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有朦胧的血色和依稀的硝烟,身后的追兵既是敌人也是亲人,她甚至都分不清她究竟是不是值得霍德托付遗孤的人,但她还是起身,将霍鉴函轻轻揽入怀里,“从今往后我们已一无所有,无家可归,可我们,幸好还有彼此。”
幸好……只能说,霍鉴函幸好还有她而已,否则她无法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在城破家亡后,该如何生存下去,整个西南边陲经此一役,算是完全落入了景王的势力范围中。
而且深知景王脾性的她更清楚,接下来,父亲一定会大肆清剿霍家余孽。
“还有,记住以后你叫乐函,我是你姐姐,叫乐簪,千万别说漏了嘴啊?”她一边带上函儿踏上了逃亡之路,一边如此反复叮嘱他。
明眸如星,少年的稚气未脱尤让人心疼,不该他这个年纪所背负的,他却不得不背负,乐簪伸手,在少年的头上轻抚了一把,“你我姐弟相称,尽管是为行事方便,然嫂子终究不可能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如今皇上封了你郡王,独住引月殿,表面上是孤单了点,可独住有独住的好处,一个人夜深院静,倒是绝佳的练功机会……”
“他算什么皇上?谁稀罕他封的什么破郡王?”一抹愤怒和轻蔑再次飘过乐函的眼中,不过这回他骂完立即主动道了歉,“对不起阿姐,函儿听你的话便是。”
乐簪无奈地微微颔首,随即裹紧衣服趿了鞋,下得地来走到屋内的斗柜前,从柜中取出一只上了锁的匣子,交给乐函道,“现在,是该把你哥哥留下的霍家剑谱传给你的时候了,我从陇景逃出,什么都没来得及带,独独幸好没丢你哥哥这唯一的遗物,函儿,多多用点心思在练功和研习兵法上,不要有事没事就往铸春宫跑,嫂子会照顾好自己,而你也要努力,知道吗?”
少年抱住匣子,手指紧紧地抠住四角,“我明白了,阿姐!”
“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听,做自己该做的事,一切都有嫂子在!”
少年咬紧嘴唇,沉沉地点头,他起身对着乐簪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把匣子夹在腋下,大踏步地离去。
乐簪目送着少年的身影消失,无力地在妆台前坐下,镜中的女子与其说凌乱憔悴,不如说更像一具失去生命的木偶,夜里的一幕幕如暗流汹涌的潮水将她彻底吞没,她的生命也就此彻底地一分为二。
斩断了从前的雪香郡主,是不是也就彻底斩断了她和奚家的血脉亲情?当然,除了二哥,奚家本就再无一丝可令她留恋的地方,可鉴初若在天有知,会不会也为她伤心欲绝?
“娘娘,奴婢侍候您梳洗吧?”巧姿出现在镜中,恭顺地垂着眼帘。
“郡王呢?”
“回娘娘的话,蔓灵和允灵姐妹俩已经送郡王回引月殿了。”
“那就好。”乐簪对着铜镜,面无表情道。
不是她冷漠绝情,一个十二岁的孩子独住,又是在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的大正王宫里,换了谁也不会放心,可乐函往来铸春宫太勤,必定会引起明湛风的不快,在达成目的之前,她既不想因小失大,更得保护乐函的周全。
“替本宫梳个大方得体些的发式。”乐簪吩咐道,“本宫听说太后出身微末,平素节俭惯了,并不喜欢花哨繁奢是吗?”
“是啊!”巧姿边答应着边上前,拿起桌上的梳子,对着镜子扶正染烟的头,“也所以呢,咱们宫里可不比前朝,没那么多讲究,好在娘娘天生丽质,梳什么头都好看。”
乐簪没有答话,却是紧盯着镜中的自己,秀发被巧姿一绺绺分开、挽起来,再盘上头,一个神色凄迷的美妇,也一点点粉妆生姿,只是眉心的红痣像一粒洗不去的朱砂,在光洁柔润的额上,益发显得古怪与魅惑。
“娘娘,您瞧这妆扮还过得去么?”巧姿对自己的手艺还是颇为自信的,询问的时候,嘴角甚至露出了笑容。
乐簪仍是不答,只默默地提了点妆笔,在红痣周围画了一朵梅花,并描金点蕊,依眉勾枝,这下整个脸部顿时灵动鲜活起来,仿佛她就是一枝正傲寒吐香的红梅。
“呀,娘娘的梅花妆真好看!”巧姿深吸一口气,由衷地赞道,“娘娘的心思奇巧,单就这梅花妆别人还真画不出娘娘的效果呢。”
乐簪心里抽搐了一下,换了从前,若是身边的侍女赞她的妆容,赞她的美貌,她一定会欣悦万分,可如今年华未老,心道苍凉,美貌宛如一面破碎的镜子,映照出的,只不过是她再难弥合的道道伤痕。
虞城霍家郎,玉面英将军,长缨锋如雪,御敌神鬼惊,百年镇国功,南陲关月明。
这曾是广为流传的一首歌谣,流传之久比景王入主西南边陲的时间还长,可惜月沉碧波,从此天下再无一人能托起她的明月。
“皇上驾到!”门外传来宣号,乐簪和巧姿匆匆跪拜在地。xǐυmь.℃òm
“爱妃平身!”一双修长且布满茧结的大手扶起了乐簪,“休息好了么,用过早膳了没有?”
乐簪抬起头,她面对的是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身形颀长且结实,没有一般武将的粗鲁之气,只是长年的兵戎生涯使得他原本儒雅的脸,过早地添上了几缕细纹和沧桑感,如果脱去这身龙袍,他实在并不像一个帝王。
当然,在所有正统王族和朝廷命臣的眼中,这位寿光帝明湛风都不过是一介草寇逆贼,甚至她都还曾和他,站在兵戎相见的对立战场。
世易时移,原来所有认定的对错都是可以颠倒的,而所有的善恶都是可以打破的。
“回皇上的话,臣妾休息的很好,如若皇上不嫌弃,不妨陪臣妾一起用膳吧。”乐簪纤纤施礼,恭顺答道。
明湛风笑笑,“那太好了,处理完朝务朕正好觉得有些饿了。”
亲手添了一碗玉果白茶粥,乐簪轻轻地奉至明湛风的面前,“皇上,请慢用!”
皓腕却被明湛风抓住,明湛风细细地盯着她,“爱妃今日的梅花妆动人至极,倒令朕想起一人来。”
“是吗?”乐簪不动声色,“皇上想起的人,是故友还是旧情?”
“都不是!”明湛风微微而笑,松开了乐簪的皓腕,接过白茶粥,用汤勺慢慢地搅动着,“爱妃不喜脂粉,也不惯熏香,可身上总有一股子淡淡幽香,不知是天生还是用了什么特别的香料?”
“皇上是说臣妾呢,还是说白茶粥呢?”乐簪也笑,并顺手给自己添了一碗粥,“臣妾身上哪有什么香味,皇上闻见的,是摆满铸春宫四周的茶梅香和粥香吧?”
“噢?看来朕出入花丛,都分不清是花香还是爱妃香啦!”明湛风瞥了乐簪一眼,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粥,脸上的笑容未改,却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僵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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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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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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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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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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