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黄忠是准备消磨了匈奴和鲜卑的锐气之后,就打算反击。这一天是他和高览早已约好,黄忠让虎豹骑出击,击溃来犯的异族士兵,然后再趁势掩杀。而高览率三万先锋骑兵,和一万羌族勇士趁他们营地守备空虚之际,发动突袭。
高览以猛将庞德和阎行打头阵,各带五个普通骑兵营和5000羌族勇士,分别袭击匈奴和鲜卑人的营地,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冲杀进去。
草原上的异族在选择驻地的时候,可没有打木桩围栏的习惯。只是找一个水草丰盛的地方,一一扎下帐篷。
这方便他们随时可以迁营,保证他们的机动性。但有好有坏,不打木桩围栏虽然给他们带去了很多方便,但同时这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个致命的危险。
那就是一旦他们遭遇袭击,袭击者甚至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杀入他们阵中,把他们搅的天翻地覆,很容易就导致混乱。
庞德负责袭击的是匈奴营地,只见他一马当先,在距离匈奴营地只有百步的时候突然加速,像是一头狼看到了猎物,在对其发动致命一击。
短短百步距离,对已经冲锋起来的骑兵来说,简直就是稍纵即至。外围的匈奴勇士发现有汉军偷袭,还来不及发出警报,就被庞德一刀斩首。
庞德战马不停,冲入匈奴大营,犹如猛虎下山,锐不可挡。同时震天的马蹄声和喊杀声也惊醒了营中的匈奴人,知道自己的营地被袭击了。
匈奴贵族基本上都去了前线,此刻留在营中,根本就没有一个足以稳住阵脚的贵族和勇士,这个情况导致他们的慌乱加剧,不知所措的四处乱窜。
不能组织有效的抵抗,让庞德率领骑兵在他们的营地里左劈右砍,直杀的匈奴勇士们晕头转向,不知往何处逃跑。
阎行突袭的鲜卑营地也是同样的情况,阎行冲入鲜卑营地之后,也是勇不可挡,他的枪下几乎没有一合之敌。
两人杀穿匈奴和鲜卑人的营地后,没有掉头去反复冲杀。二人非常有默契的交换各自的目标,庞德带队去冲杀鲜卑人的营地,而阎行就去冲杀匈奴人的营地。
就在他们再次杀穿匈奴和鲜卑人的营地之后,高览率领十万步兵到达战场,见庞德和阎行正在敌军营中来回冲杀。高览没有下令全军出击,而是让人摆出雁形阵,在保持阵型的同时,快速的向匈奴和鲜卑人的营地压制过去。
高览的十万步兵加入战场,就是压倒匈奴和鲜卑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迫切的想要逃离这里。运气好的往南、北两个方向逃跑的,居然还真让他们逃了出去。xǐυmь.℃òm
运气不好的,不是在营地中遇到庞德和阎行的骑兵就是在出了营地之后,正好一头撞上快速迫进的十万步兵,被前排的枪盾手乱枪扎死。
……而这个时候,被虎豹骑击溃的攻城部队,也接到了营地被袭击的消息。
惊慌失措的左贤王刘豹,和老奸巨猾的于夫罗二话不说就往东边逃去,因为那边还有鲜卑和乌桓的20万大军。
只有野心勃勃的呼厨泉不相信营地中足足十万大军,会在短时间内崩溃,他想回去组织兵马反击,借此掌握匈奴大权。
追杀他们的豹骑见异族士兵分兵,毫不犹豫的往东追杀而去,因为他们知道匈奴人的营地此刻也正在被攻击。他们追上去也只是锦上添花,还捞不到半点功勋。
“少将军,前面逃跑的那支队伍里,好像有匈奴王旗。”马超的亲卫,不确定的说道。
“匈奴王旗!”马超眼睛突然一亮,然后毫不犹豫的向东追杀而去。
这个时候匈奴左贤王刘豹也发现,汉军对自己紧追不舍。
“左贤王,是王旗,快把王旗给收起来。”鲜卑首领于夫罗焦急的说道。
刘豹赶紧命令士卒把自己的王旗给收了起来,但马超此刻已经认定了这支队伍里有大人物,依然对他们紧追不舍。
豹骑本就擅长追击,在马超认定前面逃跑的队伍中有大人物的时候,就丝毫没有了猫抓老鼠的兴趣。一心只想赶紧把那个大人物抓住,把这笔庞大的功勋收入怀中。
“少将军,前面身穿锦袍,走位有众多匈奴勇士护卫的那个,必定是匈奴贵族中的大人物。”
马超闻言大喜,用力一鞭子抽在自己爱马的腚部,再次加速向前追杀过去。同时嘴里大吼道:“抓住那个身穿锦袍的匈奴人。”
巨大的吼声,让前方亡命奔逃的匈奴左贤王刘豹都听到了。只见他左右观看了一下,发现只有自己身穿锦袍。
于是在马上慌乱的把自己的锦袍给脱了下来,去往拜脱后面的追杀。
但他此举无异于掩耳盗铃,因为马超的视线一直在他身上不曾离开。见他脱下自己身上的锦袍,马超又大声喊道:“抓住那个头戴汉冠,胡须柔顺的匈奴人。”
刘豹闻言,毫不犹豫的打掉自己头上的汉冠,然后抽出自己腰间的佩刀,一脸肉痛的把自己精心打理的胡须,刮的乱七八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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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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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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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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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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