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足一分钟后,他试探性的叫道:“小,小美?”
夏美径直跑过去,直接抱住父亲,眼神瞬间便流淌下来,虽然之前彼此间有过误会,拒绝,甚至口头上说断绝关系。但是亲眼看到三年之后父亲老迈成这个样子,夏美的心难受的要死。
仅仅三年的时间,父亲看上去好像老了十岁。
夏父双臂停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像是思想上微微挣扎了一下,然后搂紧了夏美。
父女二人,相拥良久。
“爸,这个女人是夏美姐姐吗?”之前被洛父称呼为玲玲的女人,见状,便停下了手中的鸡毛掸子,望着相拥的父女二人,询问道。
闻声,夏美松开父亲,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转头望去,疑惑问道:“爸爸,她是谁?”
这个女人是谁?
她怎么也对自己的父亲喊爸爸?
在夏美的记忆当中,根本没有这一号人物啊。
夏父也连忙擦干了脸上的眼泪,眼神中露出一丝喜色,介绍道:“夏美,这是夏天的妻子,叫于玲,这个男孩,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叫夏兴,小名叫兴兴。”
于玲?
妻子?
兴兴?
儿子?
夏美呆立在原地,根本不明白父亲口中说出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就在夏美完全不明所以的时候,于玲倒是客气的伸过手来,笑着说道:“原来你就是夏美姐啊,今天第一次看到你,你本人要比照片上漂亮很多呢。”
夏美望着热情打招呼的于玲,一时间根本缓不过神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犹豫间,她便没有去与于玲握手。
于玲尴尬的笑了笑,将半空中的手缩了回来,然后视线放到了夏兴身上,她粗鲁的踢了此时还坐在地上的夏兴一脚,然后说道:“夏兴,快点起来,这是你姑姑,快点过来叫姑姑。”
一个小孩子哪里知道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姑姑,他一直坐在地上,好奇的望着夏美,却是没有言语。
见夏兴毫无反应,于玲的脸色变了,她又踢了夏兴一脚,语气严厉起来,叫喊道:“看你笨的,在家里我是怎样教你的?看见长辈要有礼貌的称呼,懂吗?”
说着,她直接将夏兴提了起来。
夏兴明显是被吓住了,望着夏美,轻声喊道:“姑姑。”
这声姑姑,夏美很想答应。
她答应的声音,甚至已经到了嘴边,最终却没有说出来。
她需要一些时间来消化所见到和所听到的一切。
“伯父,你好。来,洛夏,叫姥爷。”这时,洛毅走了过来,出声打破了尴尬的气氛,领着洛夏,对洛父说道。
“姥姥爷。”
第一次见到一直存在与幻想中的姥爷,洛夏心里也有些打鼓,但虽然有些不适应,他还是叫了出来。
“你你是洛夏?”
洛父直勾勾的望着洛夏,眼神激烈闪动着。
“嗯。”
洛夏轻轻点头。
夏父弯下身子,张开双臂,把洛夏拉到面前,“洛夏,来让姥爷好好看看,都长这么大了”
“肯定长大了,已经三岁了。”
洛毅在一旁附和着说道。
听到洛毅的声音,洛父脸色不禁微微一变,没有接话,可以看出来,即使是三年过去,他心里对洛毅,还是有一个疙瘩。
“你你就是洛毅姐夫?”
与夏父相反的是,见到洛毅之后,于玲是满脸的兴奋,热情的打招呼。
对此,洛毅轻轻点头作为回应。
“诶呀,今天姐姐、姐夫还有小洛夏来做客,真是令人开心啊,你们怎么不提前招生招呼呢,弄的我什么都没有准备,来,快进屋。”
于玲热情的招呼着,完全一幅女主人的模样。
“嗯,对,来,洛夏,跟姥爷进去。”洛父起身,牵着洛夏的手便向院子里面走去。
走的时候,洛夏回头望了一眼夏美,见后者点头后,才跟着洛父走了进去。
“姐姐,姐夫,进去啊,在这里呆着干什么?”于玲见夏美和洛毅不往屋里面走,便笑着问道。
夏美挤出一丝尴尬的笑容,摇摇头说道:“你们先进去吧,我们两个有点话说。”
闻言,于玲但拽着夏兴走进了院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是愚人节吗?”只剩下两个人后,夏美迫不及待的向洛毅问道。
“不是。”
洛毅诚实的回答了她的问题。
夏美急的要死,哪里有心情和他逗,“别贫了,说,那个女人和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夏天怎么会有老婆和孩子呢?”
洛毅沉吟了片刻后,解释道:“严格来说,这个女人根本算不上是夏天的老婆,但这个男孩,的确是夏天的孩子。”
洛毅耐心的解释道:“夏天被执行死刑之后,我便派人来到了你们家,提出出钱帮助你父亲生活的想法,但是,来了两三次,都被你父亲拒绝了,直到最后,你们家里来了一个怀着五个月身孕的女人。没错,这个女人,就是于玲,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现在的夏兴。她怀着孕,说是来找夏天要说法,结果到这里,正好碰上我派来的人。”
“结果呢?”
夏美不可思议的问道。
“结果?就像你看到的这样。这个女人接受了我物质上的援助,她没有打掉孩子,现在和你父亲生活在一起。”洛毅指了指面前的二层小楼,说道。
毫无疑问,这个女人,极其物质,她知道如果打掉孩子,自己根本一分钱也落不到,而现在这种情况下,她完全可以过上物质丰富的日子。
夏美皱着眉头,这一切,都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令人不敢相信:“你确定这个夏兴就是夏天的孩子?这样物质的女人,说出的话也能信?”
洛毅摇摇头,说道:“我不肯定,但我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我早就已经找人查清了于玲这个女人的过去,孤儿,不良少女,最重要的是,她和你弟弟搞过对象,同过居,而他们同居的时间,与她怀孕的月份相吻合。而那段时间,正是你弟弟失踪的时间。还有一点,夏美,虽然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但也不否定她是真爱你弟弟,才没有打掉孩子。”
☆、第二百二十九章婚礼(大结局)
真的爱?
也许吧。
谁知道呢。
也许很多事情,我们更愿意为了相信而去相信。
中午,‘一家人’在一起吃了一个饭。
吃完饭后,夏父带着洛夏在院子里面玩,夏美则站在一旁,洛毅特意把于玲和夏兴支开了,他知道,夏美与夏父暂时需要一个空间,去讲明一些事情。
“爸爸。”
夏美望着父亲,轻声说道:“关于之前的事情,你还怪我吗?”
夏父的动作明显一怔,片刻后,摇了摇头:“本来就不应该怪你,其实,我也不应该怪洛毅。毕竟,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说的没错,夏天应该为他所做的事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三年来,洛毅一直帮助着我们,虽然我表面上没说什么,但内心中却对他还是有些感激的。整件事情中,他也是受害者,他失去了弟弟,他完全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判决的结果,不必在管我这个糟老头子。但是,他没有这么做。我已经不怪他了,怎么还会怪你呢?”
“爸爸,你真的这么想吗?”
夏美完全没有想到父亲说出这样一番话。
“嗯。”
夏父点点头,说道:“我只是心中的一股劲别不过来,但心里明白,如果不是洛毅,于玲不会留下来的,她也不会生下夏兴。”
说到夏兴,夏父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夏兴,是他人生中最后一丝寄托了。
夏美走到父亲身边,保证道:“爸爸,我保证,我以后一定会尽我所能的照顾夏兴。”
“嗯。”
听到夏美的话,夏父露出开心的笑意。
父女二人一笑,冰释前嫌。
呆了一会儿之后,夏美一行人便准备回B市了。
毕竟洛毅还肩负着一间公司,公司里面这些天已经积压了太多的事情要等待他去处理。
最后,夏父、于玲、夏兴三人在路边与夏美挥手告别。
望着越来越远的房车,夏父眼中不禁泛起泪花,然后转过身走了。
路边,只剩下了于玲与夏兴二人。
“妈妈,姑姑和姑父坐的车好漂亮啊。”夏兴眨着小眼,说道。
啪!
于玲毫无预兆给了夏兴一个耳光。
夏兴顿时便哭了起来,捂着脸,哭着问道:“妈妈,你干什么?我又做错什么事了?”
于玲脸色阴沉严肃,眼神中满是寒意,哪里还有刚刚热情笑容的模样,她指着夏兴说道:“记住,他们不是你的姑姑、姑父,他们是你的杀父仇人!你的父亲,就是死在了他们手里,你明白吗?夏兴,你要记住,长大之后,一定要为你的父亲报仇,把他们所有的全部夺过来,然后再让他们给你爸爸偿命!明白吗?”
夏兴愣住了,小眼微微发直,嘴里不停念叨着:“杀父仇人?”
……
回到B市,夏美与洛夏,并没有回到庄园。
洛毅先把他们放到了一个高档公寓里面。
第二天。
洛毅很早就去了公司,而夏美与洛夏也很早就起了床。在吃早餐的时候,洛夏都还没清醒过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嘟着嘴说道:“妈妈,我们起这么早,是要去哪里啊?”
夏美微微愣神,回答道:“去看一个人。”
吃完早餐后,夏美与洛夏打了一个出租车,来到了墓园。
当夏美牵着洛夏的手,站在凌风墓碑面前的时候,心中无限唏嘘。
“凌风,三年我又回来了你在那边还好吗?”夏美望着凌风墓碑上的照片,轻声说道。
话音刚落,她的眼圈便已经微微泛红。
她蹲下身子,让洛夏站在自己身前,轻声说道:“这就是洛夏,他已经三岁了,你看,他长大了,对不对?他长的和洛毅很像呢!这次回来,我应该就不会再走了,如果现在你也在我们身边,那该有多好。”
“妈妈,你怎么哭了,这是谁啊?”洛夏伸出小手,懂事的擦去了妈妈脸上流下的泪水,小声问道。
夏美指着墓碑上的照片,说道:“他叫凌风,是你的叔叔,你要记住他,因为,在他是你妈妈生命中,除了你父亲,最重要的男人。”
“嗯,我知道了。”
洛夏若有所思的重重点了点头,然后视线移到墓碑上的照片。
照片中,凌风的笑容,格外的灿烂。
半个月之后。
洛毅在豪华地段,购置了一栋独栋别墅。
这里,虽然比庄园小了许多,但是,却比庄园温馨了很多。
搬进别墅的第一晚,一家三口在院子里玩耍。
“夏美,我们结婚吧。”wWW.ΧìǔΜЬ.CǒΜ
忽地,洛毅说出这样一句。
结婚?
夏美一愣,旋即脸色一红,的确,他们还没有举行过婚礼。
“结婚?”
洛夏跑过来,疑惑的说道:“爸爸妈妈,你们难道还没有结婚吗?奇怪,不是说不结婚就不能生小孩子吗?那你们怎么生下我的?”
洛毅摸着洛夏的头,望着他疑惑的眼神,说道:“孩子,凡事都有例外。”
说着,洛毅慢步走到夏美面前,单膝跪地,毫无预兆的从怀中掏出一枚钻戒,说道:“夏美,上一次,我在千人面前向你求婚,而这一次,我在家里,在洛夏面前向你求婚。曾经的承诺,我不想再说,因为那些,你都懂,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
夏美幸福的点头,接过了钻戒。
算上这一枚,她一共有两枚钻戒了。
……
一个月后。
马尔代夫。
天堂岛。
蓝天白云,碧海蓝天。
鲜红的红地毯上,一身白装的洛毅,牵着身着一袭白色婚纱的夏美,在两旁众人祝福的目光下,慢慢走过。
在他们前面撒花的,是他们三岁的儿子,洛夏。
洛毅与夏美在碧海蓝天下,互相宣誓,给对方带上戒指,结下他们的誓言。
最后一刻,两人拥吻,美妙的音乐响起,众人鼓掌。
来宾席上,郑凯用力的鼓着掌,神情激动。
一旁的青青瞥了他一眼,抻笑道:“人家结婚,我看你比人家还激动。”
闻言,郑凯微微一笑,说道:“等咱们结婚的时候,我比现在还激动。”
青青瞪了他一眼,说道:“谁要和你结婚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虽然这样说着,但她知性的眸子中,闪过一丝笑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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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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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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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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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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