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爷一个最好的包间,再把你们这儿的招牌菜全给本小爷端上来!”
“好嘞!”
沈夭夭双手背在后面,大摇大摆进了酒楼,还去了楼上最雅致的包间。
穿着男装,脸上还易容化了妆,她不怕方成阳会认出她来。
“客官,菜来喽!”小二看着沈夭夭手上滴溜溜转的金元宝,笑得那叫一个慈眉善目。
“先放那吧。”沈夭夭靠窗翘着二郎腿,手里把玩着金子,态度散漫地指了指桌上。
等小二走后,沈夭夭坐直身子,仔细端详着方成阳的成名菜肴——芙蓉醉。
所谓芙蓉醉,不过是五花肉腌制的时候加入了芙蓉酒,而后把猪肉片成薄片,摆成花的形状蒸食而已。
本朝居民食猪肉时,一般都是直接烹食,除了盐巴,不会加入其他作料,做出来的菜肴一股腥臭味。
而加入了芙蓉酒的猪肉,味道明显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沈夭夭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仔细品尝着。
味道还可以,就是少了点东西。
方成阳的厨艺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长进。
“客官,可是饭菜不合胃口?”小二给沈夭夭上菜的时候,发现先前上的菜她几乎都没动。
别人来他家酒楼吃菜都是狼吞虎咽的,她倒好,居然只动了一筷子。
真是丑人多作怪。
小二心里吐槽。
“不急,不急,等菜上齐了再一起吃。”沈夭夭笑眯眯的,一双狐狸眼弯弯的。
“也好。”店小二没多想,接着去端其他菜了。
这人可真讨厌。
阿福扁扁嘴。
他三两下把剩下的包子一口塞进嘴里,噔噔噔跑到男人跟前,也有模有样地双手叉腰,奶凶奶凶地喊道:“你这人好生没脸没皮,我家沈耀哥哥都说了不卖你了,你还死乞白赖地赖在这里不走,脸皮怎么这么厚呀!”
沈夭夭的预感是对的。
第二日,铺子门口依旧是熙熙攘攘的一群人。但与昨天不同的是,门口多了一人一狗两具尸体与一群蛮横无理的家丁。
“开门,你个小畜生!竟然毒害我家小姐,快开门!”
“小杂种,你活得不耐烦了你!”
“给我撞!直接把门给撞开!”
“我可怜的蕊儿啊,你的命好苦啊!你让娘怎么活啊……”
沈夭夭刚起床,隔着老远就听到了动静,一边急匆匆地穿鞋子一边让拒霜去开门。
“滚一边儿去你!”拒霜刚打开门,就被一个家丁一脚踹在了胸口,纤弱的身体轻飘飘地飞出去老远,一头磕在了桌角上。
“拒霜!”沈夭夭刚到前厅,就看到拒霜人事不省地躺在地上,额头和嘴角还渗出了殷红的血迹。
尤其是,胸前心口处的衣服上还印着一个巨大的,脏兮兮的脚印。
她的脸色当即就沉了下来,眼神冷得吓人。
相处了这么多天,沈夭夭早就把拒霜当成了自己的姐姐。
那个无微不至,处处对她关心照顾的貌美小娘子啊,怎么就人事不省地躺地上了呢?
“你干的?”沈夭夭眯眼打量着眼前趾高气扬的男人,压着心里的火气。
“是,我干的!那又怎么样?告诉你个小杂种,你毒死……”
“砰”的一声,男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沈夭夭一脚踹了出去,结实的木门瞬间被撞得四分五裂。
相同的位置,相同的姿势,只不过沈夭夭用了十足十的力气。
“哐啷”一声,男人重重地摔在了门口坚硬的青石板地上,掀起一阵尘土。
众人惊呼,等烟尘散去定睛去看时,却发现男人奄奄一息,嘴角和鼻孔里都渗出了鲜血,头耸拉着歪向一边,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模样。m.χIùmЬ.CǒM
沈夭夭双手背于身后,冷着一张脸出来了。她冷冷地扫视着人群,眼神如刀子般锋利。
后面跟着小豆丁阿福。
蒋延年眯着眼睛打量眼前这个桀骜不驯的小小少年。
这人,看上去倒是块不好啃的骨头。
不过,得罪了他,他可不打算放过这小子……
装修雅致。只看那装修,就知道这菜馆的老板必定是个妙人。
刚进大堂,就见一条迂回曲折的九曲走廊蜿蜒开来,走廊上方是倒“v”型的顶盖,以大堂最中间的承重梁为依托。顶盖上一路垂下数不尽的花灯与纸伞。每根廊柱上方还系有铃铛,大堂大门洞开,有风吹过时,那铃铛就会相互碰撞,发出叮铃脆响。
大堂被走廊分为左右两边,两边又有许多小路与走廊相连。左边错落有致地摆放着许多桌椅,只以竹帘作为遮挡,客人可自行选择卷起或放下竹帘。而因为走廊的蜿蜒曲折,那些拐弯不平整的地方又被放上假山或鱼池作为点缀,吃菜时可作为观赏。
走廊右边,则以墙壁为依托,用木板隔成了星星点点环境较为私密的雅间,以走廊为中心四散开来。木板上镂出圆月型可供人进出的拱门,每个雅间门口用布帘遮挡,门口摆放着假的翠竹或花树之类。
进了这菜馆,先不说饭菜的味道如何,单是这景致,就足以让人流连忘返。
与此同时,沈夭夭的心底溢出一丝不安。
这男人,盯着她看的目光不大对劲儿。
虽然表面上看着平静,但眼底偶尔闪过的阴狠与怨毒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她最近好像没得罪什么人吧?
沈夭夭在脑海里搜寻着这几天的记忆。
隔壁与自己拌嘴的张大娘?买菜时自己压价太狠的王麻子?她不小心踩到脚的李老四?
顷刻间,沈夭夭的思绪千回百转,但都被她一一排除。
没道理啊?
沈夭夭略有些犹豫地把温热的包子递到了那人手里。
“谢谢。”男人皮笑肉不笑地对沈夭夭道了谢,脸上的表情看上去虚假又伪善。
心底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更重了。
男人离开后,沈夭夭盯着男人的背影,眉头紧锁。
众人被沈夭夭凶神恶煞,杀气腾腾的样子给吓得一哆嗦,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两步。
这小老板平日里看起来爽朗随性,很是好说话,不曾想生起气来竟这般吓人,好像要吃人一样。
牧星野沉默不语,一副不太想管的模样。
他的眼底毫无情绪,不喜不悲,仿佛沈夭夭的死活在他眼里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他一心求死的话,我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人敲晕了带回”
阿福盯着
不想这人竟如此凶残,看上去不像
她抬眼望去,眼前的始作俑者一脸淡定,毫无歉意,大半夜穿着一身白衣晃荡,还十分欠揍地摇着手里的折扇。
沈夭夭当即就怒了。
虽然这人长得还挺俊的。
丫的,这男的比她还能装。
呸,人模狗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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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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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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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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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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