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主公,军心可用!”
程世杰望着宋献策道:“交待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正准备禀告主公,五千套戎服已经制作完毕!”
宋献策非常喜欢现在的这个工作,因为军服厂几乎全部都是妇女,左千户所的妇女都非常少,而且个个面黄肌瘦,如同豆芽菜。
可是随着大量购买的粮食,当作工资分发下去,这些妇女能够吃上饱饭,营养上来,面色变得红润起来。以前感觉整个千户所没有长得好看的妇女,现在看来,无论是大姑娘小媳妇,模样还挺周正。
程世杰道:“军服厂不能停,马上准备采购棉花、赶制棉衣,现在已经是九月了,夜间已经冷得受不了。”
宋献策可是松了口气,那些尝到甜头的被服厂女工,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到从前,随着五千套军服的生产任务完成,这些妇女可没少来找宋献策说情。
原本因为身材矮小,样貌丑陋的宋献策,现在居然成了香饽饽。活了三十多年没有碰过女人的宋献策,与一名寡妇。
这可算是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宋献策不仅多了一个媳妇,还带了两娃。
“还有一件要事,需要禀告主公!”
“什么!”
“咱们的钱快没了!”
宋献策苦笑道:“钢铁厂、铁矿厂、马车厂、被服厂、纺织厂、还有修建营房、修建房屋、枪炮局、甲弩局,到处都需要钱,咱们上个月又购买了四万六千石粮食……为了增加产能,咱们的人手已经不够用了,已经开始招募流民,现在宁海城已经突破两万人……”
“你说什么?”
程世杰皱起眉头:“宁海城两万多人,这里还有四千多人,你们这一个月不到招了四五千流民?”
“主要需要人口!”
程世杰叹了口气道:“直接说,还剩多少钱?”
宋献策道:“只有不到四千两银子!”
“这样啊,我再给了三件水晶马车!”
程世杰沉吟道:“登州这种东西太多了,需要送到京城或南京去卖。”
“门下省得!”
原本想再训练几天部队,可因为银子的问题,攻打镇三山,已经刻不容缓了,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破产了。
程世杰虽然说宁海军缺粮食,缺装备,这话其实是不对的,他缺的只是精良的装备,并不缺乏普通的装备。
事实上现在程世杰的家底也算丰厚,他的装备总共分为三个来源,其中之一是金友胜担任程世杰被秦五打得全军覆没,给了他一批装备,其次是歼灭秦五所部时期的缴获,最后才是将功劳卖给金友胜换来的装备。
在歼灭悍匪秦五所部的时候,各种乱七八糟的装备,他缴获了四千余件,如果按照秦五的那种方式武装部队,这些装备可以武装五千余人。
再加上金友胜在战前送过来的五十副铁甲、六百杆长枪、腰刀两百柄,碗口铳六门,后来缴获的长枪枪矛有一千三百余杆。仅仅长兵一项,程世杰拥有一千九百多支。
至于腰刀,他拥有从后世购买的精钢唐横刀二百柄、卫所送来的两百柄,缴获的六百多柄,刀这一项他也有一千多柄。
另外还有缴获的三门火炮,六十多支火铳。
在交易军功的时候,程世杰换了一百二十枝火铳,火药五千斤,加上之前一千斤,他共计六千余斤火药,火铳累计拥有三种型号,一百八十七支。
战马一百匹,长枪共计两千五百余支,铁甲共计两百八十九副,皮甲一百三十三副,还有一部分破烂,还没有来得及维系。
程世杰的宁海军表面只有战兵两千五百余人,但是他却拥有一个枪炮局,共计三百余人,这是从左千户所以及各千户搜刮而来的火铳士兵和工匠组成。
不仅仅是程世杰看上去火铳,其他千户也视火铳为洪水猛兽,大明不是没有技术,而是负责管理兵部的都是文官,文官为了捞钱,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把打造枪管的优质钢材卖了,那些工匠也没有办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于是,这些工匠就便宜程世杰了,至于甲弩局,工匠数量不多,因为优秀的弩匠,在任何千户手中都是宝贝。这些工的以左千户所为基础,共计八十七名工匠,为了增加产能,程世杰又给他们派了一百多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学徒。
作为一支机动部队,程世杰又组建了一支以两百名青壮为基础的辎重运输兵,这些士兵只装备从登州卫运来的腰刀,这批腰刀的质量还不如从秦五手中缴获的呢。不过,唯一的变化是这些运输车辆,采取四轮马车的样式。
辎重运输部队还没有来得及成军,首先是缺马车,程世杰虽然可以从后世带过来质量上乘的轴承,可问题是车轴太重了,只能在这个时代进入人工锻打。
随着五千套军装发下去,宁海军的样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宁海军的军装与大明卫所制式军装完全不一样,可以说,这个军装甚至不像是军装,更像是某个大户家丁。
黑衣短衫上衣,黑衣的裤子,黑色的鞋子,如果拿着黑色的面巾一戴,简直就是后世影视剧里的杀手。
其实,服装的样式不太重要,无论是什么样的衣服,一旦形成规模,那就相当震撼。两千五百人,分成五十乘以五十的方阵。这是因为宁海军的基本编制,每队十二人,四队为一哨,加上副哨长,正好五十人。
宁海军共有五十个战兵哨。
“拜见将军!”
程世杰朗声道:“众位将士,你们还记得什么是军人吗?”
“保家卫国,庇护乡里!”
“很好,非常正确!”
程世杰接着道:“你们中间有不少老兵,这些老兵都有属于自己的田地,这些地,本将军不会按人头分发给大家,大家想知道原因吗?因为如果平均分,有的人面对敌人会尿裤子,会逃跑,会胆怯,会投降,甚至……会想着应付挡差,那么这些田地平均分发,对于真正的勇士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军田只授给真正的勇士,在汉朝的时候,一名汉军士兵,拿着环首刀、拿着大黄弩,转战万里,一汉抵五胡,也就是说,没有五倍或者五倍以上的兵力,胡人连面对汉军的勇气都没有。唐军也是如此,在唐朝,要当一名府兵,会分给他们一百八十亩地!”
“这么多?”
“多吗?”
程世杰摇摇头道:“在本将军看来,真不多,如果将来你们拥有唐军的战斗力,本将军给你们赏赐三百亩,五百亩,甚至一千亩地!”
“报告!”
“讲!”
“将军吹牛!”
“哈哈……”
程世杰一脸郑重的道:“本将军真没有吹牛,唐军只有六百二十七个府,而咱们大明有五百四十七个卫所,但,唐军一个折冲府最多一千百两百人,总兵力只有六十万人左右,然而唐军却从长安向西打到里海之滨,你们或许不知道里海在哪里,本将军可以告诉你们,里海在长安以西一万四千里。他们向东打下了朝鲜,向南打到了安南,向北他们打到了瀚海,他们难道不配拥有一千亩地吗?”
“有资格!”
“你们想不想要地?”
“想!”
“想要地其实很简单,砍一颗敌人的脑袋回来,本将军给你们十亩地!”
“报告!”
“讲!”
“砍十颗敌人的脑袋,是不是可以给一百亩?”
“没错!”
“报告!”
“俺要是砍一百颗脑袋,是不是给俺一千亩地?”
“滚蛋,本将军不要嘴炮!”
众将士哄笑起来。
程世杰道:“分发装备,准备出发!”
“是!”
任何军队都是用胜利建立起来绝对的自信。当年黄觉寺的小沙弥朱元璋,也没有想过有一朝一日,他能端坐御座,口含天宪,抚御万方。他因为他最初只是一个九夫长,随着他用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一次又一次的扩充军队,经过八年南征北战,他终于拥有十万部队,二十万军队。
直到洪武元年(1368)建立大明,从至正十二年(1352年)投奔郭子兴,并且从朱重八更名为朱元璋开始算起,用了十六年。
程世杰其实故意不训练宁海军将士战术技能,只是基础训练。军事基础训练他懂,尽管不是军人出身,可问题是瀚钢集团本身就是较大的拥军单位,全体职工超过三分之一是退伍军人,而瀚钢集团武装部长级别比这个机关办公室副主任还要高,属于现役中校,相当于副团级别。
瀚钢集团每年都会对全体员工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轮训,是全脱产的训练,只是训练队列三大步伐四面转法以及蹲下起立等基础动作。
别说程世杰不是军人出身,就算是真正的军人出身,照搬后世的军事训练条例,其实还是行不通的,因为作战对象不同,作战目标不同,武器装备不同,训练和编制方式都不同,这一切都需要去摸索。
宁海军的第一战,对手是非常弱小的存在,镇三号的绰号虽然叫镇三山,可事实上这股土匪人数很少,只有一百多人。
哪怕没有宁海军两千五百余人,只有程世杰的五百家丁兵,他也有足够的把握,干掉镇三山。
柿子捡软的捏,其实不丢人,有的捏就不错了,至少在没有足够实力的时候,这是最稳妥的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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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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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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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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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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