶夕莹便来了。

  看到女儿,陶源脸上难掩笑意,说道:“夕莹,陛下已经为你和十七皇子赐婚!”

  陶夕莹眼睛一亮。

  陶源继续道:“你猜猜,明日会发生什么?”

  “女儿不知。”

  “明日,陛下会在朝堂之上,册封十七皇子为吴王!”

  陶夕莹难掩惊讶之色。

  李余要被封王了?

  连这个废物都要封王了?

  转念一想,她又觉得此事合情合理。

  李惠能让李余做飞卫上将军,不就恰恰表明李惠对李余的看重吗?

  在给他赐婚之前,先给他封王,倒也在情理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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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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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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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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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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