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霍明月这个人,对她的任务来说,究竟算不算需要改变命运的任务对象,原主心里面自己都有纠结。
如果霍明月确实比她和原主想得要坏,最后哪怕下场还是不如意,应该也不会影响任务的成功。
原主又不是圣母,怎么也不可能在明知道霍明月这个姐姐十分坏的情况下,还是不管不顾的只要霍明月过得好。
之所以对霍明月这个姐姐的态度很纠结,主要也是拿不准这个姐姐对她的疼爱之情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因为拿不准这个事情,才会在心里面怨着这个姐姐挑拨离间的同时,又记着这个姐姐的好,不知道应该把这个姐姐当亲人还是仇人。
按照这个思路来想,其实现在的这个情况对她来说,说不定还是好事,以后都可以不管霍明月过得好不好了。
把霍明月的事情放下了,又得知自己在华亭趣报上面连载的小说火了,霍明珠哪里还顾得上失落?
哪怕知道小说内容是什么,她也开口买了一份报纸,才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并且回家以后,霍明珠也不像以前那样把精力放在霍明月的月份牌小姐大赛上了,而是文思泉涌的继续往后面写小说了。
在从报童口中听出自己的小说似乎已经火了的话意以后,霍明珠马上也从其他方面验证了这个事实。
第二天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在课间休息的时候,霍明珠就发现不少同学在讨论这本小说。
也不知道是他们最近才开始讨论,所以她前面才没有发现。
还是最近她的精力都放在霍明月的月份牌小姐大赛上了,对于同学们课间在干什么,就有点儿忽略了。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突然发现自己不少同学都在看自己的小说,讨论度还很高,都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见到这个情况,在同学们开口讨论的时候,霍明珠忍不住也插口了。
她这一插口,事情就不得了了。
似乎是突然发现同学之间还有一个同学也看过这本小说,马上就有同学询问起她的看法来。
“明珠,你说这一家究竟有什么秘密,这个做爹的人,对待两个女儿的态度,也太不一样了!”
“阑珊,你也看过这个小说?我也觉得这里很奇怪,觉得里面有什么暗线,却又想不出来究竟是什么!明珠,你不是也在看这个小说,你说是怎么回事?”
“你们这些女同学啊!还真是就喜欢看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情,真是无病呻吟!就不能从其中看到点别的情形?我倒是比较好奇这一家子的命运最后会走向何处?”
“是啊!以小处见大处,这样多灾多难的人家,真是时代的悲哀!还真不好猜测是以悲剧收场,还是会圆满?”
“这个事情还真不好猜,霍明先生的小说就爱在关键的时候转折。其实霍明先生也是,这一家人的日子已经够苦了,怎么还写这么多磨难!”
霍明珠听着同学们的讨论,尽管有些话并不算动听,甚至话说到后面都有一点儿偏离主题了。
明明原本是在询问她的看法,她都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自己的话,其他人就已经讨论开了。
不过哪怕没有开口的机会,霍明珠面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心里面还是很高兴。
毕竟这些人的观点无论如何,终究是在讨论这本小说,代表着她连载在华亭趣报上面的那一本小说火了。
自己的小说火了,作为作者的霍明珠,怎么可能会不高兴。
这是一种很怪的感觉,哪怕她开始决定走投稿报社这条路的时候,就有自信自己会获得成功。
可是在真的成功以后,心里面升起的高兴,却也不会减少一丝一毫。
这种情况下,她有没有机会插口说话,就不算什么了。
而且自己的小说,自己开口夸奖、批评,也都不是一回事。
所以像现在这样,只能听着其他人热火的话朝天的讨论,对于霍明珠来说反而更高兴。
很快,霍明珠就发现惊喜远不止于此,她竟然收到报社转寄的读者来信了!
要知道现在不比后世,后世要是发表一本小说,只要不是太差,收到一些读者评论,并不算太困难。
毕竟哪怕有一些人并不爱写评论,可是也有一些人读到情绪激动处或者喜欢的情节,会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发表。
现在可不一样,毕竟现在发表评论的途径没有那么便捷,要靠写信才行,还只能邮寄到报社。
既然是写信,还需要邮寄出去,不管是考虑成本还是其他的事情,都不可能写几句话就寄过去,怎么也得写上几篇纸才行。
而且写出来的感想,只能往报社寄,最后这些信件能不能抵达作者手里面,让作者看到都不一定。
毕竟寄信都要钱,寄到报社的信件,报社要是转交给作者,又要重新花钱寄一回。
如果寄来的信件太多,报社肯定不可能全寄给作者,或者报社觉得这本小说没价值,不愿意费这个心思。
这些读者寄来的信件,就都不会转交给作者,只能是放在报社里面堆灰了,白白的浪费了一份精力。
所以这是一个既耗费精力,又不知道效果如何的举动,如果不是特别喜欢,还真没有人会这样做。
不过愿意费这样大的精力,特意写一篇相当于读后感的文章寄出来,肯定也是小说的铁粉了。
霍明珠现在能够收到报社转寄的读者来信,就是表示她的小说也算是有铁粉了,可不是得惊喜不已!
她立马就拆开信件,一字一句认真地读了起来。
这一边,霍明珠因为小说爆火,日子过得很开心。
另外一边,霍明月也过得很春风如意。
这不,霍明珠正看着读者来信,就见到霍明月推门从外面进来了。
“明珠,又在写文章啊!快过来看看姐姐给你买的手镯,你看这个手镯好不好看?
我今天在百货商场一眼就看中这个手镯了,觉得特别适合你佩戴,就给你买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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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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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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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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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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