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被人“请”出去,不如自己出去。
“爷爷,我自己走,我不在您身边,你要照顾好自己!一早一晚要多添衣服,晚上早些休息,白天没事的时候去花园里走一走!”m.χIùmЬ.CǒM
这些都是自己对金盛的关心,也是以前他讨好金盛的必要所在,非常体贴懂事的大孙子。
金盛挥了挥手,让管家带人下去。
“这些你不用操心,有保姆在!”
金高轩原本还想再卖一波亲情,此刻因为金盛的这句话,剩下的话都堵在喉咙里。
随后在万般不舍的眼神中,金高轩独自下楼。
金盛站在2楼,看着小轿车驶出金家。
保姆一边给金盛换新茶,一边感叹道:“这大少爷,哎,糊涂啊!”
随后将倒好的茶递到金盛眼前。
要是一般的仆人,敢这样议论主人家的事儿,肯定是要被训斥,但是金盛非但没有训斥,反而还将人搂到身旁。
“也是我太过溺爱着孩子了!想着老二走了,这孩子孤苦伶仃,要是能塌下心来,好好生活,老大也绝对不会放任不管的!”
保姆顺势靠在金盛的肩膀上,直到小轿车已经消失在视线里。
金老爷子门外的金叶晨讲这一幕看在眼里,仿佛早就知道一般,转身轻脚回到房间。
夜晚--
经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罗妙音趴在金叶晨的胸口,一双手却在对方身上来回点火。
“你说,老爷子这么做,真是为了咱家好?”
金叶晨喘着粗气,捉住怀中作乱的小手。
“哼,他是怕我对付他大孙子!”
平时金高轩大错没有小错不断,不过有金老爷子在,打个哈哈便过去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金高轩明显不是个做生意的料,今天在宴会厅上的表现,更是让他们金家失了颜面。
老爷子是舍不得大孙子受罪,怕在自己眼前吃了亏,所以赶忙将人送出去罢了。
罗妙音也想到了这一层,不高兴道:“我倒没想到这儿,不过咱们那个大侄子还真不是做生意的料,做个报告都能错漏百出,真不知道他那个大学是怎么上的,老爷子还将霞飞路的公寓给他!”
“那一套公寓是去年老爷子过生日你送的吧,当时可花了不少钱,还请了国外的设计师装修!都不见得老爷子对咱们明旭和瑶瑶有多好~”
说到这里,心里更堵得慌,老人家偏心太明显!
金叶晨安慰怀中人:“放心,爸这几年多多少少也攒了点钱,但是这些和我们金家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将来整个金家不都是咱们儿子女儿的?
金高轩要是能乖乖听话,我倒是不介意让他给咱们打工!但要是做了点什么出格的事儿,就别怪我这个大伯不讲情面了。”
罗妙音听他这么说,心里才舒服些。
“还有,宋婶即便照顾爸这么多年,你还真打算让他当你后妈呀!”
“哈哈哈哈,你想多了!”
金叶晨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要她知趣一点,继续在金家这样呆下去,以后即便老爷子不在了,我也会给她安排养老钱。
有些东西不应该痴心妄想,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随后翻身起来,将对方压到身下。
“天不早了!睡觉吧!”女人反抗道。
“这里亮天还早,咱们继续!”
卧室里,粗重的喘息声再次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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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你猜我听到了什么消息?”
陆景和吃完中午饭,就凑到李俊跟前。
“什么消息?”
陆景和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那个金家大少爷就是金高轩,昨天被金家老爷子从金家赶出来了!”
“哦?”
这倒是李俊没想到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陆景和搓了搓手,嘿嘿一笑:“还记得我昨天说的那个刘二吗?他消息还真灵通!中午正好碰到一起吃的饭,又给我爆了不少料,就这条最劲爆!”
“呵,那倒是巧了,这刘二是个什么底细?”
李俊才不相信,这真是巧合!
广州市又不像绵阳镇,绵阳镇一共就那么点儿的地方,碰到了才是巧合!
这广州市光是区就分了那么多,怎么可能这么巧“碰到”了呢?
陆景和自然也懂这个道理,不过暂时先不耽误他吃瓜。
听李俊问,又把昨天的介绍说一遍,随后又思索道:“这个牛二我觉得它不简单!
单单是能打探到这么多富贵人家消息,事情说的有鼻子有眼,就好像他亲眼见到了一样!
其实昨天在饭桌上我和他一共也没说超过三句话,但是今天他一下就把我认出来了!”
一旁的施布道:“要不我额外再去查一查?”
“不用!”
李俊拒绝道。
“是不是巧合很快就知道了!至于对方什么目的......也很快就知道了。”
在李俊上辈子的记忆中,没有出现过刘二这个名字,自己上辈子也没这么早就来广州。
要么就是对方名声不响,但是跟他现在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完全不符!
要么,就是对方在扮猪吃老虎!刘二这个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调查,不过他现在人生地不熟,贸然去调查的话,得到的信息有限,可能还没有他自己介绍说出来的多呢!
“那我?”
陆景和迟疑道。
自己还要继续和对方接触面?
李俊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
“你就正常交流,看看他会不会再来找你!”
陆景和应下,随后才和施布一起离开办公室。
而李俊则是想了想,这个刘二,自己还没见过,如果有机会见面,可以看看自己上辈子认不认识。
这次在金家宴会上见的人,有许多熟面孔是他上辈子后来见到的,他在考虑是否要提前结交。
-
金高轩到了霞飞路公寓,说是一套公寓,实际上是一层独立的2层楼房。
上下两层楼都是欧式装修风格,毕竟是金叶晨当初送给金盛的生日礼物,无论是装修还是家具,都是花了大价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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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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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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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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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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