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脱水以后,就是红薯干,红薯干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把红薯蒸熟去皮,然后切制、自然晾晒而成。一种则是鲜红薯为原料,通过工具切制成薄片,通过晒干而成的。
红薯干只要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可以储存一年以上,甚至数年的时间。
晒干的红薯干可以用来直接煮粥,也可以用来磨成粉,与面粉混合,做成红薯干面馒头,也可以用来酿酒,非常有名的地瓜烧,就是这么来的。
也可以打红薯打碎,将里面的淀粉沉淀出来,然后烧一锅水,将红薯的淀粉像下面条一样,下到煮沸的开水中,这就成了粉条。
东北名菜猪肉白菜炖粉条中的粉条,就是红薯粉或者土豆粉做出来的,这种粉条也可以有两年甚至三年的保质期。
最简单的储存方式,就是挖一个地窖,把新鲜的红薯储存起来,就可以放半年不会变质,绝对不能将红薯放在高温的环境中,比如厨房里,一旦在二十五度以上的环境中,红薯就会发芽。
程世杰并没有告诉众人,这确实是现在的商业机密,就像白砂糖与红砂糖的区别就是用石灰作为澄清剂,与二者的生产工艺一样,只是加入白灰澄清,就形成了白糖。
白糖比每斤六百文钱一斤的红糖要贵几十倍,现在辽南有一家糖厂,由于辽南不产甘蔗,也不能直接制糖,只能用购买的糖,在大批量购买的情况下,每斤仍旧高达二百八十文,只因一道简单的工序,售价提高了一百多倍。
现在售往建奴的白糖,每斤二十八两银子这就是技术的价值。
从中午,干到了晚上,五千余名军户加上调过来的五十五个屯田百户所,共计两万多人开始工作,总算收了四万余亩红薯,这仅仅相当于振海城红薯地的十分之一略多,然而收购的红薯已经堆成了几十座小山。
这些百姓也学着自己动手,有的烤制红薯,有的煮红薯,有的则是直接生吃,因为红薯有大量的淀粉和糖份,深受屯田军户们的喜爱。
无数来自河南的流民,他们一边吃着红薯,一边嗷嗷哭。红薯这东西还没有来得及传播到河南,他们都在哭泣。
如果早种这种红薯,他们就不用饿肚子了,也不用饿死那么多人。从天启元年算起,河南就一年不如一年,沉重的赋税,加上干旱、蝗虫,还有这次的洪水,几乎每年都会饿死无数人。
程世杰的心情非常好,一口气杀了几十头大肥猪,将猪肉白菜和红薯粉条,放在一起炖,请所有人吃这道名菜。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非常满意,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还顶肚子,真恨不得把舌头都给吞下去啊!
孙元化拉着程世杰一個劲的追问着:“怎么将红薯长期储存!”
程世杰被孙元化缠得没有办法了,只好红薯储存的办法说了一个大概。
虽然红薯和土豆是同目不同科的植物,但是加工方式完全不能一样。比说红薯粉,可以将红薯切成片晒干,加工成粗粉,这种粉不是淀粉,却比红薯淀粉口感更好。但是土豆却不能这么加工,土豆这东西不能暴晒,一晒就变质,这样做出来的土豆面吃了会出人命的。
土豆加工成粉,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将土豆洗干净,一点泥土都不能留,接着将土豆捣成糊状,让里面的淀粉跟土豆皮分离出来。
第三步则是过滤,将捣成糊壮的土豆倒进缸里加水搅拌,直至饱和,最后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就是脱水了,将过滤出来的淀粉尽力压榨,去掉水份,然后倒进篾制的类似于蒸笼那样的容器里,送入烘干房烘干,这样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了。
顾士章望着堆积如山的红薯,仿佛望着一个个极品美女,眼睛里露出绿油油的光芒,就差流哈喇子了。
“经略大人,不知您这红薯卖吗?”
“不卖!”
程世杰态度坚决的道:“你也看到了,这么高的产量,一亩地几千斤,而且这玩意非常扛饿,一个大肚子汉,吃个两三斤就饱了,红薯含蛋白质、淀粉、果胶、纤维素、氨基酸、维生素以及多种矿物质,是长寿食品。”
“长寿?”
范永斗难以置信的问道:“这东西吃了可以长寿?”
“当然了,红薯不仅仅营养价值高,其含糖量达一成半至两成之间,而且还有通便、润肠、化痰的功效,特别是老年人肠胃功能退化,一般食物克化不动,而红薯非常容易消化,将红薯与小米放在一起煮,每顿一碗粥,能活九十九。”
以及商贾看到这个情况,纷纷围到程世杰面前:“经略大人,反正你有这么多红薯,出售给我们一些吧,我们用大米换,一石换一石怎么样?”
“一石换一石,你想什么屁吃?”
一名糖商问道:“经略大人,您说这个红薯含糖?这么说,红薯也可以制糖?”
“这是自然,未来我们辽南的糖厂将会用红薯生产红薯软糖,饴糖、糖浆、红糖等等,你若是需要,可以找管委会的商业署,洽谈合作!”
那名体重将近两百斤的胖子,非常灵活的挤出人群,朝着振海城方向跑去。不用程世杰提醒,他也知道,反应快有肉吃,反应慢了,吃屎都赶不上热呼。
程世杰望着范永斗笑道:“范兄弟,你放心,你定的粮食,一粒都不会少你的,最多半个月,麦子就可以收割了,一旦粮食收割入库,那就可以发货!”
范永斗自然知道程世杰手中不缺银子,只缺战马和耕牛,用银子买他的东西,很难,但是战马则是容易多了。
范永斗笑道:“经略大人折煞范某了,范某手底下的伙计,向蒙古的鄂尔多斯部追债,他们手中有一批河曲马,不是蒙古马,不知道经略大人需要吗?”
“有多少?”
“一千六百匹!”
范永斗的这批河曲马,自然不是什么鄂尔多斯部的,而是大同镇的军马,自从大同总兵官满桂在崇祯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勤王的京城之战中阵亡,大同镇就迅速腐化,四百六十多座镇堡已经超过三分之二被范永斗腐蚀了。
历史上崇祯七年,满清破关而入,入侵大明宣府和大同地区,期间被攻克多地,近二十万百姓被劫走,粮草和布匹不计其数,这其中范永斗立下了大功。
程世杰略作思考:“别说一千六百匹战马,就算是六千一百匹,本帅都要!”
“那能不能用红薯……”
程世杰一脸难为的样子道:“这个嘛,不太行,本帅有上好的粮食,麦子、大豆,大米也行,上好的江南精米!”
看着程世杰不愿意买,范永斗压低声音道:“一匹马以一万斤红薯,怎么样?”
“想不都不想,我给你银子,每匹战马二十两银子,三万两千两银子!”
“一匹马,八千斤红薯!”
“继续粮食交易如何,一匹马二十石粮食!”
“七千斤!”
“不行!”
“六千五百斤!”
“这不可能,咱们兄弟的关系,能卖的话,我肯定卖给你,这些红薯我有大用!”
“六千斤!”
“五千五!”
“五千斤!”
范永斗一点一点降价,程世杰都有点心动了。
一千六百匹上好的河曲马,五千斤红薯,还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吗?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
看着程世杰有些心动,就在这时杨芸娘带着郑简、郑棋父女前来求见程世杰,郑棋看到这一幕,她壮着胆子道:“如果范先生没有诚意的话,我看不用淡了,还有别的商家等着跟我们谈收购余粮的事宜呢!”
程世杰干脆闭上嘴巴,让郑琪跟范永斗讨价还价。
看不出她还会做生意,以后,就调郑琪过来,专门负责商业谈判,放在银行太屈才了。xiumb.com
范永斗摸不清郑琪的身份,不过他已经看出郑琪是一个女子,女扮男装的女子,正是因为女子,他更加难以琢磨她的身份。
范永斗与郑琪在一边就战马和红薯的交易,展开了谈判。她与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你来我往,一个提价一个砍价斗得不亦乐乎。
讨价还价是女人天然的爱好之一,这一点在后世,程世杰深有体会,向慧是一个淡然的性子,可以说是与世无争,只要他们一起去买衣服,或者是买其他东西,向慧都能跟老板你来我往杀价杀上半个小时。
就像这一次买房子,滨河花园房子不对外出售,总房款是一百二十八万六千多,程世杰没有开口,向慧从128杀到119,足足砍了将近十万块。
郑琪口齿伶俐,范永斗感觉头大如斗。
事关程世杰的切身利益,郑琪努力为他争取每一个可以争取的铜板,经过半个时辰的激烈交锋,红薯换战马的交易总算完成了。
“六百万斤红薯,换一千六百匹战马!”
范永斗妥协了。不妥协不行,男人跟女人讨价还价,天然就处于劣势。范永斗从来没有跟女人谈过生意,当然,除了程世杰,在这个时空,很多商号都是男人出面,范永斗实在缺乏与女人谈判的经验。
程世杰非常高兴,也就意味着他又要多一千六百匹战马了,辽南现在需要战马的地方非常多,特别是越建越多的驿站,越建越多的侦察部队,都需要战马。就算再给程世杰一万匹战马,他也不会让这些战马闲着。
随着红薯的丰收,最直观的感觉,那就是辽南的民心安定了,越来越多的流民涌入,让最先进入辽民的宁海军将士家属以及登州卫左千户所的老部下,感觉心中不安。他们反对程世杰持续吸纳流民,担心流民会把程世杰的粮食吃光,一旦粮食吃光,他们也会挨饿了。
现在好了,红薯丰收了。
收获的红薯被大车运到各地的工厂,从现在开始,辽南的百姓,实现了红薯的自由,对于红薯,他们可以煮着吃,烤着着吃,也可以蒸着吃,炖着吃,换着花样吃。
随着振海城的红薯丰收,这些已经接触过红薯的农业专家们,马上开始反思,他们居然比程世杰这个武夫比下去了。
程世杰会打仗,能打仗,那是他这个经略使的专业,可种田是他们的专业,在自己专业领域,比一个门外汉给比下去了。
这些农业专家们脸上挂不住了,守着自己的麦田,吃着饭,感觉饭都不香了。
……
振海城,徐氏别院。
徐四小组徐淑敏来到辽南以后,她很快就喜欢上了泡澡,每天泡上热水澡,然后再睡觉,这非常解乏,也非常舒服。
当徐淑敏正在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感觉门外的街道上一片喧哗。
振海城是一个非常适合居住的城市,从来没有闹过什么乱子,像今天这样打扰到她休息的事情并不多。
“怎么回事?”
凯瑟琳道:“他们都说程……总督,种了一种新的作物,现在丰收了,亩产高达三千多斤,有些田甚至多达四千多斤以上……”
作为徐光启的孙女,徐淑敏虽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却对于粮食产量和农作物的收割时间等等基本常识是清楚的,她马上就笑道:“这怎么可能?谁编的鬼话?”
“我也不相信,不过外面的人都这么说,无风不起浪,只怕未必有假!”
“你去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躺在床上,徐淑敏此刻毫无睡意,作为徐光启的孙女,徐氏子弟都沾身自好,徐光启终生没有纳过妾,而且只有父亲徐骥这么一个儿子,徐淑敏的姐姐们和哥哥们,都保持着这样的家风。
可是大明的大环境下,徐家子弟想成亲其实相当困难,要挑门当户对,也要对洁身自好的人,这样的人,在大明朝,不是没有,非常罕见。
不纳妾的官员,也就卢象升,包括孙元化,也有好几个小妾。
让徐淑敏前来辽南的原因,她其实是知道的。
对于欲联姻程世杰,首先是年龄方面,在大明朝,这事情年龄差距,不过二十岁不算太大,这也属于正常情况。
许多读书人,只纳妾不结婚,就是这样,等到中了进士,那大都三四十岁了,有四十多岁的并不罕见。
程世杰现在才三十六岁,他虽然已经结过婚,也有儿子,但问题是,程世杰是一个符合教规的良好男人。
按照程世杰的身份和地位,他就算是纳一百个小妾,也不成问题,而且也没有人说什么,现在辽南很多人担心程世杰没有儿子,很多人利用一切机会向程世杰进言,让他赶紧成婚,或纳妾。
无论嫡子或者庶子,有一个程世杰亲生的儿子,总比没有强。
徐淑敏并不反感程世杰的长相,虽然说,程世杰不像江南读书人那样文弱,但是却有一种非常罕见的气质。
用凯瑟琳的话说,程世杰是一个非常男人的男人。
可问题是,程世杰并没有对她产生异样的想法,不找她聊聊天,促进一下感情,也不找人向徐家提亲,人都过来了,反而被当成空气。
这让徐淑敏非常沮丧。
平心而论,徐淑敏是一个美女,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家世,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可程世杰对她没有意思,她能怎么办?
凯瑟琳倒是对她出过主意,邀请程世杰共进晚餐……
这个办法被徐淑敏直接放弃,开什么玩笑,如果真这样,那她成什么了?
至于怜儿的办法更加不靠谱,去勾引程世杰。
别看程世杰平时经常到处跑,可问题是,谁能轻松靠近他?
他哪一次出行不是上百名护卫,保护得密不透风?
有一次,程世杰出行时,一匹惊马朝着他的马车冲去。程世杰的护卫把总吴胜,只用了一拳,就像一匹高头大马打死了。
如果被吴胜误会了,他一拳就足以将自己的小脑袋瓜打碎……
……
为了婚事而操心的不仅仅是徐淑敏,还有谢宗泽。虽然说谢宗泽的官职高,家世也算不上显赫,诗赋文章也并不出名,但是脾气却是说不出地执拗。
起初,他是因为自己连累了女儿谢素素的婚事,可是随着自己因金州书院院长的身份,兼任了辽东管委会的委员,父子两委员,都进入了管委会。
在谢宗泽等传统文人看来,辽东管委会委员,负责辽东的教育工作,如果放在其他各省,这应该是一省提学的级别。
更何况他的儿子谢景林,因祸得福,担任了商业署,享受都司级别待遇,那么都司可算是正四品,至少是知府级。
这样以来,谢宗泽的态度又强硬了起来,秀才……狗都不会把女儿嫁给穷秀才,最少也是一个举人。
最好是进士……
因为谢氏在辽南的门第越来越高,当然,想跟谢家结亲的人也越来越多,媒人成团登门,也有不少人谢宗泽也满意。
可问题是,谢家的这个老姑娘,心高气傲。
宁嫁百夫长,不嫁读书人。
这是谢素素的原则,也是他的底线。
整个辽南能够入谢宗泽眼的人,就不多了。
武人。
哪怕是张裕这个级别,算是程世杰麾下排到前五的大将,年轻未婚,但是张裕的家世他看不上,张裕的父亲只是普通的军户,让谢宗泽跟一名瞎字不识的大老粗成为亲家,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至于沈明遇,年龄大了一些,父亲是归德府千户,正五官的官身,可问题是沈明遇也不是什么好鸟,现在沈明遇有七个小妾,其中五个大了肚子……
虽然谢宗泽相信沈明遇不敢宠妾灭妻,给谢素素气受,可问题是,谢素素看到沈明遇,说是宁愿出家为尼,青灯为伴佛前。
谢素素被媒人团扰得不胜其烦,于是,给媒人团定下了自己原则“第一,对方必须是辽南人,而且终生不准离开辽南。第二,对方成亲之后,不得纳妾。第三,对方必须和谢大姑娘一道侍奉谢宗泽二老终身;
这三个条件有一个不允便不能成婚,谢素素明言,便是勉强成婚,若是日后违反了这约法三章,谢谢素都将离婚再嫁。
这几个条件非常狠,第一个条件是谢大姑娘表示自己不愿意嫁得离开父母身边太远,第二个条件是谢大姑娘表示自己希望自己未来的丈夫能够效法贞观名相房玄龄,第三个条件则是谢大姑娘明明白白告诉对方,孝敬俺爹娘是你的义务,但是孝敬你爹娘——是你自己的义务,你兄嫂地义务。
程世杰听到这个条件以后,吓得冷汗直流。
他甚至怀疑,谢大姑娘是不是后世穿越过来的……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先进的观念?
同时,程世杰也对谢大姑娘有些好奇。
程世杰还没有什么反应,这是随着谢素素的约法三章,让整个辽南炸了锅。
“还真以为自己是金枝玉叶啊!”
“想什么美事?”
“谢家就是这家风??谢宗泽这个老匹夫,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整个辽南谁能符合她的择婿标准?”
“别说没有,还真有一个人符合!”
“谁?”
“咱们辽东经略使程大人!”
“这个标准恐怕是为程大人而言!”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程世杰自然不知道他已经被形成了天鹅肉。
在得知辽南的红薯大丰收,宁海军名义上的监军高起潜就坐不住了,他急忙从登州坐船抵达辽南,然后骑着快马,带着一队宦官和锦衣卫,快马加鞭,前往振海城。
“什么风把公公吹过来了!”
高起潜没有跟程世杰客套,而是直接笑道:“果真有亩产三千斤?”
“最肥的田,亩产四千六百五十二斤!”
“如此祥瑞,何不献于御前!”
程世杰惊讶的道:“这是祥瑞?”
“这难道不算祥瑞?古往今来,何时见过亩产四千多斤的粮食?”
程世杰还真是无言以对。
高起潜急了:“哎呦,程大将军唉,你赶紧写一道折子,再给咱家几车红薯,咱们要献给陛下……”
什么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这大概就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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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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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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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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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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